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亚明: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现实背景、理论内涵及实践路径分析

作者:郝亚明发布日期:2015-07-15

「郝亚明: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现实背景、理论内涵及实践路径分析」正文

摘要: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长期忽视社会结构的基础性与限定性作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提出是对多民族社会结构断裂的纠偏和修复。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具有路径创新的意义,它是一种新型、多向、平等的社会结构模式,其目的在于创造有机的民族团结。社会融合具有消除社会结构分割、社会资源排斥、社会心理疏离的三重意涵,与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内在目标高度契合。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社会融合是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的重要路径,也是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必不可少的基础性环节。

关 键 词:社会结构、社会融合、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互嵌

2014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在随后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2]2014年9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已经不再只是针对新疆地区,而是成为全局性的民族工作方针。[3]从历史经验来看,中国政府和学界很少从社会结构的视角去思考中国民族问题,同时“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又是一个极具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概念。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从现实背景、理论内涵及实践路径三方面对此予以初步探讨,以增进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与重视。

一、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现实背景

社会结构作为社会学的核心概念,指的是一个社会中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及其相互关系的稳定模式。社会结构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应用极其广泛,这是由其基础性和限定性两大分析功能决定的。基础性强调的是社会结构对社会运行状态具有先决性的影响:社会结构失衡是造成众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原因,而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则源于社会结构的稳定、协调和整合。[4]“社会结构紧张(structural strain),是指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协调,而使得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处在一种对立的、矛盾的或冲突的状态下,或者说,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很强的张力之中。”[5]限定性强调的是各种社会行为都是在社会结构的框架内发挥作用。在著名的结构―能动二元对立理论(structure-agency dualism)中,社会结构被视作是对社会行动和个体能动性具有限定作用的外部整体环境。社会唯实论者普遍认为,社会结构是一种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它超越个体和群体之上并制约着他们的行为,决定着他们的命运。

社会结构是一个内涵丰富且难以界定的术语,[6]依据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可以将其区分成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家庭结构、民族种族结构、阶级阶层结构等多个层面。其中,社会阶层结构通常被视作社会结构的核心。在谈论社会结构的时候人们更多侧重于社会阶层结构,如强调橄榄型社会结构在社会稳定性方面要强于金字塔型社会,因为前者具有庞大的中产阶级可以成为社会张力的缓冲和平衡力量。有学者通过统计数据得出中国社会呈现出丁字型社会结构,并认为这种社会结构紧张导致了社会群体之间需求差异扩大,社会交换难以进行,社会价值观念断裂。[5]还有学者将中国社会结构变迁概括为“断裂社会”、“中产化现代社会”、“结构化社会”和“碎片化社会”四种主要理论模式,并以此为基础来分析中国社会现实与社会发展。[6]

相对于社会阶层结构广受关注的现实,多民族社会结构问题则经常被忽视。人们并没有认识到,在民族构成复杂的多民族国家中,社会结构的民族层面在重要性上并不亚于社会结构的阶层层面。在现代社会中,阶层身份的流动性与自致性使得阶层冲突通常具有很强的弹性和有效的协调机制,而民族身份的稳定性与先赋性则使得族际冲突在大多情况下缺乏弹性与有效的协调机制。当今世界民族国家体系之中,民族与民族主义是对多民族国家合法性形成挑战的最大内部张力,在这种背景之下,民族关系时常成为诸多社会矛盾的爆发点和断裂带。以单一民族国家社会结构的思维去应对多民族国家社会结构的现实会带来诸多的问题,失衡的民族结构与脆弱的民族关系成为最有可能撕裂国家统一和社会和谐的主要力量,政治、经济、文化乃至社会事务方面的群体分歧经常被有意无意地导向民族层面,并最终以民族矛盾或民族冲突的形式爆发出来。以前苏联为例,尽管学者们在民族问题是否是这个联邦制国家解体的主要原因上存在争议,但基本共识是导致苏联解体的历史与现实、内政与外交、经济与社会等多重因素最终聚合在民族层面爆发,将强大而统一的联邦共同体裂化成15个民族国家。[7]多民族国家没有合理的多民族社会结构作为支撑,最终难逃分崩离析的命运。

中国学者在总结西方多民族国家建设经验的时候,引述最多的莫过于文化上的多元主义与政治上的族际整合,①然而却很少有人关注到相关国家在塑造社会结构上的努力。事实上,多民族国家建设必须有与其目标相匹配的社会结构作为支撑,只重视民族政策本身而忽视政策运行的社会结构将往往导致事倍功半或事与愿违。遗憾的是,中国政府和学者长期囿于政治、文化、经济的框架来思考民族事务,对于民族问题发生、发展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基础则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缺乏整体思维的民族政治、民族经济、民族文化实践过程不断挤压和撕裂着社会结构。近年来民族问题的现实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濒临断裂的多民族社会结构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关键因素。在评价中国民族政策成败得失的时候,在分析中国民族关系影响因素的时候,在规划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进程的时候,我们都无法绕过对多民族社会结构的理解与重视。在这种背景之下,中央提出建立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更是显示出非凡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它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长期忽视社会结构基础性作用的一种纠偏。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试图修复多民族社会结构的碎裂化状态,以其消解多元社会张力和构筑族际整合基础的基本功能,为多民族国家建设提供相应的社会基础和社会动力。

