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乐斌: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

作者:晏乐斌发布日期:2012-11-25

「晏乐斌: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正文

一、广西“文化大革命”浩劫

1981年4月至6月,我被公安部抽去参加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中央赴广西落实政策,文化大革命问题调查组”,1983年4月至1984年1月,又被公安部抽去参加中共中央组织的“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工作组”。下面记述的是我们调查了解的广西“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部分问题。

死死捂住广西“文革”的盖子

广西在“文革”中是全国的重灾区,死人很多。可是“文革”结束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不到贯彻执行,生产上不去,经济滞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全国倒数第二,改革开放的方针在这里当做资本主义道路来批判,农业生产上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成资本主义尾巴来割。在思想战线上,两个“凡是”之外,广西还多一个“凡是”一直在坚持,即“凡是韦国清同志批示的、指示的都要坚决照办”。

粉碎“四人帮”之后,广西出现一股奇谈怪论,说“广西文化大革命中一直是顶住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贯彻一条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说“全国其他地方执行林彪、‘四人帮’路线,广西没有”,等等。广西的造反派控制着各级党、政、军、企、事业单位的大权,并自成体系,向中央封锁消息,捂住盖子。谁要是触犯了他们,揭露了广西问题,轻则受到打击报复,撤职调离,重则受到镇压,判刑投入监狱劳改队,甚至处死。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央慢慢察觉和发现了广西的一些问题。

中央第一次派调查组

1981年4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组织了20多人的调查组,赴广西调查了解落实政策和“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我们一行在广西工作了两个多月,听取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调阅了部分档案材料,分别到南宁、武鸣、桂林、临桂、马山、凤山等地、市、县和几个监狱、劳改场所,还召开了一些座谈会,收到人民来信30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700多人次,广泛接触了各方面的干部、群众。

可是我们在那里工作的两个多月里,工作组每到一处都受到区党委派来的人的严密监视,为我们设置重重障碍。我们是6月23日结束工作离开南宁,6月25日回到北京。刚回到北京,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钟绍僮等5人控告我们调查组的材料,就已送到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办公桌上。“后来韦国清同志看了(我们调查组的报告),也(向中央)写了很长的控告、反驳(我们调查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王鹤寿1984年1月14日下午在听取广西区党委汇报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时的讲话)

中央第二次派工作组

1983年3月,为了稳定广西的局势,中共中央作出决定,以“中央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赴广西工作组”名义,派出一个40人的工作组,赴广西协助解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和领导班子问题。

1981年的调查组只是调查了解情况,无任何权力,而这个工作组中央给了一些实权,如工作组的正副组长参加广西区党委常务会议,工作组成员根据需要,有时列席常委会议,有一定的决策权力。当时我负责掌握了解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以及自治区公、检、法、司法、安全(正在筹建中)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进度、问题、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人选和清理“三种人”的问题,随时向工作组长提出报告与建议。

1983年3月,中共中央调整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班子。

工作组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宋任穷、习仲勋的直接领导和过问。工作组领导成员有李锐、周一峰等人。工作组于1983年4月初至1984年1月下旬,广泛接触了广西各方面的人士,并直接派人参加一些自治区党政机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工作和考察领导班子情况,就重大事件、重大问题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区党委,进行重点调查了解。自治区党委、政府为了处理解决好“文革”遗留问题,组织了相应的“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组”100多人,分赴全区12个地市和一些大型厂矿企业单位、大专院校。各地市又都派有工作组到各县市,全面地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我们工作组在南宁期间,接待群众来访达8000多人次,收到群众来信2万余件。全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工作一开展,各级领导班子经过调整与加强,广西问题的眉目逐渐清楚起来。

二、死人问题

“文革”期间的死人问题,是广西的特殊问题,是我们调查组、工作组到广西后广泛接触到的一个最普遍、最尖锐的问题,也是一个带有爆炸性、危险性的问题。

广西“文革”期间究竟死了多少人

1979年1月,区党委向中央报告称:1967年、1968年两年,全区“非正常死亡”4.4万人。1981年调查组到广西时,据自治区处理“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党委书记赵茂勋主管,公检法三长参加,简称“三人办”)汇报,1967、1968年两年,全区“非正常死亡”4.4万人,其中,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2.7万多人,干部、群众1.7万多人(不包括自杀数)。

当时全区12个地市,我们调查组仅据南宁、桂林、玉林、钦州4个地区和南宁、桂林二市党委的汇报,“非正常死亡”就有4.7万人,如果加上其余6个地市和区直机关以及柳州铁路局单位,死亡不少于10万人。1981年6月30日,区党委第一书记乔晓光向中纪委汇报时说:“文革10年,广西死了(非正常死亡)70400人”。有的干部、群众反映死了20万人,也有的说死了50万人。当年韦国清同志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何兰楷私下谈话时,说广西“文革”中死了15万人。众说不一,各执一词,究竟死了多少人,谁也说不清楚。

1984年1月,我们赴广西工作组行将结束、广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进入扫尾阶段时,自治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公室”根据全区各地(市)、县、公社“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公室”报上来的统计表明,全区“文革”中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死亡人数有8.97万人,其中,两派武斗死亡3700人,逼死7000人,其余7.9万多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打死和枪杀的。南宁地区14个县,死人在千人以上的就有8个,光一个宾阳县就死了3777人。另外,全区失踪2万余人,无名无姓的死者3万多人。

死的是一些什么人,怎么死的

1981年自治区“三人办”向中央调查组汇报说,广西“文革”中死人,一是武斗打死的;二是刮“十二级台风”,贫下中农处决了一批四类分子,这是多数;三是造反派乱抓乱杀保守派的一些人,保守派翻过来后也乱抓乱杀了一些造反派。1981年的调查组和1983年的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事实证明,这个说法掩盖了事实真相。

