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成仿:建国后毛泽东和刘少奇的分歧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作者:储成仿发布日期:2011-06-26

「储成仿:建国后毛泽东和刘少奇的分歧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正文

从目前见诸书刊的材料看,建国后毛泽东和刘少奇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问题上。根据其时间和程度的不同,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分歧的发端。发生在七届二中全会后至党的八大召开前这段时间内。

1、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

进城前夕,毛泽东和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共同勾画了革命胜利后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宏伟蓝图。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刘少奇就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构成、主要矛盾以及如何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等重大问题发表了看法。毛泽东赞同刘少奇的意见,并嘱托他对新中国经济成分的分析做进一步的思考,草拟文件提请二中全会讨论。(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22页。)七届二中全会以后,刘少奇根据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理论,本着七届二中会的精神,针对当时中国革命处于大转变时期的实际,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基本构想,这一构想的基本点是:第一,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即中国是一个刚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到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现代化经济十分薄弱,生产力水平很低,科学文化落后,国家和人民都很贫穷,在这样的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不能操之过急,必须经过相当长时期的艰苦努力。第二,根本的问题在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是需要全党和全国人民集中力量来进行的最根本的任务。在春藕斋讲话中,刘少奇明确提出了“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第三,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之后,应以主要力量发展农业、轻工业及必要的军事工业;然后建立和发展重工业;最后依靠重工业再进一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他认为,只有先发展农业、轻工业,才好安排生活,积累资金,我们才有可能集中最大的资金和力量去建设重工业的一切基础。第四,在商业生产不发达,经济十分落后的情况下,必须利用资本主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因素,发挥个体小商品经济的生产积极性,以便增强国家的经济力量,满足社会和人民的需要。他反对过早地“动摇、削弱、指导否定私有制”和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步骤。他认为,在农村对私有制“又动又不动是不对的。太岁头上动土。你去动摇一下,削弱一下,结果猪牛羊杀掉”,是对生产力的破坏。(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59-60页。)第五,通过适当发展资本主义来加强社会主义,最后达到消灭资本主义的目的;通过适当加强小生产者的力量来加强壮大国营经济的力量,最后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这样看起来是象是后退,实际上是更好地前进;看起来象很慢,实际上是更快;看起来象是麻烦,实际上是更加顺利。在春藕斋讲话中,他把进入社会主义的条件更加具体化了:“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工业大大发展了,农业也有了大发展。国家经济的领导更加强了,变成绝对的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干部成熟了,数量也多了,党的技术干部也有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巩固了,那时,就会要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

毛泽东对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构想的基本观点在大的方面是赞成的。但是,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刘少奇有些观点与毛泽东也有不尽一致的地方。比如,肚带私营工商业,毛泽东在强调要利用的同时,比较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的一面;刘少奇则在赞成限制的同时,更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以至在天津讲话中讲到“剥削”问题时走了“火”。在农民问题上,毛泽东强调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刘少奇则认为不能过早轻易动摇农民的私有制,提出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不要怕农民冒富,党员也可以当富农。在实行工业化问题上,毛泽东主张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安排好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刘少奇的主张(如前所述)则与此相反。(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61-62页。)到了1952年,我国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特别是土地改革的任务彻底完成,工人阶级在经济政治和思想上的领导地位已经加强。按照“当一个任务完成了的时候,就要赶快提出新的任务,以免松懈下来”(《周恩来选集》下卷,第106页。)的领导原则,同时又依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某些观点和苏联实行国家工业化、农业集体化的经验,毛泽东对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产生了新的考虑。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上讲到: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10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从这时起,毛泽东开始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到1953年6月正式形成比较完整的表述。对此,刘少奇则主张多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待条件成熟后再转入社会主义。为此,毛泽东在1953年6月1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和“确保私有财产”等观点,否定了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从而使全党的思想转向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轨道上来。

2、关于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争论

土地改革完成以后,我国农村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东北地区一小部分经营良好的农民添了马车,有的顾了长工,买进或租进了土地。另有一部分人因缺乏劳动力或疾病灾害,或因缺乏生产资料或好吃懒做,经济生活下降,他们中一小部分人出卖出租土地,或借粮借款。有的农村党员开始雇佣长工。面对这一新的情况,党中央负责人之间围绕着是巩固土地改革后的成果、继续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还是否定现状、立即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步骤这一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

