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飞 刘博楠:限制自由强制措施中的电子监控问题

作者:高一飞 (进入专栏)   刘博楠发布日期:2014-03-29

「高一飞 刘博楠:限制自由强制措施中的电子监控问题」正文


内容摘要:限制自由强制措施中的电子监控是指对于没有进行关押而只是限制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使用电子手(脚)镯和手机定位的方式进行电子监控,在国外的保释措施中普遍采用这一做法,我国的监视居住措施中也采用这一方法进行监控,这是非常必要的。在电子监控实施中,应当遵守法定程序、注重对隐私权的保护,还要与其他监管措施配合使用。在以后的立法中,我们还应当在取保候审中应用电子监控措施。

关键词:限制自由 强制措施 电子监控 电子手(脚)镯

 

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1997年刑事诉讼法基础上增加规定,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用电子监控……”。2012年底公安部制定并颁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为公安部《规定》)第112条也明确公安机关在执行监视居住期间可以采用电子监控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最高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为最高检《规则》)、六部委《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为六部委《规定》)未对电子监控的实施做出规定。自此,监视居住制度中电子监控的适用得到了肯定,一方面为监视居住制度的开展提供了可参考的手段和方法,另一方面也鼓励司法领域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不断深入和拓宽。

为什么只是在监视居住中规定电子监控措施,这与强制措施的实施规律有关,因为完全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固定的关押场所,被羁押人完全在国家执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没有必要采用电子监控。当然,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性质和强制程度颇为类似,立法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本意是强调取保候审限制自由的程度较低,但我们认为取保候审实施中采用电子监控也很有必要,事实上,国外大部分国家并没有监视居住措施,却都有保释措施,对于保释,绝大部分国家采用了电子监控措施。本文所指的限制自由的强制措施就是指的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我们将对其电子监控措施的法律原理和与适用方式进行分析。

 

一、强制措施电子监控的原理与方法

随着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监控的定义也在不断的拓展和完善之中。司法领域的电子监控,主要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利用电子信息技术,通过一定的电子设备对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技术和措施。电子监控技术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进行界定,狭义的电子监控技术包括视频监控技术和电子追踪技术。广义的电子监控技术是指一切利用电子设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声音、行动、痕迹进行监督控制的技术和手段,除了视频监控和电子追踪外,包括了通讯监听技术、网络监控技术等,本部分论述的电子监控采前者之义。

在司法领域,电子监控技术的运用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固定设备的运用,即将监控设备固定在某一部位,利用其旋转或伸缩性对一定范围的空间进行视频摄录。这类监控手段的特点是,可以对被监控对象的行为进行几乎完整的监控,监管执行人员观察到的是具体的、动态的图像。同时,监控设备自身带有储存功能,能够将相应的监控内容以视频、图像的方式进行储存,为后续的司法程序提供相应的证据。

二是追踪定位的电子监控,使用的是“电子手镯”或“电子脚镣”。 2这种设备具有相对较强的灵活性,一般固定在被监控对象身体上。电子手镯虽然不能完整地反映被监控对象的行为内容,但是可以对其出行进行定位和追踪。在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划定一定行动范围的监管之中,该类监控设备就具有巨大的适用价值。传统的电子手镯利用的是佩戴者与某一固定装置的距离进行定位,司法官员为被假释、被监视居住的人划定一定的行动范围,并在该范围的中心点安置传感装置,当被监控人与传感装置的距离超过规定时,电子手镯就会发出警报声。 3最新的电子手镯则是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导航技术对被监控者的行为进行具体化的跟踪,虽然不能以图像形式直观地呈现给执行监控的司法机关,但是对被监控者的活动区域限制更加灵活。例如,司法官员为被监控者指定的活动区域为家庭和学校,被监控者在家庭和学校的往返路途之中,电子手镯不会发出警报,一旦其偏离正常路线,进入其他区域,电子手镯便会发出警报提醒其加以注意,对于继续在不被允许的区域逗留的被监控人,监控设备将通知监管的执行机关。

两种电子监控技术的侧重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前者在于对被监控人的行为进行动态化的记录和传输,监控的执行机关可以通过相应的设备直接对被监控人的行为情况进行了解。但这种监控对于被监控人的隐私暴露程度更高,几乎将其在监控摄像头之下的一切行为暴露在司法机关的视野之中。同时,对于存在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被监控人,这种监控手段也可能对其家庭成员造成一定的困扰,甚至直接侵犯其隐私权。后者相对灵活,一般只是对被监控人的行为地点进行定位和追踪,从而达到将其限制在先前划定的行动范围的目的。

在国外,电子监控是通过电子手(脚)镯和手机定位来实现的。

(一)仅有定位功能的电子手(脚)镯

类似于我国禁止令内容的规定,在英美国家附条件保释、法国的司法监督以及德国的延期执行逮捕令制度中均有所体现。限制被保释人、被监督人的活动范围是各国采取的一个共同措施。为防范被监管人脱离指定区域,英美等国大都采用了电子手(脚)镯。如英国“在全英格兰和威尔士引进的电子监控技术,即保释中的被告人可能会在踝骨周围穿戴一个‘加有标签’的传导物,该传导物向接收者发出信号,由代表法院的机构进行监督。如果被告人离开其被限制活动的区域,则可能被逮捕。加标签经常附带限制时间。” 4

