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光鼐、蒋兆勇:县级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矛盾对立」正文
[内容提要]现在地方上出现的“乱子”就是地方的上层精英制造出来的当地政府与民众的冲突,而不是农民和国家的矛盾。从本质上来看,群体性事件最终还是归咎于利益的冲突上,县域环境冲突的性质表现为是官与民的利益之争,是老百姓与企业或地方权势阶层的利益纷争。从冲突的行动主体上看,大多是遭遇不公正待遇,或身陷困境而又无法自救的弱势群体,也就是自1990年代激进的非统筹变革后下岗、失业、失地的工农基本群众。从动员手段和方式上看,如今的县域环境依旧是个封闭的熟人社会,因此冲突中行动者的动员往往是依靠既有的人际关系网络。从化解冲突的手段上来看,大致说来,草根阶层经常依从三种“规矩”,一是国家规矩,这就是法律法规;二是乡土规矩,就是当地的规矩;三是草根规矩。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蒋:单老师,您好。中国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你能不能先对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进行一下概括。
单:我们观察中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发现它们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群众没有政治企图。群众并不是用体制外的行动方式去谋求体制内权力的重新分配,不是和执政党在较劲,也不是像一些国家的政治抗争一样,要求执政者下台,或者让出几个议席,或者多当几个部长什么的要求权力再分配。所以,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并不像一些官员所说的那样,群众是“别有用心”。所以,我们主张不要对群体性事件做过度的政治化解读。但是,也不要以为不是“政治行为”,就可以高枕无忧,就可以漠视民意。应该看到,群体性事件不闹则已,一旦闹起来它就有意识形态后果。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两点:其一是它能够把所有反对政府的人召集拢来。过去的政治风波是这样,现在的群体性事件也是这样。但凡社会抗争针对政府闹起来,就能把其他所有对政府有意见的人都招来。其中包括对政府有意见的人、不满的人、有怨恨的人、心怀仇视的人、图谋搞乱的人等,其中既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也有与事件中的利益无关者;既有向政府公开提出经济、民生利益诉求的,也有对政府怀有隐秘企图的;既有盲目跟从瞎起哄的人,也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者,或者趁火打劫者,等等。各种不同想法的人在闹哄哄的匿名或似匿名状态的情境下,在直接指向政府这个目标下聚集到一起,政府成为集体行动的目标对象,这种“直接指向”,在政府人士看来就是很可怕的,而在聚集的群众看来,或许就是“盛大的节日”。如此众多的人直接指向政府,并向既有秩序挑战,当地政府在其辖区内面临着大量的“不服从”。这意味着,当地执政者对“区域内大比例人群”早有触犯、得罪。过去隐忍的民怨突变为“天怒人怨”。汉源县2004年人口35.2万,水库淹没区涉及14个乡镇,移民10万余,几占全县人口三分之一,如此大比例人群要求增加补偿金竟被置之不理,原县委书记汤福锦还粗暴地威胁群众:“谁跟电站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情绪尖锐对立,民怨积累甚深,其后事情果然闹得很大。
蒋:群体性事件还有一个影响就是会让群众感觉到政府的无能,影响政府的威信。
单:是的!这算是其二。是群体性事件的另一个意识形态后果。事情闹得乱哄哄的,这会让群众感觉到政府的无能。是政府的管理有问题,出现了管治危机。倘若政府没能控制局面,出现了打砸抢烧局面,打得稀里哗啦的,群众更认为应由政府负责。倘若事态进一步持续下去,还会引起社会各界乃至上层精英的不满,政府也会很快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无论是严厉镇压,还是妥协退让,都会招致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据说孟连事件过去好多个月了,到现在还没有真正结束,局面在有的地方还没有得到完全的控制,下面仍是暗流涌动。工作组还进不了村,工作组进村都要听律师和村民代表的,没有律师和村民代表的允许,他们都无法进村开展工作。前不久还听说孟连的群众在市政府门口打出横幅:“党啊,亲爱的党,您在哪里?”白布黑字很煽情啊!反反复复地长此下去,无政府状态便在消耗和磨损着政府的权威性、合法性和公信力。公信力丧失,会造成当地政坛震荡,当地主要行政长官也会易人。陇南事发后,有群众直接向甘肃省领导面陈:“××不要再待在陇南了。再待下去,既没有干部基础,也没有群众基础。”所以我认为群体性事件的意识形态功效特别明显。
蒋:最近几年,中国接连发生了不少群体性事件。那么根据您的观察,他们在地域分布上有没有一定的特点呢?
