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毅 陈颀:“说话”的可能性:土改“诉苦”再反思」正文
提要:土地改革中农民的诉苦是近年来引起反思的问题,反思的焦点集中在农民能否在诉苦中自主而真实地进行表达。本文指出,整体的生活贫困及阶级化的社会苦难认知模式的确是农民响应诉苦的基础,但农民却是基于自身的利益、立场与价值、情感认定来理解与迎合诉苦的。因此,诉苦中农民的说话并非完全是阶级化社会苦难模版的再现,而是对这个模版的接受、利用、改造、规避、沉默甚至抵制的多重选择。本文着重强调农民作为说话主体对于阶级化诉苦话语空间的选择性适应,认为在这种选择性适应中,农民有可能借诉苦来舒张自身的利益与情感价值诉求,同时又以各种策略性的应对来回应因说话违背阶级化诉苦模版而遭到的话语空间压缩,从而使政治规训虽显效一时,却最终失灵,诉苦也呈现出与预期相反的效用递减趋势,而它所彰显的,实际上是阶级化社会解释模式所遭遇的最初冲击。
关键词:土地改革 农民诉苦 说话
一、导论
土改及其中的诉苦,作为中国共产党建政前后的重要运动,已经被革命史学定义为其政治成功的重要经验。这种经验被归纳为让农民在诉苦中“翻身”和说话。与之相对应,近年来兴起的反思性研究则注意到诉苦作为思想操作和政治动员的功能性作用,并注意到这种功能呈现出作用递减的效应。从而带出了诉苦是否真正能引出农民的话语,即让农民享有说真话权利的问题。
这样,农民是否能够说话,尤其是是否能够说真话就构成了学界如何理解诉苦的关键。“翻身”和阶级论的支配叙事耳熟能详,而反思性研究则集中探寻诉苦与革命叙事史的关系,以思考农民与革命、阶级化叙事与农民日常生活经验的关系。这些思考主要有三类。
其一为“政治规训”论。主张者注意到诉苦中的意识形态灌输和话语整合对农民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如程秀英(1999)把诉苦看作权力技术的运用,认为诉苦是以抽象的阶级观念对农民自我苦难经验的改造,农民只能按照阶级的要求发声。纪程(2006)把诉苦看作是以阶级话语范式对诉苦者进行政治训诫与话语限制,凡是与这一规训“不相容的个人经验都必须保持沉默。而这些被排除于公开表达之外的经验也在压制下逐渐丧失其真实性”(朱元鸿,1992)。因此,诉苦中农民说什么,怎么说,本身就有着外在于农民经验的意识形态导引与规范。由此,诉苦不得不以简单和两极化的阶级语言标签去覆盖原本生活中更加复杂的价值判断,其自主性与真实性值得怀疑。
其二为“动员工具”论。即把土改及诉苦看作是革命政党为了革命和战争而进行社会动员的工具。张鸣(2003)指出:“中国内战时期的土地改革,实际上是中共为了与国民党争天下进行社会动员的手段”,诉苦则成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手段和构件。李里峰(2007)则认为土改让农民“翻身”并不是最终目的,重要的是要启发农民“翻心”。而诉苦即成为必要的民众动员技术和手段,以让农民在诉苦中找到“翻身”的感受。所以,在“动员工具”论看来,诉苦中农民说话的可能性尽管存在,但还是要受到更高一级目标选择的影响。以此推论,若农民的说话与革命动员的目标不一致,其空间就可能会受限。
其三可称为“质疑革命叙事”论。主要针对革命史和革命文学叙事的真实性进行质疑。具体到诉苦,问题意识是:那些革命史或革命文学史诗般的叙述是真实存在的吗?如韩丁的土改纪实作品《翻身》就被德里克批评为“理想化”了土改(德里克,1995)。王琳(2004)通过重访《苦菜花》记述的故事原地山东“观上冯家”,发现文本的叙事与田野重访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其研究也隐含着对革命文学叙事真实性的质疑。马丹丹(2010)最近的论文也指向了土改中的诉苦文类,认为这些文本的生产实际是真实苦难的“延异”,即某种改写,书写者并不能够凭此辨识“过去”。该文批评的是诉苦文类,但又何尝不是对一种历史叙事方式的质疑。
