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清醒认识和谐理念的缺陷一面

作者:王霄发布日期:2009-04-10

「王霄:清醒认识和谐理念的缺陷一面」正文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首先作为一种哲学的核心理念,虽然也有一些缺点(这在后面会提到),但大体上是不错的。直至今天,在聚焦哲学的根本问题也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今人仍然可以从这个古老的理念中汲取莫大的教益。这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后现代化时代重新吃香的一个原因。

不过在从哲学理念转变为政治理念的惊险一跳中,中国过去各个时代,都是半空坠落的,或者说总体上不大成功。因此如果仅仅依据中国传统的和谐政治理念来治理当今的中国,肯定会磕磕,弄得面目全非,甚至结果比历史上更坏:因为今天人类已经有了民主的政治理念和成功实践。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和谐理念,最大的问题在于它强调的是一个等级即身份社会。也就是说,其所谓的和谐,是建立在等级社会基础上的。

萧功秦先生曾在《从千年史看百年史――从中西文明路径比较看当代中国转型的意义》一文中,对这一点作过精辟的论述。他的主要论点是:

1.“分”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概念,它提供了中国社会的组织形成的基本原则,它是同质体构成的社会的秩序的关键所在。

“分”即名分、职分、身分。早在战国时代,荀子就发现了一个重要事实,即中国这样的社会,必须要用“分”来保持社会的等级秩序。儒家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安于自己的“分”,“各守其分,不得相侵”。从“分”而有“礼”、“名”、“器”,礼治就是等级、身份之治。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首有一段开宗明义的话,能给我们以很大的启示:

“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是故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枝叶,然而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司马光:《资治通鉴》,卷第一,第2页,中华书局1956年出版)

用社会学的概念来解释,所谓的“分”,就是按社会中把人按其所承担的功能,划分在不同等级中,从皇帝、百官到士农工商。在这样一个上尊下卑的等级秩序中,每个人按自己的名分、职分去尽责,同时,每个人都按照这个等级的规格,享有相应的地位、权力、财富、荣誉及各种稀缺资源的供给。这样,一旦实现了“各守其分,不得相侵”,那么,人人各得其所,就可以有效地避免无休止地对稀缺资源如财富、名誉、地位、权力的争夺,整个秩序的平衡也就得以保证。

2.萧功秦先生从中西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指出了“分”为什么在中国如此重要。

在中国,“分”的提出和它要实现的目的,其深刻的内在根源,在于人们的物质需求与供给的矛盾上。用荀子在《富国》里的话说,就是人们“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因此不得不用“分”来避免这种无秩序的争。在荀子看来,每个人所希求(“欲”)的,与所厌弃(“恶)的,与他人是相同的,也即萧功秦先生所说的“同质个体的喜好与厌恶的相似性,也即中国小农经济中的个体在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上大体相近似性”。于是会产生“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如果无“分”的限制与规范,就必然导致“争则乱,乱则穷”的恶性循环。因此,在这样的社会里,用“分”来划分人群,才能保证社会秩序稳定和谐。

而在西方如古代希腊,是由异质个体构成的社会,例如,在从事畜牧业的部落与从事农业的部落之间,它们彼此的需求恰恰是相反的,前者有多余的羊肉,但却没有粮食,后者则相反,于是,前者为了获得粮食,后者为了获得肉食品,就会通过商业契约进行交换,以互通有无,满足各自的需要。正是这种异质共同体或个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及以契约为基础的契约商法,而不是按“分”分配的原则,就自然成为多元异质体结构的社会的秩序基础。[i][1]

萧功秦先生的文章内容还很丰富,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拜读一下。

显然,按照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只有人们遵守身份与等级规范,才能做到和谐。这一点,不但被统治阶级宣扬,而且被子民们接受。中国下层人民的愿望,不过是遇到一个好皇帝和清官,使自己受压迫与剥削不至于太过分,不至于啼饥号寒,冻馁而死。就是今天,这一点也是根深蒂固的。我去年曾与安徽天柱山的挑夫交谈,当我感叹他们的辛苦时,他们都很通达地跟我说:命不好啊。

