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迟暮:《莎乐美》――爱的极致是死

作者:余迟暮发布日期:2014-11-05

「余迟暮:《莎乐美》――爱的极致是死」正文

关于王尔德,我们所听到的几乎都是神话一样的叙事。

莎乐美的故事,出自于圣经之中施洗者约翰的故事,一般性的介绍文本,比如房龙的《圣经的故事》都会提到此事。约翰是一位先知,他预言了弥赛亚,犹太人的弥撒亚,但他们并不承认基督,事实上那个弥赛亚就是基督,两者是不同语言的翻译,意义是一样的,即那个“从来都没有的”救世主。基督,套用穆斯林的说法,可说是基督教世界的最后一位先知,基督之后的先知,都是伪先知。奉至慈至仁的上帝之名,万物非主,唯有上帝;基督耶稣是最后的上帝使者……基督徒尽管并不这样说,他们实际上就这样想。一定程度上,耶稣就是耶和华,这里存在一个争论。

李敖说,其实,施洗者约翰是比基督耶稣更有智慧的先知,但他因为没有像保罗那样的学生,所以,他的教不传,甚至被用来当成耶稣的边角料,充当某种光晕。李敖是否定基督教的,他知道基督教最看重的是耶稣,所以否定耶稣是一种否定策略。他的说法并不可靠,因为他有某种可称为政治性的目的。但不妨约翰可能真的比耶稣有智慧,事实是,这两者存在与否一直还在辩论之中呢。

王尔德写了一个剧本叫《莎乐美》,当然蓝本是《圣经》。圣经是上帝的语言,上帝用语言创造这个世界,比如他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他说”就是一种语言。上帝用言创世,所以语言很重要,上帝为了不让人重返天庭,阻止了巴别塔工程,所用的策略就是语言的混乱。在这之前,人类还是有灵性的,甚至能听懂动物的话,但在这之后,这个族群的人连另一个族群的人的话都听不懂了,更不要说动物的语言。上帝知道语言的威力。

关于莎乐美,圣经的故事,我已经模糊了,现在记得的就是王尔德的版本。王尔德的版本的基本情节,即莎乐美割了施洗者约翰(在戏剧里,他叫乔卡南――不知所本)的头,放在银盘里,是没有多大的出入的。圣经故事是要以此说明什么呢?圣经故事里面是不是暗示了某种爱与美?这都需要重新读圣经。王尔德的戏剧实际上很简单,半个小时就看完了,这是一出没有“幕”的分别的剧,也可以说是独幕剧。

这出戏剧,牵扯的东西很多,除了我将要说到的爱与美的主题,还有乱伦与禁忌的主题,有犹太人与基督徒的主题,有古罗马与地方行省的关系的主题。其中乱伦的主题让人想起《哈姆莱特》。同样的故事,弟弟杀了作为王的哥哥,自己成了王,于是娶了嫂嫂,可称为“叔嫂恋”。这本身是一种乱伦,但更深的乱伦隐匿着,一开始希律王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莎乐美。因为莎乐美太美了,希律王当然想得到她,仅仅因为想要看她跳舞就说可以把半个王国给他。和《哈姆莱特》相比,这里没有复仇的主题,莎乐美没有想过为父报仇,一丝念头都没有。换个思路,如果是莎士比亚来以这个由头写剧本,他可能会写莎乐美如何杀死希律王,或者如何失败地杀死希律王而最终被处死,莎士比亚可能也会考虑到乱伦,但为了一个政治目的,这点牺牲时必要的。这样一想就知道,王尔德和莎士比亚是不一样的啊。再换一个思路,如果哈姆雷特是个女人,那么故事大概也如上面所说的发展,忍辱负重,甚至不惜乱伦,然后完成复仇的主题,同时在完成的时候自己也身重剧毒倒地而亡……这种悲剧,和原来的悲剧有什么区别?这样一想,其实剥离文本去想莎士比亚,是一件暴殄天物的事情,对于莎翁来说,很多带有神经质气质的剧中人,他们的语言就是一种魅力。不考虑莎翁的语言,而只是讨论情节,对于后期的莎翁的戏剧,是一种杀戮。

犹太人与基督徒――虽然当时还没有所谓的基督徒,主要是在巴勒斯坦地区的那些人,什么法利赛人,拿撒勒人,这些族群,圣经里面都提到过。里面提到了耶稣的神迹,这些诸如治好了麻风病人,使死人复活等等,都是《福音书》中所提到的。希律王不满意于那个未登场的耶稣的是,他竟然使死人复活,他绝对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他戴着死亡的戒指,换句话说,他是死亡的化身。另外,假如死人真能复活,那他的哥哥复活了怎么办?关于戒指,《指环王》的故事因为电影的大场面、大制作,可谓已经家喻户晓了。其实戒指是一个古老的欧洲文化主题,大约从《尼伯龙根之歌》就已经开始了,而《尼伯龙根之歌》是最早的德国史诗。希律王要杀人,就会把死亡戒指给那个人,戴上了这个戒指大概就象征死亡,因而行刑人能够勒死一个王――希律王的哥哥。戏剧中提到,犹太人总是在辩论,在不多的文本里,竟然真的安排了几个犹太人在那里辩论耶稣的神迹……