上述研究可以说积累了丰富的问题意识,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它们却似乎还没有将焦点对准农民能否说话以及如何说话这个理解诉苦的核心议题,或者即使是注意到了问题,也没有做相应的实证研究。如第一类研究,是否农民成为被改造者就完全失去了说(真)话的意愿与能力,即需要深入分析。第二类研究则忽略了农民作为思想和话语的行为主体在面对政治操作时可能具有的复杂反应。近年来的口述史研究表明,农民说话的可能性或许不在于政策及运动操作如何精细,而在于农民是如何理解与适应并且利用这一操作的。第三类研究所针对的是革命史学和文学的叙事取向与价值,其本身尚未进入到对农民说话可能性的探索,特定的叙事方式有无可能遮蔽农民说话的真实性,也需要做进一步的实证和理论研究。
的确,要真正破解农民是否说话和如何说话的问题,在革命史叙事和反思性研究的思路内打转都有局限。新近的研究已经提醒革命史叙事逻辑过于简单,动员引导与农民说话之间的关系其实十分复杂;而反思性研究也因为视农民为阶级化动员的被动应承者而无法清楚地揭示农民为何会普遍响应诉苦以及如何诉苦这一基本史实。本文则立意于以农民作为诉苦研究的主体,探讨他们在土改诉苦这一“解放政治”中的主体角色,展开对土改诉苦中农民说话问题的再反思。而“说话的可能性”,即诉苦表达的真实性及其效度与限度,则是本文的中心。
对于农民在诉苦中说话真相的探讨,包含着对农民从何说话,如何说话,说什么与不说什么等问题的思考,而农民从何说话,如何说话,说什么与不说什么,又取决于农民如何处理“说”即“能指”(signifiant)与其所对应的那个客观社会实在即“所指”(signifie)之间的关系。而我们知道,未经组织化的社会实在的本像复杂、混沌与意义多向,所以,农民如何“说”,将首先取决于他们如何对复杂、混沌与意义多向的社会实在进行组织、筛选和模式化提取。那么,他们将如何履行这一使命?履行这一使命的思维工具―――模式化认识社会,具体到本文则指模式化认知社会之苦的概念框架―――是如何被锻造的?如果这一概念框架与复杂的经验事实之间存在张力,农民又将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处理又将反过来对模式化认知社会之苦的概念框架本身造成什么影响?所有这些,都是笔者在探讨土改诉苦中农民说话的可能性这一问题时必须要研究的。与此相关联,诉苦作为土改之后历次政治运动中一种十分重要的政治表达方式,其效应又是否呈梯度递减,乃至最终失灵?这就又不仅涉及对农民与诉苦关系的再思考,还更深层次地涉及农民的价值观和伦理准则与革命意识形态关系的思考。
本文在均衡兼顾老区和新区土改材料的前提下,主要使用了以下四类材料:有关土改政策及研究的文献;土改亲历者的记录和纪实性作品;近年来各地陆续发掘的土改档案;口述研究。后两类含一手和二手文献,它们均已在文中标明。总体言之,可以称得上是学术研究的国内土改研究基本上始于1980年代,其偏重对土改政策的解读,而农民如何应对运动,相关研究还较少,本文参考了我们所能找到的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形成我们的观点。
二、苦难的经营与再造
诉苦的前提是对社会苦难的理解,不断加深的苦难让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则是中国革命正当性的理论叙说。具体到农村,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压迫是农村贫困和苦难发生的根源,则是这种叙说的具体表达。但是,反思论也恰是从农村困苦是否因阶级分化而起,进而是否足以引发阶级斗争来质疑的。他们认为,土改工作队初入农村时所普遍遭遇的农民不配合,说明了社会苦难是否能够被等同于阶级苦难,在农民那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而将这种不同认识统一到阶级理论上来,经过了艰苦的思想改造。结论是:诉苦的前提是对苦难的阶级化经营与再造,并将其变为农民的社会认知模式。应该说,这种反思不无道理。因此,要理解农民如何在诉苦中说话,首先应该弄清中国共产党的社会苦难再造工程与农民的苦难认知模式之间的关系。
但凡对中国历史稍有研究的人都知道,阶级化的社会认知模式是中国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化过程中的一个“舶来品”,它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部分被输入,先是被一些共产主义知识分子信奉,继而成为中国共产党理解和分析社会的基础理论。由此出发,党对于中国社会的结构、分层、流动及其结果,包括社会的贫困、落后和苦难等,就有一个以阶级化视角来重新进行阐释的过程,落实到本文,即对社会苦难的经营与再造。正是通过这种经营和再造,才使阶级化的社会认知模式跨越与农民生活的隔膜,直达其政治文化心理结构的核心,并构成经过改造之后的农民政治文化和群体意识的基础。