问题是由山西省委1951年4月17日向中央和华北局呈送的一份题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引起的。针对山西省委提出,要把互助组提高一步组成合作社,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的办法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制、战胜农民自发因素的意见,刘少奇指出,这种现在就想从实际上来提社会主义改造,使我们中国的农业直接走到社会主义的主张是不现实的。因为仅仅依靠农村的条件不能搞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有了国家工业化,才能供给农民大量的机器,然后才有可能实行土地国有化、农业集体化。以为目前组织合作社就可以改造中国的农业,使个体的小农经济走上社会主义的农业区,那是幻想。(《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第31-32页。)1951年7月3日,在将山西省委的报告印发给党内的负责同志和马列学院的学员时,刘少奇加了一段批语,尖锐地指出了党内有一部分人害怕资本主义的发展,企图用平均主义去战胜资本主义的错误。批语说:“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和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和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的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时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针对刘少奇的讲话和批语,毛泽东的思路恰恰相反:他公开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批评了刘少奇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则中国的合作化,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119页。)毛泽东的讲话使刘少奇放弃了他的观点。在多次党的会议上,刘少奇就这个问题作了检讨。

第二个阶段:分歧的扩展。发生在八大以后至八届十中全会以前这段时间内。

1、关于主要矛盾

随着三大敌人的被打倒,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胜利后的主要矛盾作了预测分析,他说:“现在点明一句话,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七届二中全会确认了这种主要矛盾的分析。但是,新中国成立时,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完成,主要矛盾并没有象预测的那样立即转变。到1952年,随着恢复国民经济任务的基本完成,毛泽东也恢复了它关于民主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国内主要矛盾的观点。1952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一个批语中写道:“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毛泽东:《对<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的批判》,1952年6月6日)

建国前夕,刘少奇在对国内主要矛盾前瞻性分析上与毛泽东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都认为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对三大敌人残余的斗争取得胜利,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将会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新中国建立后,刘少奇对这一问题认识的目光似乎更深更远。他在承认这一主要矛盾的前提下,强调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提到重要位置上,并在1951年写的《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光辉工作的基本任务》的笔记中,首次提出了大体近似后来毛泽东所提的两类矛盾的思想和人民内部不矛盾的概念,并预测到人民内部矛盾必将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矛盾。相对说来,毛泽东则更专注于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他对土改后农村自发势力的增长城市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限制与反限制斗争的日益尖锐感到忧虑。基于他在1952年6月6日在那个批语中对国内主要矛盾所表述的观点,到1952年9月,毛泽东便以此作为理论依据,开始酝酿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要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三大改造完成后,刘少奇代表党中央在八大政治报告中郑重指出:“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它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但刘少奇的贡献却是杰出的。毛泽东对这一认识虽然赞同,但有保留。到八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会议结论性讲话中说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75页。)他还说:七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内基本矛盾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现在看来势非常正确的。(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的总结讲话稿)全会一致通过了毛泽东的观点,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会上尽管有争论,但最后还是毛泽东的观点占了上风,从而轻率地否定了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

刘少奇在八大后的一段时间内是坚持“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论断的。但是,1957年反右斗争后,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刘少奇在主要矛盾的认识上也发生了反复。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报告中他赞同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提法。随着大跃进的挫折、庐山会议上的党内斗争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刘少奇对国内主要矛盾问题进行了反思。1959年11月,刘少奇在海南岛对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进行了研究。在讨论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发言中谈到国内主要矛盾时他讲:社会主义社会中,总的矛盾是生产和需要的矛盾。还讲,新的与旧社会残余的矛盾时存在的,思想战线上的斗争还很激烈,但逐步缩小。多种经济变成单一社会主义性质后,主要是生产与需要间的矛盾,就是这种矛盾促进生产的发展。他的这一认识,在表述上虽欠准确,但反映其认识已向“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论述回归。可见,在国内主要矛盾问题上,若毛泽东和刘少奇在1959年冬之前两人的认识在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只有侧重点不同的话,那么,刘少奇通过海南之行的学习后,两人认识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2、关于“三面红旗”

对于“三面红旗”,刘少奇在开始阶段是真诚拥护和积极执行的。但是,在具体的贯彻执行过程中,刘少奇作为中央一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便很快觉察到了问题。

1958年底,党中央发现前一时期在农村所有制和工农业生产指标中已经出现了问题,便开始着手纠正。刘少奇在参与领导纠正工作的同时,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思索,并试图从理论上寻找答案。例如,1959年庐山会议期间,刘少奇在一次小组会上向会议提出了三个引人深思的问题: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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