电子手(脚)镯实际上是一个佩戴在被监控者脚踝或者手腕上的电子发射器。其材质为树脂,可以防水,并且体积比较小,所以不仅结实轻便,还可以避免因不能摘卸所产生的不便。当然,仅依靠这一设备并不能达到监控目的,监控系统的运作还需要信号接收器和中心计算机。其中,信号接收器被安装在被监控者的家里,中心计算机则被安装在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其他工作场所甚至工作人员家中。电子手(脚)镯会不停地发射无线电频率信号,在未超出接收器锁定范围的情况下信号会被接收器接收,然后再通过接收器被传递到中心计算机上。如果被监控人离开了限定的范围,中心计算机就会报警。监管主体可以依据中心计算机呈现出的情况作出相应的监管措施。

基于相同的工作原理,可以通过改变信号接收器的安装位置,来达到防止被监控人接近特定场所的目的。比如,将信号接收器安装在证人的家中,如果被监控人接近证人的住所,中心计算机就会发出报警信号,此时监管者就知道被监控人违反了相应的规定,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电子手(脚)镯是无法自行取下的,除非是剪断由光线纤维制成的带子或者直接弄坏电子手(脚)镯。而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监控器都会发出警报,监控中心也会收到相应的讯息。这样一来,监控者就不用担忧电子手(脚)镯与被监控人分离的情况发生。

在监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 5是否离开限定住所或者接近特定场所方面,第一代电子手(脚)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它不仅仅缓解了羁押场所人满为患的压力,降低了司法成本, 6同时还因为其本身对被监控人具有威慑力,从而降低了被监控人脱离控制乃至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二)增加追踪功能的电子手(脚)镯

出于保障国家安全利益的考虑,美国将自己研发的GPS 7全球定位系统主要应用于军事领域,并通过SA(Selective Availability)政策 8限制了民用行业及普通公众对GPS的运用。冷战结束后,全球经济蓬勃发展,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研发卫星导航系统的活动给美国带来的压力。与此同时,民用定位导航需求日益增长,美国政府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在2000年5月2日取消了SA政策,使GPS技术获得了广阔的推广和发展空间,GPS产品也日益丰富。

整个GPS定位系统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21颗导航卫星和三颗备用卫星组成的GPS卫星星座;二是由分布在全球的若干个跟踪站组成的GPS控制系统;三是接收GPS卫星信号的接收机或者其他用户设备。GPS定位原理是,将高速运动的卫星瞬间位置作为已知的起算数据,运用空间距离后方交会的方法确定待测点的位置。接收机往往可以锁定4颗以上的卫星,根据图表中的运算方程就可以算出接收机的空间坐标。电子手(脚)镯在完善过程中也引入了GPS技术。凭借GPS定位技术,电子手(脚)镯的功能不再局限于过去相对静态的定位,还增加了动态的追踪功能,从而使该设备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电子手(脚)镯不仅可以适用于被限制居住和被禁止进入特定场所的人,而且可以适用于虽被限制自由但仍有较大活动空间的人。

虽然在国外司法实践中,第一代电子手(脚)镯的适用比较广泛,但是一些国家也开始使用用于追踪的电子手(脚)镯。根据白俄罗斯的法律,在立案时需要对特定的嫌疑人实施“软禁”。基于该规定,白俄罗斯于2007年10月引进了一批GPS电子手(脚)镯,用来监控审判前嫌疑人的去向,在试用一年后政府决定推广这种监控方式。 9美国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市的法庭在2008年月22日推出一个新计划,要求有不良记录的学生戴上具有全球定位功能的手镯,目的是方便学校和法庭掌握他们的行踪。虽然法庭的这一裁决以及法官佩恩的理由受到了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的质疑,但是该监控方式在执行上仍然具有法律依据。 10性犯罪定位跟踪系统在1997年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开始实施,目前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有10多个,大部分为美国的一些州和英国、瑞典、荷兰等发达国家。电子手(脚)镯在亚洲的适用以韩国为代表,韩国法务部2006年12月在《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法律案》的基础上起草了电子手镯法案,该法案于2009年12月被国会通过,要求不仅是性暴力犯罪,杀人、强盗和纵火犯也将被佩戴电子脚镯,佩戴时间最长达30年。 11

(三)手机定位

手机定位是一种利用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lobal System of Mobile communication,简称GSM)的蜂窝技术来获取移动用户地理位置信息的活动,主要有两种技术:一是GPS定位;二是移动运营网的基站定位。 12前者对手机性能要求比较高,必须具有GPS定位能力;后者则不需要手机具有GPS定位功能。先抛开适用主体方面的差异不谈,两种技术的关系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互补关系。也由此可以得出,无论一部手机是否内置了GPS模块,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总会有相应的技术对其实现追踪定位。

运用手机追踪被取保候审人并非天方夜谈,它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而且还具有实践中的可行性。

首先,我国手机用户数量高的现状为手机追踪定位提供了认识以及设备支持。应科技发展产生的手机打破了人际交往的空间障碍,已发展成为人们互通信息的主要工具之一,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中国工信部在2012年12月24日发布的《2012年11月通信业运行状况》报告,截止2012年11月底,我国移动手机用户数量高达11.04亿。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时隔两年,全国人口肯定会有所增加,或许为14亿多,或许更多一点。不管数据究竟增长多少,至少可以看出我国手机用户数量占全国人口数量的比重是相当大的。手机对民众而言不是陌生品,人们对手机的依赖性也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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