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章润:德沃金教授及其中国之行」正文
一、给他的心灵以最精微的激动
2002年5月17上午,德沃金教授自英国抵京。按原定计划,法学院的两位学生去机场接机,乘出租车到友谊宾馆,帮忙安排住下。大家都忙于会务,接待陆续抵莅的国内代表,无法抽身,遂嘱咐接机的同学午饭后陪德翁去颐和园看看。不想长途旅行,飞机晚点,在宾馆为住宿安排又历周折,费时甚久。至此,老先生人困马乏,饭也没吃,洗一洗,就睡下了。
德翁此行是应邀来清华大学参加“德沃金法哲学思想国际研讨会”。说来不好意思,筹备这样的“国际会议”,是在既无钱,又无任何支持的情形下动手的。总共两、三个教书匠,加上请来帮忙的几位学生,就准备搭架子开会。当然,学术会议大抵如此,真正有财力、权力和心力,又是会务组,又是接待组什么的,多半倒未必学术了。直到会期临近一月不到的时候,才知道召开这样的“国际会议”,光学者乐意不行,还必须获得“上面”的批准,王晨光教授遂连夜赶写申请报告。毕竟是改革开放的年月,学校管外事的很通达,轻描淡写地指正几句后,不仅批准开会,而且叮嘱要筹够资金,把会开好。是的,是要把会开好,可钱呢?王晨光教授动员了自己的人脉,几经协商,福特基金会答应解决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的全程旅费。德翁的住宿费尚无着落。会议以“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的名义筹组,而这种中心,在学界吃饭的同事都明白,倘若主事的不想折腾,是一分钱也没有的。所谓自由组合,灵活机动,皮包公司,就是这么回事。怎么办呢?关键时刻,还是使出了吃“单位”大锅饭的老传统,请求清华大学法学院帮忙。院领导班子经过研究,积极支持,认为只要有学术价值,花钱就花吧!反正需要报销的主要款项只有德翁的住宿费和国内机票,招待莅会代表的饭费。都是法学院的教员和学生,自觉自愿做这件事,也不存在什么报酬的问题。再说,就算是花钱让年轻学子们见见这位享誉全球的大学者,听听人家是怎么谈问题的,也是值得的。如此这般,一块石头落了地,因而也就可以大模大样地本中华之美德,结“外宾”之欢心,叮咛接机的学生:“德翁年纪大了,要打好一点的的啊!”
当日傍晚稍早时分,老人家和携行的女友一起“打的”来到清华园。他们两位,接机的两位女同学,四人一路说说笑笑,“联袂”从东门走进校园。五月的清华园,草青树绿,天蓝蓝,和风徐来。德翁中等身量,微驼背,一身浅白便装,缓步当车,映衬其间,竟是那般蔼蔼恂恂,而又飘然无拘。德翁笑着说,旅行尚好,饮食尚好,休息尚好,他是她们的英文老师,教学尚好。
会期共两天,外加两次公众讲座。即5月18和19日两天开会,5月21日德翁为清华师生作一次公开演讲。另一次公众讲座由天普大学的戴维?凯瑞斯教授主持。凯教授批判法学中人,虽人到中年,“批判”精神不减,声音宏亮,吐字清晰,骨碌碌,真像“半空中滚过一排响雷”。(注1) 18日上午,与会代表依次发言,描摹“德沃金法哲学思想”这只大象的不同部位。下午则以自由讨论为主,虚虚实实之间,中国外国两头,递招接招,不亦乐乎。事后,德翁说发言者对于西方学术思想的熟悉,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第二天上午,由德翁和凯瑞斯教授分别作中心发言。两位教授谱系有别,声名不等,但都论点分明,向听众讲明白的同时,还不忘对等商榷,彼此之间讲明白,可算是“烟丝皮里纯”,见血不封喉,使出了浑身解数。下午,就在紧邻清华园的万圣书园,由上述研究中心和《读书》杂志共同主持一个小型座谈会,题目是“自由主义法律精神与美国宪政传统”,主要是想借助《读书》的名气,为宪政研究张本。说是小型座谈会,没想到出席者竟有百余人,多是周围院校的学生,以清华、北大和法大三校居多。室内人多势众,气温 升,设计使用空调而空调尚未开通的书屋窗户密闭,老先生端坐中间,云蒸霞蔚,一身大汗,不停喝水。店主苏里兄文化人也,虽说见过的阵势不少,此刻却也感同身受,陪同流汗不已,喝水无数。将近三小时下来,就如唐德刚先生借太史公之言状喻胡适老夫子,此时此刻,德老夫子也已有几许“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模样了。看他老人家这么累,还被人拖去赶饭局,真是不忍。不过,据事后德翁相告,那顿饭是他在北京吃得最luxurious 的。――真高兴他有口福!