至于凯撒和希律王的问题,则是罗马和行省的关系。提到了十字架,希律王说凯撒会把自己的敌人某个王钉死在十字架上。研究者指出,钉死耶稣的那个十字架,以前是用来钉死政治犯的。所以,如果耶稣确有其人,那么他可能是一个政治活动家,不过他的活动是通过传教的方式。利用基督教进行革命行动,而革命对象是古罗马,所以希律王作为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的长官,有义务处死他。革命者和宗教的关系很特殊,很有趣,也很让人匪夷所思。比如孙中山、蒋介石(他当然也算是一个革命者)和基督教、三合会(青、洪帮)的关系。

这些主题,可能都只是一两句话,但看到了就会想到。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王尔德身上具有很深厚的历史的积淀和基督教文化的熏陶。因此,也就使得《莎乐美》并不是一个枯燥的讲述爱与美的理念宣传。里面所有的人物都栩栩如生,但最大的败笔是乔卡南,相比于别的人物的形象之鲜明,性格之突出,可以说是活生生,乔卡南则显得很奇怪、突兀、不明不白。

这里要提到讲故事的视角。在圣经里面,这是施洗者约翰的故事;而在莎乐美里,则是希律王的“继女”莎乐美的故事。因此圣经里面强调的是先知的死亡;而莎乐美里面强调的是女人的可怕的爱,由爱导致了杀虐。不过,尽管如此,必须说明的是乔卡南的形象设计仍然很失败。但这就是王尔德,他不是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来写约翰的故事,可能会有一段死前细语,这些句子会成为千古流传的金句,但王尔德写道,约翰什么也没有说,甚至连大喊大叫都没有。他的头被割掉了,放在银色的盘子里,端到了莎乐美的面前,莎乐美吻了他的嘴。

从乔卡南的角度来分析这个故事,可以发现,他只是是被提及的人,而且一直被说起。乔卡南是一个侧面,正面描写的是莎乐美,她不仅被说起,被观望,被赞叹,而且她还亲自现身,她说话了,她说出了惊世骇俗的话,她行动了,她的举动同样让人匪夷所思。当乔卡南和莎乐美接触的时候,爱情发生了。但这种爱情是单方面的。乔卡南一直在拒绝莎乐美,莎乐美一直在渴望得到乔卡南,这里有爱,也有性。莎乐美说,她的性欲被乔卡南撩拨了;而希律王也说,她全身散发着性欲,因此他的眼睛没有离开过她的身体。这里存在好几层关系,包括那个自杀的叙利亚的王子,那个希律王的卫队长,也是一个美少年,他的眼睛也没有离开过莎乐美,为了她甚至不惜违抗国王的命令,让莎乐美看到了乔卡南。他爱上了莎乐美,而当他听到莎乐美在向乔卡南求爱的时候,他受不了了,拔剑自刎了。这是第一个爱让人死的故事,他预示了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更多的。和卫队长相比,莎乐美在面对爱而不得的事实的时候,不是自己痛不欲生,想到要自杀,而是选择杀人。这里存在一个男女之间的思维的分野。阿部定可以杀了吉藏。莎乐美可以杀了乔卡南。这些故事,虽然是一种对于极致的演绎,但共同说明了女人在爱的面前的某种极端性。人分男女,对于爱的理解和渴求,男人永远都比女人弱、小,作为一种凶猛的动物,男人会追求性而不是爱,女人则追求爱虽然也并不忽略性(她们可能认为,性会使得爱升华)。莎乐美不能得到乔卡南,因为他是先知,他说一些没有任何人能听懂的话。换句话说,她得不到他的思想,他的智慧,他的爱的回馈,但她可以得到他的肉体,因为其时乔卡南已经是希律王的一个俘虏、奴隶和囚犯,她要想杀了他则轻而易举,不过乔卡南是希律王的“重点保护对象”,因此她要得到一个誓言:无论我做什么,希律王你都要答应。他竟然答应了,就为了看莎乐美跳舞。她跳完了舞。王尔德没有写跳舞的过程……他可能不擅长描写女人的那种曼妙姿态,但也许只是因为不必要。希律王问你要什么,莎乐美。她说:我要一个银盘。希律王就笑,银盘多得很,为什么只要一个银盘。她话还没有说:用来盛乔卡南的头。希律王呆住了。他提出了很多交还条件,绿宝石以及美丽的孔雀,无尽的珍宝,甚至国土,但莎乐美只说一句话:给我乔卡南的头。

给她吧。但天地会因此变色。希律王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命运:我杀死了一个先知,而他是上帝身边的人。

捧着乔卡南的头,莎乐美亲吻。希律王说:这是一个妖孽。杀了她吧。全剧结束了。莎乐美说:乔卡南,你若是看我一眼,你就会爱上我,为什么你不看我?我突然想到,要是乔卡南真的看了莎乐美一眼,真的爱上了莎乐美,那么乔卡南变成了什么人呢?他还是先知吗?他还会被人提起吗?他可能利用成为驸马的机会,继而等希律王死后成为整个地区的王,而像阿育王推崇佛教一样推崇基督教……问题就这样解决了。为什么乔卡南不能虚与委蛇,接受一个公主的爱?我又想到,换做现代,这种事又有几人会坚持。乔卡南悄无声息的死了。他知道这一切,又默默接受。像天使美亚一样,他回到了上帝的身边,看着人间的一切。

希律王说,莎乐美是一个妖孽……其实,女人谁不是一个爱的妖孽呢?

妖者,事物之极致也;孽者,事物到一极致后对于本性之背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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