中国政治文化的这一特点,外国人可能看得更明白。出生于中国山西省汾州、并在中国接受早期教育、对中国认识颇深的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著名汉学家、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白鲁恂(1921―2008)在1968年出版的《中国的政治精神》一书中说:

“在历史上,中国人总是喜欢单一、明确的政治权力。……对中国人来说,理想的情况就是等级制度不存在混乱。存在权力竞争和政治多元化时,便是他们最感糟糕的时期。他们把皇朝稳定时期历史地理想化了。……中国人对混乱有一种古典的反应,就是去相信一个统治者、一个政党和一种思想。……传统中国的基本特征――对道德意识的强调、对严格秩序和等级关系的要求、对领袖德行的强调,教育人们有正确行为的必要,恰当的行为和礼节的重要性――所有这些结合起来,压制了任何攻击性的表露。和谐是旧中国的最高理想,同样起着禁止攻击性的作用。……在中国文化中存在着一种紧张状态――一方面承认权威主义的本质,另一方面又需要形式上、精神上的家长式的支持。统治的权利并没有受到质疑,但人们期待着从依赖中得到好处。”[ii][2]

这时我们也可以发现这种以“分”为核心的和谐政治理念,与中国传统哲学的转承关系,原来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理念“天人合一”的“天”即自然,也是要讲究上下尊卑与等级的,所谓“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序矣。”(《易经系辞》)这一点正是我前面说到的中国和谐哲学理念的缺点。

在指出了中国传统和谐政治理念的核心是等级制度后,也要看到它的积极面。这个积极面,在我看来,包括两个理念,一个措施。

两个理念一是民本思想,二是统治者应当坚持操守和恪尽职守;一个措施是科举制。

我们也可以将这种和谐政治理念简单概括为一个核心(等级制度),三个基石(民本思想、统治阶级的道德操守和执政能力、科举制)。

民本思想基本上贯穿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的始终。它萌芽于上古社会,在《尚书》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表述,其最经典的阐示,是这几句话:“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民为本,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篇》),“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汉书•谷永传》)。虽然秦以后的各个专制朝代,尊君成为一个思想的主流,其统治者私下里多多少少有点法家反民本的念头,不过不大敢公开与民本思想叫号。种种前人的治乱兴衰的教训,使儒家的“得人心者得天下”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民本思想,一直成为正统思想。

“分”的概念的要谛,除了要求不同等级、身份的阶层各安其分外,也要求他们各修其德,各尽其责。对于统治者来说,就是要君明臣贤,勤政廉政。如何治国,以何种态度治国,一直是统治阶级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而深加注意并努力追求的,或者是政治理论、政治传统要求他们注意和追求的。这方面,宋神宗在为《资治通鉴》一书命名并作序说:

“其所载明君、良臣,切摩治道,议论之精语,德刑之善制,天人相与之际,休咎庶证之原,威福盛衰之本,规模利害之效,良将之方略,循吏之条,断之以邪正,要之于治忽,辞令渊厚之体,箴谏深切之义,良谓备焉。……诗云:‘商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故赐其书名曰《资治通鉴》,以著朕之志焉耳。”(《资治通鉴(一)》,岳麓书社1990年出版,目录前无页码)

举凡中国历史之盛世,都与其时的统治阶级的政治清明、政通人和密切相关。当然,明君贤臣、政治清明的理想状态总是不多的。即使没有明君贤臣和清明政治,但对老百姓而言,“他们总是信任最高人物,但总是看到他周围人以他的名义所犯下的罪恶。在历史上,中国人相信必定有一个有魔力的政府存在,从而也易于相信:皇帝是好的,但被贪官污吏搞坏了。”[iii][3]

