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铭葆:在党与人民的关系上解放思想」正文
一、第三次思想解放的核心问题
提起解放思想,不禁联想起“文革”期间的“三反”罪名。所谓“三反”,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确立这样的罪名,实质上是把共产党、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置于神圣的地位,人们只能顶礼膜拜,不允许讨论,更不能批评。谁敢于斗胆议论、批评,谁就是“猖狂进攻”,就是“罪大恶极”,就要“砸烂狗头,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
从思想禁锢到思想解放,我们走过了30年漫漫长路。可以说,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从解放思想的顺序来看,上述三个方面正好倒了过来。首先是在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方面解放思想;其次是在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方面解放思想;最后是在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共产党方面解放思想。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路程,我们经历了三次大的思想解放。第一次是1978年开始的真理标准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禁区,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而为改革开放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第二次是九十年代初围绕姓社姓资的争论,最后以1992年春邓小平的南巡谈话作出总结,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扫清了思想障碍。第三次思想解放以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的召开为标志,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由于共产党是处于执政地位的领导党,因此,现行政治体制的利弊得失,无不与党的领导有关。就政治体制改革而言,改善党的领导,扩大人民民主,是两项重要内容。所以,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人民的关系,应是第三次思想解放的核心问题。只有在这个核心问题上取得突破,才能扫清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障碍,使民主化这一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得以最终确立。
二、党是人民谋求幸福的工具
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是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进行阶级斗争的产物。新兴的资产阶级通过政党这样一种组织形式,同封建贵族争夺国家政权,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同样,共产党的出现,也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反抗地主资产阶级剥削压迫的现实需要。就中国共产党来说,执政以前它是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利益的代表,维护的是人数众多的弱势群体的利益。中国人民之所以选择了共产党,是因为共产党能够带领人民求得翻身解放,过上社会安定,衣食有靠的生活。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人民就会失去对党的信任,党的领导地位就会出现危机。因此,党只是人民力量的组织者,而不是所谓的人民救星。《国际歌》中唱道:“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就是说,无产阶级只能自己解放自己。共产党作为人民当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先锋队,可以帮助人民更好地创造幸福生活。这就要求党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除了人民大众的利益,党没有丝毫自身的私利。如果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谋求一党私利和少数人的特权,就会失去民心,从而动摇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人们常说,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党也是人民的公仆。这样一种主人和公仆的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能颠倒。
三、人民有权对党的主张进行选择
由于党是人民力量的组织者,这样党也就成了人民的领导核心。领导者的责任,就是要指出方向,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些都可以称为党的主张。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党的主张首先要从人民群众中来,然后再到人民群众中去。党的主张是否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需要交给人民讨论、选择。如果不这样做,以“群众落后论”为借口,以先知先觉自居,越俎代庖,凭想当然办事,就一定要犯错误,侵害人民的利益。以我国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农业合作化为例,由于违背大多数农民的意愿,强制推行,以至土地归了集体,人心还是散的,农民没有了种田积极性,出工不出力,人称“弯腰混”。农业生产不仅没有搞上去,反而大幅度下降。几十年间,尽管实行政治高压,然而包产到户的呼声还是此伏彼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端于安徽的大包干责任制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中国,这就是人民的选择,人民的力量。好在此时的党中央已和人民的心连在了一起,认同并支持了人民的选择。虽说亡羊补牢,犹为未晚,若是早二十几年接受人民的选择,中国人民就不至于捧着金碗饿肚子。由此可见,不允许人民对党的主张进行选择,有着何等巨大的危害性。因此,党的主张一定要经过法定程序形成为国家意志,接受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选择,特别重大的问题,要接受全国人民的选择。在讨论、选择的过程中,要允许各种意见充分发表,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实行科学决策。
四、人民有权对党的执政行为进行监督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见,共产党执政的权力也来自人民。党根据人民的委托行使执政权力,理应接受人民的监督。然而,我们多年来反复强调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忽视以至不允许对党进行批评监督。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凡是向党提意见的一概视为向党进攻,被打成右派分子,或开除,或劳改。有的地方甚至规定,给党支部书记提意见就是“反党”。从此,“反党”这一把利剑一直悬在人们的头顶,只能对党歌功颂德,不能有任何批评意见。万马齐喑的结果,就是“大跃进”的失败和“文化大革命”的灾难。改革开放以后,“反党”的提法少了,由所谓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取而代之。不允许批评监督的后果,就是党内腐败现象的日益严重,前“腐”后继,集体腐败,“一把手”腐败,已经成为多发病、常见病。而今痛定思痛,人们深感监督的必要和重要。
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告诉我们,任何权力都具有扩张性,总是希望突破现有的边界,一直扩张到遭到顽强抵抗的地方为止。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已经是地球人普遍的共识。因此可以说,人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党的领导成员从政行为的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人民对党的批评监督,是压力,也是动力。对于一个党来说,有压力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处于受压迫的地位,正是这种压力,造就了党与人民的鱼水关系。夺取政权以后,胜利了,大权在握了,加上不允许人民批评监督,脱离群众,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的风气不断蔓延滋长,如果长此以往,不思改正,那就总有一天要“霸王别姬”。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苏联和东欧各国共产党政权垮台留给我们的现实教训。
党与人民的关系是一个大题目,本文只是提出问题,并发表了一些粗浅看法。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尚待有识之士发表高见。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