20日,按计划,德翁去看看长城,中午时分去长城脚下的中国政法大学作一次演讲,与这座中国最大的法学院的同学们见面。陪同前往的,是笔者和舒国滢教授二人。这次不用打的,由法大派车,送去。迄至登临绝顶,眺高天之下,山峦起伏,浑浑莽莽,地球胸膛里,一脉大墙于山脊逶迤,默然无声,老先生似乎真是有点恍然而憬然。笔者告谓“不到长城非好汉”,他一转头就转告女友,并且添油加醋说,“孔子说的”。
法大校园条件之差,行政管理之劣,在京城高校中恐怕位列前茅,而学生素质之高,钻研风气之浓厚,亦且名列前茅。德翁的演讲是如此激越豪迈,而又充溢着理性的光辉。学生的提问也丁一卯二,直捷无忌,旗鼓相当。看得出来,不少学生对已经译为中文的德翁的那些著述,是相当熟悉的,而现场用英语提问和应对,也颇得体,不卑不亢间彰显了新一代年轻人的底气。就象雪莱的诗句吟诵的那样:
他从幼小起,就由庄严的幻象
和温柔而灿烂的梦所培育。
大地和天空的每一景象,每种声音,
都给他的心灵以最精微的激动。
神圣的哲学之泉源没有逃过
他干渴的嘴唇,他熟悉庄严的过去
以故事或论理所宣示的一切
真的、美的和善的。少年流去了,
他离开了与他隔阂的家,要到
陌生的远方去寻求奇异的真理。
“认真对待人权”,这是第二天德翁在清华园的公众演讲题目,显然点化自作者早年的名著《认真对待权利》。二者的命意,在笔者理解,恰如某教授的调侃,在于吁请“把权利当回事”。从积极意义来看,作为受托一方,权力机构应当为公民行使权利一任驰驱,――“领导就是服务嘛!”;从消极意义来看,尤其是不要动不动就拿小老百姓过日子的事情开涮。
德翁来华之前即已函告演讲题目,说明是有备而来的。果然,讲演以两大原则为基点,直指究竟人权意味着什么、为何人权如此重要这一问题的核心。第一项原则是“人人平等”,即每个人的生命均同等重要而宝贵,都应善加对待,促其圆满。推而言之,笔者理解,还当包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等的命意在内。第二条原则是“特殊责任”,用德翁的原话就是,“人必须自己就成功的人生担负主要责任”。此处的人,当然是才质、基础各不相等的个人。根据第一条原则,政府应当合理分配社会财富,而基于第二条原则,言论自由和政治活动自由自然不在话下。对于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意味着手握大权的政府自积极意义上表达对于全体公民的“平等的关切”,它构成了政治社会的“至上之善”。在法制文明秩序之下, 经由一整套的法制安排,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分配和使用予以合理配置,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说穿了,养活你政府一大家子干吗,还不就是托你办这件事么!否则,只好另托别人了。正如德翁此前即已阐说的那样,政府宣称对全体公民拥有统治权力,并且要求他们献出自己的忠诚,可如果政府对于他们的命运没有表现出平等的关切,那它就不是一个合法的政府。换言之,全体公民也就没有义务献出自己的政治忠诚。(注2)而“平等的关切”,主要的或者说关键的,是要落实为合理分配社会财富的体制。――这年月,没钱叫人怎么过日子。因而,就法律角度来看,它至少包括税收、信贷、保险、劳动、环保、福利、产权、契约、侵权和民权保障等等一系列法制安排。说来让人感慨莫名,从当年培根论说自由,将它与私有财产紧密联系在一起,近世西人对于财富的取得、分配和使用,一直以来就是如此上纲上线,而又细致入微。(注3)它不仅有助于实现平等,同时,并造成了“平等”的实际结果就是“平等者,金钱目前人人平等也!”这一怪胎。可倘非如此,可能反而更糟。就像今日中国有一伙据说叫什么“自由主义者”的,吁求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听着特别顺耳的当然还是新贵们,而与亿万受剥夺的人们无涉。可不这样,又能好到哪里去,或者,只会更糟。难局,难局,大声疾呼民主与平等的中国今日也要面对的难局,真是让人愁肠百结。
这两大个人主义原则,浅白而直接,却如“分配正义与校正正义”,或者“人是生而自由的,却又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一类的命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泱泱乎其为大端矣!怎一个“通俗”了得。而如此难题,德翁的论述真可谓通俗,举重若轻,一层层,一条条,缕析着让你看清了,小子!而用词之贴切,出语无浮饰,表达流畅密不透风,却又间架豁达明明朗朗,直如老农耘地,用力婉转,徐疾裕如,身手矫健里风声不惊,就把活做了,令人感佩、感佩。――这后面,该是多少的汗水呀!