科举制是起于隋唐时期的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它的重大意义不但在于从制度上落实了儒家的选贤任能的思想,而且开辟了社会底层民众向上层阶级上升的制度化通道,从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了一个基础。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为什么可以延续这么长时间的一个原因:与尊君和君主专制配套的,是一个专业的官僚集团,这个官僚集团不但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儒家政治理想,而且使得士这个阶层也就是知识分子阶层在一定程度上落实了其社会地位。而取得士的地位,不过是需要熟读经书而已。虽然真正赤贫的农民大多并没有诗书求仕的机会,但中国宗法社会中的宗族组织还是会为本族子弟包括贫穷子弟多少提供一点这样的机会,而且当时中国农村的教育水平并不低于城市。学而优则仕,这是一个社会被统治阶层可以忍受并承担的机会成本。

客观地说,中国传统政治学中的和谐理念是有其优点的,也是比较完整的。

虽然突出了身分和等级制度这个核心,好像很不合理,但是这个身分与等级不是固定不变的,下等阶层有制度化的上升通道,有改变自己政治地位的可能;同时,民本思想承认人民的基本经济权利和福利权利(如孔子的小康社会描述和孟子的仁政思想),以及统治阶级必须讲究领袖德行、提升执政本领的要求,也似乎保证了人民基本的政治、经济利益。

如果这些都能够落实,虽然谈不上公平,社会却是很有可能达到和谐的。用鲁迅的话说,就是主子固然是主子,奴隶却可以当稳奴隶,这也很好。

但是,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中国进入专制社会后,周期性的兴衰治乱一直伴随着我们这个国家。长治久安是一个梦想,最好的王朝的生命,也不过三四百年,而其兴盛之时,不过数十年。仅从统一和分裂这一个角度去观察,中国自秦大一统建立专制国家至民国,其分裂之时占三分之二,统一之时不过三分之一。可见,不和谐之时多,和谐之时少。

这是为什么呢?

当年的统治者和学者一再探讨这个问题,得出各种结论。不过在今天,在政治文化已经十分昌明的时代背景下,这已经不是什么深奥的难题,一言以蔽之:统治者的权力不受有效的限制。换言之,不民主,也没有三权分立。

中国传统文化中哲学和谐理念转换为政治和谐理念时,内中存在着一个基本悖论或者叫根本冲突,那就是政治是以处理权力为中心,以追求成功为目的。因此它就很容易也必然忽视三个基石。对这一点有明确认识并有具体实践的是法家。韩非引用慎到的话说:“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韩非子•难势》)韦政通先生在《中国思想史》中指出,中国传统上除了“法家以外的各家,对这个问题都没有切入核心,儒家所讲的政治乃道德的延伸,墨家的尚同主张,不过是一个乌托邦的政治构想,道家的无为之治,也只是因任自然的理想的一部分。只有法家,尤其是韩非,能直捣政治问题的核心,发现了政治的独特领域,奠定了中国政治哲学的基础。”[iv][4]

法家的现实主义政治观,即掌握权力和追求成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能是尊君,主张君主大权独揽。所以法家尊君,强君,反对贵族,反对民本,反智,蔑视道德,否定贤良,主张君主的绝对权力,而且教导君主要真正使用好这个权力,就要法术势并用。同时法家人物自己为了获得君主的垂青,达到政治目标,也不惜丧失人格。商鞅三说秦孝公,是一个生动的例子。这也是一种功利主义的政治选择,和儒家坚持正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完全不一样。

中国从封建制出来,走向君主专制,有其客观必然性。但随着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逐步成熟,我们发现在其政治权力结构体系中,虽然君主仍然是至高无上的,但是各级官吏也拥有不等的权力,从而构成一个权力金字塔。这在政治学上完全可以解释,那就是即使是专制,也要解决“以一人驭天下,其力不逮”的问题,必须设官分职,访贤求能,量材使用,委任责成。于是会出现职业的官僚集团,与皇帝共治天下。中国的科举制,直接的功用正是要解决职业官僚集团的接班人问题。

汉武之后,虽然儒家被奉为正统,但是对于权力的重视和迷恋,已经成为中国政界和官场的神圣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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