问题是这一过程在1940年代的中国农村是如何实现的?我们发现,党对于社会苦难的经营与再造必须克服两个结构性的障碍,一是如何处理作为社会分析工具的阶级理论与血缘―地缘化的农村社会组织网络及文化意识之间的距离与张力;二是如何处理经由抗日战争奠定,并在国共内战爆发前尚未完全被破坏的强调民族团结,淡化阶级分野的统一战线与土改所要掀起的新一轮阶级革命之间的矛盾。这既关系到如何让农民接受并掌握阶级分析法,又关系到如何实现农民政治文化从以民族认同为基础向以阶级认同为基础的转变。
其实,早在1940年代初,为了推行减租减息,各根据地就在以诉苦的方式发动农民,教育农民弄清自己为什么穷、地主为什么富,启发农民对地主进行说理斗争。然而,此时农民的苦痛更为直接的还是出于对战乱的体验,只强调阶级苦难未必为农民完全认同。在民族矛盾当前的情况下,底层即使身陷贫困,阶级学说也未必会为他们全盘接受,可见,阶级剥削的苦难观要为农民接受,还有许多工作可做。
从经验上看,对于社会苦难的重新塑造恰与抗战后期民族矛盾消解和国共之争重新凸显相叠合,而这无疑也就提供了将民族矛盾转换为阶级矛盾的契机。1945年战争尘埃甫定,中国共产党在其新接手的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反奸诉苦”运动,成功发动起深受战争创伤的群众,让他们所曾经历的苦难有了渲泄的渠道和对象。尽管此时党的高层囿于尚未公开破裂的统战格局,在公开宣传中仍将其土地政策称为“减租减息”,但其作为即将公开化的阶级斗争和土地改革的过渡性策略的一面却逐渐展现,斗争矛头也直指汉奸和恶霸的土地。广大农民本来就痛恨汉奸恶霸,对他们进行斗争,瓜分其土地财产显得合情合理,这样,党对农民进行阶级理念的灌输并以此为基础展开阶级斗争,就有了新的切入口。
从字面上理解,“反奸”是党的民族主义立场的坚持,但在实际操作中以民族斗争来铺垫阶级斗争,以民族仇恨来激发阶级仇恨显然符合政策转向的需要。台湾学者陈永发(2006:421)就认为,中国共产党在以打汉奸、打特务和打恶霸的口号掀起贫苦农民愤怒后,一定打铁趁热,进而把清算斗争转移到赎地、清债和减租减息方面。而情绪激动的民众,亦得以突破原有的思维藩篱,不自觉地将斗争转向阶级的范畴。党还在新收复地区开展“反恶霸”斗争,其用意也是为了激发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仇恨。恶霸比汉奸似乎有更加清晰的“阶级”特征,他们鱼肉和欺压百姓,这样,反奸反霸,诉他们的压迫和剥削之苦,进而没收和均分他们的土地财产,获得了民众的热烈响应,这在东北和华北的新收复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可以说,中共以民族斗争方式阶级化的再造和经营社会苦难的意识形态工程取得了成功,农民对以民族苦难为核心的社会苦难的体验被转换到阶级压迫和剥削的解释框架之中,由此,阶级化的社会分析观逐渐畅行。
国共内战的爆发让中国共产党以民族斗争来实施阶级斗争不再必要,阶级化的社会政策重新成为当然的选择。正是在这样的形势转换中,阶级化的分析和斗争矛头开始指向了一般的富裕者,而农民的苦难则不仅包括抗战期间的痛苦,也囊括了更为久远,至少是同时代人生命史中所曾经历的种种艰难。但是,阶级化的社会分析与农民日常体验及村庄传统伦常关系之间的张力毕竟不那么容易弥平,诉苦虽然被当作了土改的必经程序,但研究表明,农民仍然可能面临无苦可诉的尴尬。因为自古以来佃农向业主交租天经地义,土地及财产的积累也可以被认为是勤劳致富,更不要说业佃之间还可能存在各种亲缘与恩德的联系,所有这一切都可能会阻碍贫者对富者的仇恨生成。更何况相当部分农民在内战初期还存在着害怕“变天”的担忧。因此,确如一些反思者所言,当时农村中的阶级斗争并不是阶级矛盾深化的结果,而是外力输入使然。为动员底层而发动诉苦乃唤起革命之需,在新的形势下重新建构敌人,强化关于社会苦难的阶级因由宣传,实属不二选择。
这样,内战时期党关于社会苦难的解释就必然被纳入不同的意义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