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后税费时代的农民上访激增辨析」正文
2005年12月26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62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收从此宣告结束,9亿农民将永远告别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这段历史的终结,与农民的反抗是离不开的。因为,按照赵树凯教授在《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商务印书馆)中的提法,中央政策的变动,往往是跟着“农民的步伐”在变动。对此,我们还可以举出其他有代表性的例子,如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最高30倍的补偿――此等标准也在前不久被取消。原因何在,依然是跟着“农民的步伐”在走。也就是说,农民反抗什么,中央也就在政策上要做出什么样的调整。
然而,伴随着“农民的步伐”而做出的政策调整,是否又会爆发出新的问题呢?――最让人“想不通”的事情就是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后的农民上访不减反增现象。这似乎超乎了学界和政界的一种期待和预判。其内在的原因何在?至今仍旧没法给出一个在实证调研基础上得出的解释。
在此,笔者来尝试着做出一个回应。后税费时代的农民上访不减反增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1)农民土地被用征用但其补偿不合理;(2)农民对公共服务的要求没有充分给予;(3)农民反抗意识的觉醒与增加,并试图以政治性的抵抗作为利益维护的工具并形成一种惯性。下面将依次进行分析:
首先,农民利益被侵占的形式有所转变。在2006年以前,抗税事件而遭受暴力征税的惨剧在全国范围普遍性的发生。农民对税收的抗拒并不是因为税费本身不合理,而是因为有其他的原因。比如说,因为计划生育的问题被罚款,而后感觉心里不安,进而不交税费。或者说是因为乡村债务的问题,村委会拖欠村民债务和由债务产生的利益。农民感觉利益受到了损害,故此将这样的“受害”转变为不交税费,由此达到利益的补偿(自己给自己补偿)。问题是,上级部门安排给基层政府收税的额度没有增加,故此由不交税转变为“暴力征税”,因为基层官员如果把税收不齐,那么就会影响到部分官员的政治升迁等问题(政治升迁是一种激励机制)。而由此发生的惨剧,导致干群关系高度紧张,而以取消农业税的方式,让农民尝到了甜头,意在缓解干群关系和修补政治权威性与合法性,也意在弥补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感。而后,随着农业税被取消,新的利益矛盾又在现代化与社会建设中爆发出来。最重要的一个矛盾点就是土地征用和赔偿问题。这一问题的源头就是,政府部门在征用农村土地的时候,补偿并未合理或者干脆以农村用地的土地价格收购而后以城市用地的土地价格售出。(周其仁,2012)而以这样的方式或其他更为恶劣的方式导致的土地被征用后的一系列问题由此产生,比如农民的失业等。这就意味着,被城市化的农民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社区融入和被城市吸纳,而后就形成了农民自身的“退也不是,进也不是”的尴尬局面。所以,对政府索要工作和赔偿的举措,导致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冲突也随之升级。并且依据学界近些年的研究,群体性事件与农民上访等社会冲突的绝大多数原因都是因为土地问题。
其次,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对乡村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在《乡村治理:农村公益事业对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及困境》(刊发于《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年1月))的论文中分析认为,公益事业的建设对于乡村治理来说是有利的,况且现代化的农村社会需要公共服务的完善,比如医疗卫生事业,水利工程,农村文化事业等。这都关乎于农村每一个个体的生活。而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不完善,导致这一期待被农民转化为依靠政治斗争才能获取的服务,故此,农村社会的冲突从最初的经济问题演化到社会问题进而演化在政治问题。仿佛所有的问题都只能是依靠政治手段才能解决。这一问题的背后原因是极其复杂的,特别需要指明的是,政治的“志”不在此。也就是说,对于农村社会而言,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都未将此作为农村社会的一个“重头戏”来抓,故此就导致了农村公共服务的不足,或者说根本就没有。那么,这也就决定了农村社会中,农民的这一利益没有得到满足转而对政府部门抱怨和不满。
再者,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觉醒与加强。近些年来,农民依法抗争的数量逐渐增加,并且农民也意识到了自身的权力,和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合理性的反抗,将政治风险降低到最小,将利益变的最大化。比如说,农民上访时不去信访局而直接去找省委书记,或者市委书记。这样既可以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又达到了上访的目的。作为理性的小农,他们有着自己的一套极为巧妙的抗争手段,且日趋组织化和正规化。另外,依据笔者观察,部分农民在上访的同时,将网络作为上访的工具,以网络社会的民意基础来达到维护利益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网络抵抗”。以这样的一种现代化的上访模式来达到利益维护,怎么不也是一种上访的“与时俱进”呢?同时,从前两个方面的分析来看,都是一种意识的觉醒。他们不再像以往“忍气吞声、“能忍则忍”,而是选择申述,特别是以政治行为为主要手段的利益诉求。需要额外强调的是,当农民有自己利益与权力的意识萌醒时,乡村治理的也应当发生改变,比如人民公社时期(一直运用到现在)的“运动式治理”应当转变为“参与式治理”和“选择性治理”的结合。这就更能够保证农村社会稳定。而一味的注重“压制”,保证“不出事”的逻辑,反倒是越来越“出事”。这无不是治理方式不正确的体现。
总而言之,对农民上访为何在后税费时代(取消农业税之后)不减反增的一个困惑,原因大致上就在以上三个方面。笔者认为:农民的诉求并未发生改变,依然是对利益的诉求和维护。如果结合历史的宏观背景和当代中国的发展模式来看,对利益的侵害往往是增加农民反抗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对农民根本利益的侵害,比如说土地侵占等(土地是农民的根本)。特别是对农民的不合理补偿和对被城市化农民的不合理安排,比如没有提供基本的技能培训,而让农民无法在城市中生存,又没有土地能够供给他们去从事比较熟悉的农业生产。所以,也就出现了农民的不满,继而出现反抗。反抗的模式有多种,比如把身体作为政治谋利的工具――以身反抗,再如“以命反抗”,还如“以理反抗”等等。无论是作为那一种反抗,都逃不过农民的利益是否得到了基本的维护?――如果是,那么必当不会发生不减反增的乡村治理“怪”现象,反之,则农村社会必然是稳定与和谐的。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作于武汉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