事实真相是:

一是乱打乱杀死的多,武斗死的少。桂林市和桂林地区是武斗比较激烈的地方,但在1967、1968年两年死亡的11027人中,也只有458人死于武斗,占4.1%。南宁地区的武鸣县死亡的2197人中,武斗打死的仅3人。还有许多县、市根本没有发生武斗,也死了很多人。

二是干部、群众死的多。南宁地区14个县、市(不含自治区、地直属单位),死亡16494人,其中干部、工人、社员死9739人,占57%,四类分子及其子女死6755人,占41%。桂林地区“文革”中死亡的11612人中,干部、群众死亡7461人,占64.2%,四类分子及其子女死亡4151人,占35.8%。临桂县死亡1865人,干部、群众死亡1406人,占74.8%,四类分子死亡458人,占25.2%。

三是对立派“4・22”死的多,掌权派“联指”死的少。如,马山县死亡的1262人中,“联指”成员仅4人,绝大部分是对立派“4・22”成员,四类分子死414人。凤山县城厢公社死亡的285人中,持“联指”观点的3人,是在武斗中打死的。临桂县死亡的1865人中,“联指”成员只有3人,是在武斗中打死的,其余1862人是被有组织有领导地杀死的。武鸣县葛阳大队杀死73人,一个“联指”成员也没有。

1981年自治区“三人办”向中央调查组汇报说,死人主要发生于从湖南、广东刮来的“十二级台风”,由“贫下中农处死了一些人;革委会刚成立,因为没有权威,群众乱杀了一些”。这个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根据1981年我们调查组和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自治区各级“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公室”上报的结果,杀人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而且多数是在革委会成立后有领导地进行的。

大批死人的历史背景

广西“文化大革命”初期,没有分成明显的两派。1967年3月,广西军区找各群众组织商量,要求支持韦国清站出来领导广西“文化大革命”。当时有的群众组织提出要韦检查后再定,而区直机关群众组织“公安兵团”、“红色监察”、“造反兵团”等则同意无条件支持韦国清站出来。4月29日,区党委书记伍晋南、贺希明、霍泛三人发表声明,支持前者,反对无条件支持韦国清站出来搞“三结合”。于是,围绕着“支韦”还是“反韦”问题,形成了两派,前者称“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后者称“4・22”。两派形成后,从军队到地方,从自治区领导机关到各个基层单位,形成了两大对立阵营。

广西军区开始是支持“联指”的。1967年8月24日,周恩来第五次接见广西两派代表,表示支持“4・22”。广西有大批干部随即表态支持“4・22”,广西军区也检讨了支一派压一派的方向路线错误,转而表示支持“4・22”,但实际上仍暗中支持“联指”。当时在全广西,除桂林市外,“4・22”都处于劣势地位。

1968年2月,由广州军区下令,将支持“4・22”的军队调走;4月,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内定“4・22”为反动组织,于是开始压“4・22”。这是当时的基本形势和情况。但是,死人最多集中在三个阶段,也可以说是三个高潮。

第一阶段,1967年冬至1968年春,主要在农村全自治区刮起了一股“红色风暴”,说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及其子女起来造反,要杀干部群众,说“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于是在农村中成立起了“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庭”,搞群众专政,杀了一大批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也乘机杀了一些“4・22”观点的人。其中靠近湖南零陵地区的桂林地区各县,尤为严重,有的四类分子之家被全家杀绝。“灵山县谭礼大队民兵排长黄培立召开民兵统一行动,把地、富及其子女全部杀掉,全大队共杀了130多人,财产、房屋没收盖礼堂,禽畜、粮食全部吃掉”(中纪委、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广西落实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附件之一,1981年7月15日)。1968年3月,上思县武装部长段振邦在县四级干部会上说:“过去我们对敌人专政,要经过公安、法院,现在不需要了,现在实行群众专政,不杀掉那些东霸天、西霸天,群众不同意”。全县于同年的三、四月间乱杀了一批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和被认为是坏人的人。临桂县1967、1968年两年打死的1865人中,被打死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459人。灵山县“贫下中农造反总部”(“联指”)于1968年初,召开会议全县统一行动。全县共杀死2900多人。他们用“种花生”指枪决,“种芋头”指石头打死,“种甘蔗”指木棒打死等暗语统计杀人数字。当时被杀害的贫下中农、干部、群众,在1983年全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他们的遗属与子女还可以去找政府、党委落实政策,要求给予一定的抚恤与生活补助,要求追查凶手,可是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他们去找谁,向谁去申冤啊!

第二阶段,是各县革委会成立前后,其名义之一是保卫红色政权,二是抓“反共救国团”。广西各县大部分在1968年春夏期间成立革委会,杀人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且多数是在各县革委会成立后有领导地杀的。上思县成立革委会后,在县革委会主任、县武装部长段振邦的组织、策划、煽动下,造成1639名干部、群众和四类分子被杀,其中,被杀的国家干部162人,工人61人,城镇居民18人,学生5人,社员632人,四类分子761人;老游击队员48人,共产党员97人,共青团员13人。宜山县革委会成立后,由县革委会主任、县武装部政委季德春、县武装副部长李庆余、作战参谋蒋国志、民兵科长吴先水与原副县长崔振铎、原县委副书记王德茂等人策划下,于1968年6月11日召开了“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的全县万人大会,在大会上当场打死干部、群众11人。会后,各公社仿效、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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