二、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理论内涵

对于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而言,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具有路径创新的意义,因而势必会对未来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产生重大影响。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体系,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在提出后迅速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报道,但目前学界尚未对其理论内涵进行全面的阐释与挖掘。深入挖掘探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理论内涵,是将其从理念与目标阶段推进到政策与实践阶段的唯一路径。文章尝试在中央相关论述的文本框架下,结合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现实,将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理论内涵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多民族社会结构是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基础

多民族社会结构是多民族国家建设的起点与基础。从社会结构的基础性上来看,一个国家中民族关系的大体格局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民族社会结构。合理的多民族社会结构是民族和谐和民族团结的基础,不合理的多民族社会结构自身就是民族冲突和民族矛盾的源泉。多民族国家中消解民族问题根本性的路径在于形成良好的多民族社会结构,良好的多民族社会结构是化解民族矛盾及群体张力的先天性机制。从社会结构的限定性上来说,民族政策乃至一切民族事务实践都必须依赖或在多民族社会框架内发挥作用。多民族国家建设需要相配套的社会结构作支撑,缺乏良好民族社会结构为支持的民族团结局面往往难以为继。没有良好的社会结构作为支撑,再好的民族政策也难以取得如期的效果,经常与政策设计大相径庭乃至背道而驰;在某一个国家取得良好实践效果的民族政策,由于所面对的社会结构差异,可能在另外一个国家难以取得相应的效果。

在多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构建合理的民族社会结构不仅是一种手段,更应该视作是一种基本目标。良好的社会结构可以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互动与交融,使不同民族成为利益相关、感情相通、结构相连的共同体。很多多民族国家都存在一个误区,即仅仅将民族问题视作一个治理策略问题。着重从制定一系列民族政策的角度去解决民族问题;而没有将民族问题视作一个结构性问题,通过调整民族社会结构来确保民族关系的和谐。忽视了民族问题自身结构性的一面,试图单方面依赖民族政策来调节民族矛盾和冲突,显然不足以化解多民族国家中来源多样的内部张力。民族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应该是促进多民族国家中合理社会结构的形成。事实上,合理的多民族社会结构本身就是最好的民族政策,它自身具备调节民族关系的天然功能。充分认识到社会结构的民族层面对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的基础性与限定性作用,并提出建立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建设目标,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民族理论方面的进步。

(二)“嵌入”是一种新型的多民族社会结构建构模式

多民族社会结构中最核心的两个要素是族际结构关联程度与族际关系平等程度。这两者都可以视作是一个连续统,前者在分隔与融合两种状态之间变动,后者在等级与平等两种关系之间变动。将两个要素组合起立可以形成“分隔且平等”(多元文化主义)、“分隔且等级”(种族隔离主义)、“融合且平等”(熔炉主义)及“融合且等级”(同化主义)这四种理想类型,据此我们可以大致判定一个国家的民族社会结构。事实上,族际结构关联程度与族际关系平等程度两者之间并非是独立发挥作用,而是存在着紧密的关联。一方面,民族分隔不可能达到真正的民族平等,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之间必须有一定程度的社会结构关联,缺乏结构关联容易导致族际关系失衡。美国是一个最为极端的例子,南北战争之后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在“分隔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政策原则下,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不同种族在物理空间和社会设施使用方面的隔离予以合法化和制度化。这种结构上的分隔使得黑人社会资源分享和社会参与受到严重剥夺,使得不同种族之间在经济生活、文化品位、价值规范等方面都存在严重差异,其中种族居住隔离更是不同种族之间社会结构断裂在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体现。个体生活机遇(life chance)的剥夺,群体社会融合的不畅,进而造成了严重的群体对立、社会紧张乃至种族矛盾。[8]欧洲国家的多元文化主义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一些国家试图形成一种不同族群之间结构上分隔但地位上平等的社会模式,以所谓的结构分隔来保存文化的多元,同时又能确保各族群众平等分享社会资源。但事实的发展证明,缺乏结构的融合使得少数族群无法融入主流社会并汲取必要社会资源,使得他们成为社会的外在者,从而引发一系列反社会活动。2005年法国巴黎郊区青少年骚乱随后蔓延至全国,并波及到德国和比利时;英国2001年和2011年发生两次大规模的种族骚乱。有学者指出,社会结构的断裂导致社会疏离感和异化,引起少数族群和年轻移民对主流社会的反叛。[9]系列族群冲突也导致了欧洲社会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反思,甚至一些学者和政客认为多元文化主义在欧洲已经彻底失败。[10]另一方面,尽管社会结构融合是促成民族之间平等关系的捷径,但是对多民族社会结构融合的强调又会导致民族同化的担忧。少数族群对熔炉主义或同化主义的反感和担心,使得他们对民族之间社会结构融合持谨慎怀疑的态度。以追求民族平等的目标(抑或是借口)而推行的民族结构融合政策,经常容易激起相关民族的反弹,反而会最终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大局。

在民族平等关系之外,构建合理的多民族社会结构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确定民族之间的结构关联程度。过分的分隔或过分的融合都会有损于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关系,如何在群体分隔与群体融合之间寻求必要的均衡是亟需思考的问题。“嵌入”跳出了“分隔”与“融合”的二元对立,强调的是对融合和分隔的一种均衡,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多民族社会结构构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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