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江:部分高官为何钟情“第三种权力”」正文
三十年改革开放,让中国社会日渐透明,媒体的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论坛角色凸显,逐渐成为马克思150多年前描述的管理机构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第三个因素”和“第三种权力”。对于资深媒体人和学者来说,这些其实早已是常识。
如果说这种常识几年前还限于知识界的话,那么今年“两会”带来的一个惊喜是:包括省级“一把手”在内的部分重量级官员对媒体公信力给予了比旧式宣传更高的评价和期待。而根据传统印象,他们本应经常对“第三种权力”进行“围追堵截”的。
去年,贵州发生“瓮安事件”,由于信息从封闭走向透明并由省委书记出面道歉,担负事件处理总责的省委书记从被舆论质疑转而受到肯定(“所有境内外媒体采访,我们都积极配合”)。今年3月6日,全国人大贵州团的开放日吸引了境内外的八十多名记者到场,其中不少人都是冲着“瓮安事件”来的。省委书记石宗源表示,“瓮安事件”有三个教训,其中之一就是今后再遇到这类事件,就一定要坚持信息透明,要在第一时间把真实、准确的信息向媒体全面披露,尤其要披露事件真相和细节,因为光靠官方说的人们不信,但媒体一说就信了。
五天之后,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外交学院原院长吴建民在接受媒体访谈时,就改变中国形象问题提出看法。他说,我们自己的一套话语体系人家听不太懂,甚至我们一般的民众也不愿意接受。这位前驻法国大使认为,现在中国变得越来越强大,欧洲关于中国的报道也越来越多,批评也越来越多。但这是因为欧洲媒体在意中国。欧洲的媒体喜欢批评一切权力机构。批评一切太强大的机构,是媒体的权利。他还不无担心地说,中国现在有“大外宣”计划,投入很多钱,但是如果让欧洲人不去看CNN,而是看新华社在欧洲办的电视台,你就得让报道的新闻内容有可信度,让人觉得值得看。
石宗源说:光靠官方说的人们不信,但媒体一说就信;吴建民说,让欧洲人看新华社的电视台,就得让新闻内容有可信度。两位都讲到了“信”字,而这恰恰是说服社会和公众的前提。两位中一人是前新闻出版总署署长,一人是前政协新闻发言人,对我们的既有体制都体察深切,为什么不约而同地扬新闻媒体而抑旧式宣传呢?作为地方主官的石宗源先生显然有“瓮安事件”中对内宣传失效的切肤之痛;作为资深外交官的吴建民也一定有对往昔“鸡对鸭讲”的外宣模式的清晰记忆。
当然,他们看到宣传的笨拙和无效还有重要的参照物:那就是国内外媒体。因此,两位想必都高度认同如胡锦涛在去年6月20日关于新闻工作的专门讲话中言及的“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的要求,以及先哲马克思所论证的“报刊的内在规律”学说:“要使报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不应该从外部施加任何压力,必须承认它具有连植物都具有的那种为我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有自己的内在规律,这种规律它不能而且也不应该由于专横跋扈而丧失掉。”
科学发展观需要科学新闻观,建立科学新闻观必须从马克思的伟大思想中吸取教益,勇于承认“第三种权力”,而区别于源自斯大林主义和战争年代的宣传模式。新闻与宣传至少有六大分野:第一,宣传重符号,新闻重信息。第二,宣传要反复,新闻重新意。第三,宣传重观点,新闻重事实。第四,宣传重时宜,新闻重时效。第五,宣传有重点,新闻讲平衡。
正像上述高官意识到的那样,一些新闻传播大国对新闻规律的认识是领先于我们的。如果无视具有不可替代的公信力的“第三种权力”,受损害的是千千万万国内外的传播对象,而受惩罚的则只会是传播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