单:中国发生的群体事件在地域分布上的确有一定的特点,就是平和、理性、非暴力的形式多发生在大城市,而暴力形式的事件多发生在中西部偏远的小县城,如汉源、大竹、瓮安等,或者小乡镇,像湖南永州的珠山镇,云南孟连的勐马镇。具有这样的区域分布态势,也就提醒我们应该从暴力事件发生的区域,以及暴力事件行动者的身份去寻找事件内在的逻辑关系及动员机制。2004年11月,汉源事件发生后,我从雅安出发,翻过二郎山,沿着大渡河边逶迤曲折的公路向汉源进发,沿途所见既有红军长征留下的遗迹,还有太平天国石达开残部留下的古迹,心生无限感慨:这里可是边陲化外之地!
蒋:那您这里说的“边陲化外”具体含义是指什么呢?
单:简单地说,就是远离中央政府正统体系管辖的地方,也就是政治上中央国家权力所不及或薄弱的地方。在汉源事件后的一系列事件,如东阳、广安、大竹、瓮安、孟连、陇南等地的状况,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我的这种思考,这些地方是否也应算作化外之地呢?这些地方我看都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中国历史上数量众多的地方动乱和规模大小不一的农民起义,大多发生在中央权力向下辐射达不到的地方。这些远离国家权力中心的边远地区,游离于正统社会体系之外,往往在政治、经济、社会、思想诸多方面表现为:乱象丛生;另一套大行其道。也就是现如今有人讲的“底层沦陷”。如盗贼蜂起,走私贩私猖獗,吏治腐败,秘密会社兴盛,官府控制薄弱,市井异端邪说神力鬼怪盛行等。在朝廷势力强大的时候,这些群体现象还能够被抑制,但是当朝廷式微的时候,这种背景下就容易出现动乱。
二元,还是三元?
蒋:过去我们研究农村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有一种流行的观点,就是认为这是农民和政府之间出现的矛盾,是农民和政府的对立。您怎么评价这种分析?
单:你刚才说的观点就是国内一些研究者的观点。他们往往将农民维权抗争简化为农民与政府的对立,这是简单的二元对立的分析方式。例如对1993年1月6日四川仁寿县谢安乡农民张德安率众抵制县修公路摊派过重负担事件的分析。考察过汉源事件后,我开始意识到问题并不如二元论者所说的这样简单。看着大渡河星罗棋布的小水电站、小冶炼厂、小加工厂,当地老乡不断有人告诉我们,这些厂、企业里都有县里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的股份。汉源事发后,又随之揭露出原县委书记汤福锦和商人彭氏兄弟为主体的官商利益集团,他们建立利益同盟,再以公权掠夺社会财富,进而以财谋官,维护不法利益。去年发生的孟连事件,也揭露出普洱市、孟连县的一些领导干部参股橡胶公司、分红和买卖、租赁胶林的事实。这些领导干部以自己掌握的权力与资本结合,公然站在私营企业主一边,对胶农的合理诉求长期置之不理,反而以所谓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为借口,从周边几个县调集数百名警力抓捕所谓犯罪嫌疑人,以致引发警民对抗、冲突,导致流血事件。
蒋:这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现在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已经不再是农民和国家的对立,而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单:在我看来,现在地方出现的“乱子”就是地方的上层精英制造出来的当地政府与民众的冲突,而不是农民和国家的矛盾。这点在孟连事件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中国的农民从来就搞不清楚什么是国家,过去他们认为中央政府是国家,县政府、乡政府也是国家。国家的概念对他们来讲从来就是混沌不清的。1990年代以后,在农村调查就可以发现情况在慢慢地有了变化,从越来越多的农民以及一般的基层干部口中听到了国家、省、市、县、乡的分别,当然他们不一定向你说得清国家是如何如何,但他们动不动就会以这样的方式谈起相互间的不同。如中央文件是如何说的,什么什么法几条几款是怎么规定的,省上某书记、某省长在什么会上又是怎么讲的,省上哪个文件是怎么说的,县上、镇上又是怎么搞的,农民们逐渐从中发现了差异,他们开始意识到,地方政府搞的、地方当官的说的和中央文件、中央领导人讲的不一样,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不是一回事。逐渐逐渐地、自然而然地就有了对国家、对地方的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应该说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对国家和当地政府有了不同的认识,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得比较清。喜欢拿地方基层干部和上面的干部做比较,对村、乡镇和县评价很低或较低,认为他们代表不了国家。老百姓所说的“上级比下级好,中央比地方好”的认识,也是这样比出来的。由于平时对基层干部缺乏信任,因而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事发地农民对基层干部的话就“不当回事”。
