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忠明:不折腾需要由人权来保障

作者:许忠明发布日期:2009-01-10

「许忠明:不折腾需要由人权来保障」正文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颇有新意,其中有“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决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一时间引发国内外热议,人们普遍认为,这是胡锦涛代表中央的一次表态,是对各种社会思潮的一次正面回答。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又何其艰难!“三不”仅仅是我们党的一种主观愿望的表达,一条正确的道路不能仅仅依靠表态和决心来铺垫, 它必须有民心的拥护和支持,而要获得民心,只靠过去的成就是很危险的,它应当依靠不断维护和保障人权――既包括人民群众的经济权利也包括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来实现。

单说“不折腾”三字,过去一直是谁在折腾?谁有能力折腾?折腾什么?怎样才能不折腾?比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的异同,可以清楚地看到,哪个更容易导致折腾。社会主义是一个“自觉”的产物,它需要先进阶级把先进思想灌输到群众中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这都是我们一直深信不疑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这一切在可能推动社会巨大进步的同时也隐含着一种巨大的风险,那就是列宁的老师――普列汉诺夫在批评他的学生列宁时所言,他为了把三分之一的俄国人送上共产主义天堂,敢于把三分之二的俄国人打进地狱。而与此相比较,资本主义则是一种“自发”的社会制度,它有着悠久的形成历史,它受到利益的驱动远远超过理想的驱动,利益的现实性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理想的空想性所带来的历史偏差。

建国后,我们一直进行着轰轰烈烈的运动,折腾的历史祸患并没有离开我们远去。三反、五反、抗美援朝运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社教运动,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邓小平作出“今后我们再也不搞运动了”的历史反思之后,折腾才开始减轻,但是远远没有消失。各地纷纷上马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根本不会考虑百姓的实际需求。这种情况还有一种理论支撑,“社会主义可以办大事”。经过一番折腾,很多党员干部如愿以偿,升官发财,各显神通。

从根本上解决不折腾的问题,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需要改变我们的运动型思维方式,切实把依靠政策治理国家转变到依法治国上来,在当前来看可以先从重视和保障人权上来做。这是因为只要承认了“天赋人权”的基本理念,人民群众就有了抵御“折腾”的权利和保障。

从历史、现实和能力上看,只有执政者才具备大折腾的能力和条件。政府本来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而组织起来的,但是由于它握有强大的公权力,很容易形成对公民的侵犯。所以提出人权问题,其针对性是对着政府而来的。由于权力的异化和官僚机构的自我膨胀,政府本身往往成为问题的根源。这种现象是人类社会出现政府以来几千年中不断发生的事情,古今中外概莫例外。到了上世纪下半叶,人权观念得到普遍承认,为解决政府压迫百姓的问题找到了办法,其基本精神就是人权至高无上。任何个人,任何政府都必须尊重人权,保护人权。

大部分专制独裁政府根本不让别人提人权问题,这些独裁政府对人民封锁消息,不让人民知道有人权这回事。少了人权,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鱼肉百姓。对不服从的人施以酷刑,草菅人命。其实,这只是统治者的一厢情愿,这种办法对执政者未必有利,往往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因为他们站在火山口上,说不定哪天火山爆发,他们将葬身火域。这就是几千年人类历史所证明了的。所不同的是当今社会通讯发达,变化迅速。过去几十年,几百年发生的事,现在几年之内就可能发生。他们图侥幸的机会越来越小了。世界走向人权的趋势不可逆转。

只有充分享受人权的社会才是一个民主的社会,人权是反对特权的锐利武器。在一个彼此不能侵犯的社会之中,解决意见的分歧,只能用讨论协商的办法,不能用强迫屈从的办法。

一个人权社会也必定是一个市场经济的社会。如果个人的财产权得到保障,个人有选择交换的自由,个人之间的纠纷能够得到法律的公正处理,市场制度必定会逐步建立。过去几千年的人类社会之所以没有建立起市场制度,简单说起来就是因为人权得不到保障。皇权超出了人权,任何法律,规则,在皇权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随着人权的逐渐被承认,市场制度逐渐被确立。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利于实现人人平等。事实上,人与人完全平等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每个人都会企图获得特权,一有机会他就会这样做,这也许是人的本性。自古以来还没有实现过人与人完全平等的社会.但是人们懂得人权的重要性,能够不断地追求人权,每当发现有侵犯人权的情况,立刻加以纠正,这是可能的。

我国近年来不断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无一不是与忽视与漠视人权有关。考验一个政党和政府有无“不折腾”的勇气和智慧,关键看它有没有决心来保障和实现人权。

1776年北美13个英属殖民地的代表,在第二次大陆会议上由杰斐逊执笔写成《独立宣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为造物主赋有某些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政府便在人民中间成立起来,由被统治者同意而取得正当的权力;任何政府形式一旦变得有害于这些权利,人民就有权加以变更或废除而另设新政府,把新政府的基础放在他们认为最能促进自己的安全和幸福的原则之上,并按照符合这一目的的形式组织新政府的权力。”

在《独立宣言》发表13年之后的178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人权宣言》,在序言中首先声讨了封建专制统治,指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

总结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人权、只有人权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这一点在当下中国有着更加切实的意义,从九十年代开始,我国经济发展更加依靠政府驱动,政府的地位、作用、财力和能量在世界各国中都是少见的,也是历史上历代王朝所不可企及的。中国政府如果“折腾”起来,其破坏力将是罕见的,执政党允诺“不折腾”确实是明智的。但是仅仅依靠诺言是不行的,必须依靠“人权”编制的笼子来约束“权力”这只老虎。

用尊重和保障人权来保证“不折腾”不仅是对百姓有利,对于统治者更是生死攸关,正如胡锦涛在讲话中所说:“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懂得,没有人权,即使贵为国家主席也是没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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