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反思公共安全事件,建立现代治理制度

作者:胡星斗发布日期:2008-09-18

「胡星斗:反思公共安全事件,建立现代治理制度」正文

奥运刚过,一系列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其中最令人痛心的是三鹿毒奶粉事件和山西溃坝事故。

据2008年09月12日新华网的文章《保守估计三鹿受污染奶粉全国潜在受害者将超3万》(见附件一),三鹿毒奶粉事件很可能是近三十年来最大的一起公共食品安全事件。

可是,当事者在想方设法转移视线、推卸责任,转嫁于奶农(附件二)。但实际上网友指出,奶农不可能大规模掺三聚氰胺(附件三、四)。

而且三鹿公司早3月份就接到奶粉有毒的报告,在奥运之前就查知奶粉有毒,仍然销售,并且涉嫌制定公关计划――安抚消费者,1至2年内不让他开口;――与“百度”搜索引擎媒体合作,拿到新闻话语权;――以攻为守、搜集行业竞品“肾结石”负面的消费者资料,以备不时之需。(附件五)

同样,山西襄汾尾矿库垮坝事故完全是人祸,截止2008年9月15日已经造成252人遇难,36人受伤。这是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矿难事故。

矿难、假药、大头娃娃、结石婴儿,多年来这些事情在中国层出不穷,屡禁不绝。根本原因是什么?

是理念出了问题,体制出了问题。

中国人没有纯粹的信仰,只有对利益的信仰。改革开放前是对政治利益的追求,改革开放后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我们是没有信仰、没有宗教的民族,没有畏惧之心,天不怕地不怕,做事不择手段。

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要靠两个方面维持:一是非物质利益的信仰、核心价值观;二是法治、好的制度。可惜,这两个方面我们都欠缺。所以,肯定会出大问题。

一些官员崇尚GDP第一,而非生命第一;亲商而非亲民;我们的政绩制度、社会导向只看经济效益、财政收入,而常常不顾普通老百姓的痛苦,这样整个社会道德滑坡,一些官员、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官员忘了为人民服务,而去为人民币服务。

山西襄汾村民顶了十多年的“悬湖”,也写了救命报告,可就是无人关心老百姓的死活。(附件六)

以往出了问题,只就事论事,致力于平息事件、解决事件,而不解决体制。如三聚氰胺不是第一次为非作歹,曾经引起中美纷争的宠物粮事件就是三聚氰胺惹的祸,但最后息事宁人,没有反思监管体制。所以,这次再次出问题,是必然的,是人祸;不仅是三鹿或奶农造成的人祸,更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造成的人祸。

我们只有自上而下的问责,让那些没有切肤之痛、没有生命安全威胁的官员去监督企业保护群众和矿工的生命安全,显然难以负责;我们只有行政主导的事后问责制度,而没有建立民众主导的事前共同治理制度;没有建立起正常的新闻监督、民众监督的机制,也就是没有建立现代公共治理制度。

我们没有民众对官员的问责、没有消费者对企业的大规模索赔;没有公益诉讼制度,没有消费者集体诉讼、环境集体诉讼、股东集体诉讼等,这种集体诉讼制度可以让作假的企业赔得倾家荡产。在美国,上市企业作假、散布虚假信息,往往要被索赔几十亿美元。产品出现大问题,在发达国家,消费者的集体诉讼更是让企业马上破产。

可是,我国没有这些制度,至今不允许消费者集体诉讼、股东集体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等。

在中国,官员和企业瞒报、作假的利益大,损失小;事后受惩罚的损失远远小于严格守法的利益损失;严刑峻法也只是提高了寻租的成本,导致更大规模的贿赂和腐败;整顿也往往是做秀,官商勾结,官员持股,使得整顿流于形式。

从溃坝、矿难到假药和假奶粉,折射出中国哪些环节的致命弱点?

中国社会道德缺失,唯经济主义的社会导向,为了经济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官员常讲“只要搞出政绩,只要经济上去了,不管你采取什么手段”;马后炮式的官僚主义十足的责任追究,常常只有低级别的官员、弱势群体、无权无势的人被追究了责任;缺乏独立的调查,如应当让外地公安介入调查,而不是本地公安自我调查;一些官员漠视人民的生命,把经济利益看得比老百姓的生命重要得多;社会缺乏责任感,潜规则盛行;信息不能及时公开,导致更大的伤害、事态扩大;新闻监督往往只能痛打死老虎。

综合治理,中国需要对哪些环节下功夫?

中国要建立现代治理制度,推行公共治理,多边参与,权力制衡,民众问责,社区自治,确立社区、村民、消费者、公民的参与决定权;建立民本、廉洁、法治、公开、透明、事前预警的治理制度,事前连环问责:政府部门监督问责企业,民众监督弹劾政府官员。

严查渎职侵权,不能受惩罚的只是低级别官员,应将问责日常化、制度化;曾经的大头娃娃事件,未见官员负刑责;齐二药事件,堵死了受害者的索赔之路。如此轻描淡写的问责,怎么可能不再发生公共食品和卫生问题呢?

我国还要完善标准,如《食品中蛋白质的检测方法》以及责任追究的可行性细则;开放消费者诉讼、股东诉讼等集体诉讼制度。

综合治理,如何既切中要害,又切实可行?

切实可行的是确立社区同意制度、矿工安全报告制度、集体诉讼制度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操作的,如项目影响到村民、社区,必须征得村民、社区的同意,或者必须听证,必须由人大或司法判决;还要建立独立调查制度,让外地公安介入、上级政府派人来调查。

加大处罚力度,是可以做到的。如三鹿3月份就得到了他们的产品有毒的报告,8月2号就检测出了三聚氰胺,8月6号整改了,但有毒产品一直销售到9月11日,在9月11日之前三鹿方面还一直否认产品有问题,这属于欺诈罪、故意间接杀人罪,必须严惩。襄汾溃坝事故中的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前年就被吊销了,采矿许可证于去年8月也到期了,但一直违法生产,监管部门严重渎职,必须严惩;村民早就打了救命报告,可是无人理睬,所以,不能只是安监局长、县长书记停职检查,而是一些人涉嫌犯罪,犯了渎职罪、间接谋杀罪。

与之相似,据陕西电视台报道,陕西横山县一煤矿非法越界开采,造成土地陷裂、房屋裂缝、泉水断流。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村民却被县法院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为由判赔800万。面对巨额赔偿,村民异常愤怒,直指法院是“煤老板的法院”。(附件七)

中国的困境需要综合治理,但中国的现实又使综合治理显得非常困难。如何平衡两者?

官员要转变思维方式,思维方式转变了,治理困境就能打破。一些官员在企业出事后首先想到的是隐瞒真相、保护利税大户的企业,这是极端错误的。只有让败德的企业倒闭,讲道德的企业才能成长,市场环境才能净化;否则守法的成本高、违法的成本低、守法者吃亏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长此以往,中国企业的经营环境会越来越差,逆向选择、优汰劣胜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地方损失更大。 所以,要转变思维,让行业潜规则曝光,让败德的企业倒闭,而不是护着利税大户。

哪些地方可以成为综合治理的第一步或切入口?

突破口一是放开新闻监督,尽可能公开信息,解决隐瞒、瞒报问题,通过事前揭露、预警,改变企业的败德行为与优败劣胜的逆向选择。新闻不能只是痛打死老虎,必须让民众掌握新闻主导权,让新闻反映民众的心声,实行新闻独立、调查独立,建立现代新闻制度。

二是放开自下而上的民众监督,让潜在受害人如村民、矿工、消费者进行监督;鼓励集体索赔、诉讼,建立事前监督而非只是事后问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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