农桑辑要_禽鱼养鸡译文及注释

查阅典籍:《农桑辑要》——「农桑辑要·禽鱼养鸡」原文

译文

  《齐民要术》:种鸡,桑叶落时孵出的小鸡最好。体小、毛色浅、腿脚细短的便是下蛋多,善于孵化的小鸡。在春天和夏天孵出的小鸡都不好。体形大,羽毛好看,腿脚又粗长的便是。喜欢到处乱跑,爱叫唤,不经常下蛋,不爱孵小鸡。既不常下蛋,所以也无从繁殖。在春天和夏天孵出的鸡雏,二十天以内,不要让它出窝,用干燥的饭食去喂。出窝早了,免不了受到乌鸦和老鹰的伤害;喂湿饭食,会使它的肛门化脓。

  鸡栖,应就地做成鸡笼,在笼内搭上木架。虽然鸡叫鸣的声音不响亮,但是却站立得很安稳,容易长肥,同时又可免去狐狸的祸患。假如听任栖宿树上,一旦遇到大风和严寒,大鸡会变瘦,小鸡甚至会死掉。

  烧柳树枝柴,会伤害鸡雏,小的会死,大的会瞎眼。这一说法和“烧黍穰会杀死瓠瓜”一类的说法一样,很难弄明白其中的原因。

  《家政法》说:养鸡的方法:二月间,先翻耕一亩熟田,上面泼洒秫米稀饭,割取鲜茅草覆盖地面,自然会生出白虫。于是,买十只黄母鸡,一只公鸡。在地上盖十五尺见方的小屋一间,在屋顶下悬搭棚架,让鸡栖宿在上面。夏天天气炎热,即便是在白天,鸡也会回到屋下来息凉。此外,并应在园中修些小屋,可以让母鸡在里面孵小鸡,乌鸟却不能进入。

  使养的鸡速肥,不上房,不刨园圃,不怕乌鸦、老鹰、狐狸法:专门打一个墙匡,在墙上开一小门,在墙匡中做一小厂房,供鸡避风雨烈日。把公鸡和母鸡翅上的翎毛一律剪掉,使不能飞出墙外。平常多收集些秕谷子、稗子和野豌豆之类的食物饲喂,还应该做一个小的饮水槽贮水。用荆条编成鸡笼,放在离地一尺高处,笼下的鸡屎应常常扫除。在墙上挖凿小洞穴,也离地一尺高。冬天洞寓中放些干草,不放则鸡蛋受冻;春夏秋三季不要放草,直接卧在土上,任凭它去下蛋和孵小鸡,窝内有草容易生蛆虫。小鸡雏孵出后,应拿到洞窝外面,用罩笼圈盖起来。长到像鹌鹑大小时,便可放到墙匡里边去。准备作鸡雏食用的,再别作墙匡,把小麦蒸熟后喂饲,三到七日左右便长肥大了。

  收取谷产鸡蛋,供日常食用的方法:另外挑出一些母鸡,不要和公鸡混杂。打墙匡、剪翅翎、作荆条鸡栖、凿墙洞窝等事,都和上面说的方法一样。但必须多喂粮食,使其能在冬季长得肥大,自然会生下谷产鸡蛋。一只鸡生一百多只蛋,不能用来孵小鸡,可以全部食用,也不会有罪过。

  黑鸡白头,人吃了会生病。吃了有六个脚趾的鸡,人会死。

  《养生论》说:鸡肉不可给小孩吃,吃了会生蛔虫,使身体瘦弱。

注释

  ①引自《齐民要术·养鸡第五十九》。

  ②鸡种,取桑落时生者良:“鸡种”,旧注多认为是指留作种用的“鸡蛋”。按:注者以为,将前一年的鸡蛋留待第二年春孵小鸡,在当时条件下必然放坏。故将“鸡种”译作“种鸡”。