那天,担任翻译的是朱伟一博士。朱博士负笈哥伦比亚大学,获法律博士学位,传译精到、专业,措辞平实而优美,与德翁原文气质相当,堪称佳译。特别是朱兄身体好,连续几天工作,乐在其中,始终不显疲态,为会议挣了面子。就学生的提问来看,既有自然率切的,也有同样是有备而来的,如同德翁的接招不慌不忙,同学们的问答也可以说是理性而友好的。虽说如今的学生几乎个个气壮如牛、天生大才的模样,将不讲礼貌当作个性独立,但此时此刻,笔者可以打包票,他们哪里会有什么“敌意”哟!
第二天,老先生“南巡”,往杭州、上海和香港而去。德翁“在北京认真地对待权利”的故事,到此谢幕。
二、权利的象征
当今在世的西方法学家中,论在汉语法学界的影响,无出德翁之右者。不仅其主要著述均已译为中文,海峡两岸四地一纸风行,如《法律帝国》、《认真对待权利》、《自由的法》和《至上之善》,而且,他的著作及其论述理路,折服了无数读者,而不分年老年少,什么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至于真看得懂还是真看不懂,属于慢慢来的事,倒不是问题的关键,不妨遵循学术上没有高高在上的裁判这一思路往前迈步,谁也不能打包票,更用不着自诩高明,好像举世滔滔,只有自己才“认真对待学术”。君不见,一句“认真对待权利”,直让人眼热心跳。品味再三后,热血澎湃与沉着吟咏兼有,跺脚跳骂与默默摇头齐出。实际上,就近世中西思想交通史而言,八十年前泰戈尔、杜威访华,四十年代庞德来华“指导”立法,近年的哈贝马斯、德里达相继过境,都是在在可志者。就法学言,百年间来华讲学,堪称世界级大家的,也只有“庞、德”二人而已。若说有所不同,则当年庞德来华,官方盛接,媒体猛报,学界高奉,欹欤盛哉。德翁此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有年,“科学”及其“家”是生产力,因而老人家也就是“悄悄的来,正如静静地去,不带走一片云彩”。媒体自然无遑顾及,――没有卖点嘛;实际上,鄙校的高层技术官僚们,对德翁也是闻所未闻的。只在听说他也是英、美两国的什么“院士”,这才临时由“主管文科”的副校长,在21日的讲座前,作二十来分钟“亲切交谈”,“认真对待”了一下他。
是的,这二十来年间,西方来华的各色学人,可谓过江之鲫,而往访西国的中国学人,包括假冒伪劣的,尤有过之。为什么偏偏德沃金、哈贝马斯搅动一池涟漪,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呢?
罗纳德?德沃金何许人也?一介书生嘛!一位教书匠嘛!书生之职志,在书生事业。那么,就让我们从“德沃金教授”的书讲起。
《法律帝国》是德翁的代表作,也是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在英语文明圈产生巨大反响的名著。此书紧紧攫住普通法传统中“法官说什么,法律也就常常变成了什么”(注4)这一关键铺展思路,而最后落实为对于究竟法官凭什么这样说的说明,――自内在的、拟设的法官这一司法的参与者的立场而作的深度的说明。具体来看,德翁是这样来铺陈自己的思路的:法官为了说出法律“是”什么,当然并不一定“应”是什么,必须经由诉讼来查明事实和法律,因而,事实、法律暨蕴涵于二者背后的道德-正义三大因素,构成了诉讼过程的基本语境和主导判决结果的基本因素。其中,核心是法律问题,包括“法律命题”和“法律依据”这两个子项。法律命题的证成有待于法律依据的圆融,正是围绕于此,法官大人纠缠于“理论性争论”;也正是不同的“理论性争论”,为法律依据的正当性提供了不同的论证。法官为什么要这样判决而不是那样判决,那是因为法官信采了特定的正当性论证。由此,建设性的阐释性概念和整体一致性概念联袂而出,构成了德氏法律帝国的基本阐释元素,蔚然担负起法律依据正当性的论证杠杆,而建立起一种关于法律的正当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