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上访热如何降温?」正文
如何应付上访的人潮,是当今中国政府的一大难题。为了完成上级的截访任务,地方政府费尽了心机,软的从柔性劝说,到发动上访人亲属,再到工作人员围堵,硬的则拘留,劳教,办学习班,关精神病院。迄今为止,成效有限。还是不断地有顽强的上访者能突破重重阻碍,进京上访。各地派人定点蹲守,清除上访村,也无济于事。用某些特殊的“宾馆”,将访民软禁起来,却又发生了宾馆工作人员的强奸事件。可以预计,随着岁月的推移,上访潮只会越来越人潮涌动,不大可能因政府的种种阻挡措施而止息。截访,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扬汤止沸之举。
中国目前的上访顽症,从本质上讲,是司法失效所致。除了审理刑事案件之外,司法的主要功能,是调解民间纠纷,包括民民纠纷,官民纠纷和民间商业纠纷。显然,无论古今,后者都是大头。即便中国古代,行政官和司法官合一,县令调解民间纠纷,也主要是通过诉讼程序,也就是说,主要靠其司法官的身份来实现之。现代国家的政府,本质上属于行政机构,其职能上就没有调解民间纠纷这一说。事实上,政府机构跟老百姓发生纠纷,还得司法来调处。既然中国已经制定了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那么,就是承认了司法在调解纠纷方面的主体地位。从原则上讲,中国政府已经明确了各级行政部门,在法律上不承担纠纷的调解职责。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仅各级法院在结构上要受制于各级政府,而且尽管有独立审判的原则在,但各级法院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却很难摆脱行政的干预。稍微大一点的案子,就会有各种来自党政机关和官员个人的关说。来自行政方面的影响,无所不在。至于民告官的好事,刚刚开始,就结束了,现在各地基本上行政诉讼无法进行。而且,这种干预也强化了法官自身的腐败。反正是不公平,你能做,我主管这块,为什么不能?因此,很多本来很容易解决的民间纠纷,民间商业纠纷和官民之间的纠纷,往往会变得复杂异常,根本无法解决,即使司法判决了,肯定有一方会感到极大的不公。纠纷不仅没有得到调解,反而被激化。
各种案件判决的结果一次次告诉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司法的决定权,其实不在法官手里,而在行政官员那里,尤其是主管行政官员那里。而主管官员的上级,才能管这个官员。因此,人们只能用上访来解决――即找更大的行政官员,出面干预。找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
于是,我们发现,即使已经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官员在老百姓眼里的角色,居然又退回到了古代,变成了什么事都管的官老爷、父母官。人们感到不平,就直接去找官老爷,一级不行,就找上一级,最后,干脆把希望都搁在中央政府身上,动辄上京告状。
在现代,从制度设置的角度,司法的存在,就治理而言,其实是技术性的。即遵循法律条文,用司法技术手段,解决绝大多数社会上的纠纷。从根本上阻隔民怨,使之不会危及到国家制度,危及到行政部门,导致政府瘫痪。而古代地方政府,司法和行政合一,则起不到这种作用。因此,很容易导致所谓官逼民反,社会乃至国家动荡。好在,古代政府,能力有限,事务较少。而现代国家,由于经济活动活跃,事务特别繁忙,如果没有司法阻隔,问题就大了。如果一方面承认现代政府的一些原则,在制度上区隔了行政和司法,但在实际操作上,却由于担心司法失控,切不断行政干预司法的链条,有时还是收紧锁链。那么,司法倒是没有失控之虞了,但却失效了。地方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某些官员,刻意把司法变成自己的工具,虽然有暂时的效用。但从长远看,却给自己找了无穷无尽的麻烦,这就是汹涌而来的上访潮。其实,司法的失控,原本就是一个伪命题。从政治角度,作为技术性的司法,怎么失控?所谓的失控,只是某些官员的失控――司法无法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现在,中国政府应对上访潮,基本上还是靠行政网络。眼见得是捉襟见肘,穷于应付。而处在21世纪的今天,软的一手不灵,硬的一手又难以大肆施用。一旦被网络或者媒体曝光,大家脸上都不好看。想要根本解决,唯一的路径,就是让司法回归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做回自己的本分,不要总是想做古代的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