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哲 吾守尔: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对策建议」正文
随着城镇化和信息化快速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种类、特性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何创新服务管理理念,实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常住居民的共享、共荣、共进,是民族工作建设的重点、难点。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党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内地大中型城市吸引了各地少数民族人员前来工作和生活。《中国统计年鉴》(2015)和公安部《全国暂住人口统计资料汇编》(2014)数据显示,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已经达到2.94亿人,流动人口就达到2.47亿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李俊清统计,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经超过3000万,主要流向以广东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地区、以北京为代表的北部地区和以四川为代表的中西部地区。以广东省为例,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不足2万,目前已接近200万。北京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不到17万人,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就超过了80万人。流动人口的身份、文化、职业特征也比较明显。例如,2015年根据浙江宁波民宗部门抽样统计,在少数民族暂住人口中,小学至初中文化程度的占80.2%;年龄在18岁至55岁的占83.2%;以打工为主的占72.7%;月收入在1000至2000元的占62%,整体收入水平相处于较低水平;从事行业主要集中在生产制造业、文教卫生、饮食商贸行业等。而2015年来自上海的一份调查显示,当地流动少数民族人口中,自主创业者仅占4%,经营小生意的摊贩占到31.4%,临时工人则占到20.3%。
数据表明: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具有工作短期性、居住不固定性、流动随意性等特点,很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和管理难度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居住地点偏僻,基本情况难以及时掌握。相当多的流动人口由于经济条件原因,选择在城乡结合部居住,语言、文化、习惯差异,导致其与周边居民接触较少;社区对其情况难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其二,流动行较大,教育疏导困难。年龄小、文化低、无特长、居无定所的盲目流动少数民族人员,呈增多趋势。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开拉面店、烤羊肉串、卖干果、葡萄干等为生,与城管部门的管理矛盾,与本地习俗不同的矛盾,与市场经济竞争利益矛盾,与民事、治安、法律问题处置不当的矛盾较为突出,是影响民族和谐、社会稳定,关乎地区安定的重要因素。其三,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流动人口的管理可以细化到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工商、民政、公安、统战等10几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责权分离、协调缺乏,重复工作、信息不畅情况较为普遍,资源不能做到充分共享,管理尚未形成合力,绩效指标需要整体设计。
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思想共识。引导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组织以及社区民警、协警、流动人口协管员,深入社区、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流动人口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民族知识的宣传,使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民族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指导基层做好民族工作,为基层从事民族工作的相关人员提供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培训机会,不断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样化需求。
2.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认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好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室内综合体育馆、中心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各类民俗园、休闲广场等文化场所,加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健身活动场地和体育设施建设,为开展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做好体育馆、文化活动中心、演艺中心、体育生态公园等建设项目。借助专项资金做好少数民族语言电视剧译制工作。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实现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3.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价值,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具。打造公安网站、警务微博、手机APP等载体,丰富数据采集方服务平台。探索建设自治区统一的网上派出所和网上警务室工作平台。实现语音电话、互联网、手机申报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社会化采集模式。开发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一套房屋一个微信二维码”“一户一码”动态管理,做到居住证与小区门禁卡挂钩,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清晰的信息轨迹。引入专业化互联网社区服务公司,依托信息管理技术,实现租客和房屋动态信息与社区信息采集系统定期对接、数据交换。
4.实施积分管理办法,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规范有序融入城市。借鉴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定期公示流动人口积分记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后进赶超先进的氛围。根据流动人口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可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
5.建立权威组织机构,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建设。机构改革应当继续深入,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应当由非常设分散管理格局向专业统一部门转移,避免政出多门、管控乏力情况。建议设置国家层面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定期研判、流动人口风险预估、地方组织部门关系协调、劳动力就业市场信息发布,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的大格局。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实证调查及其法治化研究》16AZZ006阶段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