蒋:这样看来,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矛盾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从简单的农民和政府的对立变成了地方的上层精英制造出来的当地政府与民众的冲突。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呢?中国产生如此多抗议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单:美国社会学家斯梅尔塞在1960年代初期提出了“加值理论”,它对我们解释如今中国社会抗议的形成及演变过程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斯梅尔塞认为,各种形式的社会抗议的形成取决于六种因素的影响,即:结构性诱因、结构性怨恨、推衍式信念、偶发事件、动员、社会控制力的下降。每个因素是后一个因素的先决条件,社会抗议是一个接一个因素的叠加影响逐步形成的。斯梅尔塞重视社会结构因素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分析近三十年中国社会诸多结构性因素的存在及其变迁。
我把1980年代称之为“混沌时代”,那是个急速开放的时代,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还比较模糊,当时实际上还没有一个很明确的体制目标,所以我称之为“混沌”,摸着石头过河就是对其最恰当的注解。在这种社会变迁的背景下,产生而存在的结构性诱因就是双重体制并存,即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并存。这个时代民众中普遍存在的不满和社会性抑郁,即社会性怨恨,就是民众抱怨双重体制并存背景下的秩序混乱。双重体制并存,体现在价格上就是双轨制,差价悬殊的多重价格为有权、有背景者“寻租”牟利提供了机会,当时倒卖批文、配额、计划指标等大行其道,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因此1980年代民众呼声最高的是反腐败、反官倒。
1990年代是中国经济急速转型的时期,我称为“扩张时期”,即市场经济模式急速扩张,和资本力量疯狂扩张。在城镇,为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减少亏损与补贴,大面积实施改制与重组,引发“私有化”,许多县政府采用“卖光”的办法将国有企业卖光,造成大面积的职工下岗或失业,最残酷的是“买断工龄”;在农村,税制改革后“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县乡两级政府出现普遍的财政危机,最终转化为各种税、费、摊派,由农民负担。因此,我把1990年代的结构性诱因称为“激进的非统筹变革”。城镇表现为对下岗失业职工救济不力,农村表现为对农民继续体制性剥夺,这一时期的结构性紧张或怨恨就是“成本与收益的非对称分担”,即改革的成本由工农基本群众承担,而改革的成果与工农无涉。这成为1990年代民众最大的抱怨。下岗、失业工人、征地、失地农民、居民成为这一时期群体事件的行动主体。新世纪后,我称为“建设时期”,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在提倡效率的同时,也提倡兼顾公平,对社会发展模式进行重大的战略性调整,随即又提出科学发展观。但是新世纪后,各地GDP大竞赛方兴未艾,权力与资本的结盟渐趋牢固化,权贵资本主义格局下的特殊利益集团开始出现,并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这时的结构性诱因表现为“地方与中央的非一致性”,“部门与中央的非一致性”。民众结构性怨恨表现为弱势群体边缘化状态趋向于凝固。社会结构似已凝固;贫富差异似已凝固;社会流动似已凝固。县级冲突体现了地方和中央的非一致性,尤其是在中西部偏远的地方。在这种状态下,传统社会遗留的那些东西就更加明显了,它们不再简单是农民和政府的冲突,很大程度上是中央政府、地方权势阶层和农民的三元博弈。中央政府本能地固有全国、全局观念,凡事皆以国家、社稷利益计议,谋求长治久安,倡导“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但在单纯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氛围下,地方政府却置若罔闻,自有自己的行为逻辑:不管不顾追逐眼前利益、任内利益。一方面,牺牲生态环境,过度开采、使用当地资源;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