  ③守窠少声:如后文所见“窠”是母鸡下蛋的地方,“守窠”是指下蛋多。所以把“守窠”与“少声”连用。通常母鸡下过蛋,好大声地叫喊“搁蛋”,这种秋生的母鸡却不爱叫唤。

  ④前说用桑落叶时的秋雏作种最好。这里补充说明,用春季和夏季的鸡雏作种都不好,文意正相合。

  ⑤脐:哺乳类动物,有维系胞衣的脐带和脐。卵生的鸡雏并无脐,此系指肛门。

  ⑥鸡棲:鸡栖宿之所,即鸡埘,俗称鸡窝。

  ⑦安稳:这是和后文所说的在树上栖宿,相比较而言。

  ⑧古代养鸡多有让鸡栖息在树上的习惯,故杜甫有“驱鸡上树木”的句。

  ⑨黍穰:殿本同,《要术》无“黍”字,仅有一个“穰”字,系指“麦穰”。

  ⑩作田:正在种植中的耕作地,亦即熟田。必须用熟田的原因是因为熟田中的益虫如蚯蚓等多,害虫如蛴螬等也多,可以迅速繁殖供鸡食用。

  箦:音“责”,《说文》作“床栈也”,即床板或棚架之类。

  墙匡:此处数“匡”字,均据《要术》及殿本改作“匡”。“墙匡”即只有四堵墙的小空地。

  作:原作“住”,误。据《齐民要术》及殿本改正。

  蛆虫:殿本同,《要术》作“蜫(昆)虫”。

  还内墙匡中:“内”,与“纳”通。即把罩笼去掉,让小鸡在墙匡中自由活动。殿本作“还墙内匡中”。

  别:原涂改不清,殿本无,据《要术》改正。

  谷产鸡子:指未受精的鸡蛋。南北朝信佛的风气颇盛,北魏尤甚。故一般的人多戒杀生。《要术》认为“谷产蛋”俗称“女儿蛋”是没有生命的,吃了也不会有罪过。

  蚘:同“蛔”。蚘虫即蛔虫。

  《齐民要术》:鸡种,取桑落时生者良。形小、浅毛、脚细短者是也;守窠少声,善育雏子。春夏生者则不佳。形大,毛羽悦泽,脚粗长者是;游荡饶声,产乳易厌。既不守窠,则无缘蕃息也。鸡,春夏雏,二十日内无令出窠,饲以燥饭。出窠早,不免乌鸱;与湿饭,则令脐脓也。

  鸡棲,宜据地为笼,笼内著栈。虽鸣声不朗,而安稳易肥,又免狐狸之患。若任之树木,一遇风寒,大者损瘦,小者或死。

  燃柳柴,杀鸡雏,小者死,大者盲。此亦“烧黍穰杀瓠”之流,其理难悉。

  《家政法》曰:养鸡法:二月,先耕一亩作田,秫粥洒之,刈生茅覆上,自生白虫。便买黄雌鸡十只,雄一只,于地上作屋,方广丈五,于屋下悬箦,令鸡宿上。夏月盛昼,鸡当还屋下息。并于园中筑作小屋,覆鸡得养子,乌不得就。

  养鸡令速肥,不爬屋、不暴园、不畏乌、鸱、狐狸法:别筑墙匡,开小门,作小厂,令鸡以避雨日。雌雄皆斩去六翮,无令得飞出。常多收秕、稗、胡豆之类以养之,亦作小槽以贮水。荆藩为棲,去地一尺,数扫去屎。凿墙为窠,亦去地一尺。惟冬天著草,不茹则子冻;春夏秋三时则不须,直置土上,任其产伏,留草则蛆虫生。雏出,则著外,以罩笼之。如鹌鹑大还内墙匡中。其供食者,又别作墙匡,蒸小麦饲之,三七日便肥大矣。

  取谷产鸡子,供常食法:别取雌鸡,勿令与雄相杂。其墙匡、斩翅、荆棲、土窠,一如前。惟多与谷,令竞冬肥盛,自然谷产矣。一鸡生百余卵,不雏,并食之无咎。

  黑鸡白头,食之病人。有六指者,杀人。

  《养生论》曰:鸡肉不可令小儿食,食之生蚘虫,又令体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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