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包钢:政治实验是实现协商民主的有力途径」正文
只有把理论置于实践之中才能判断其正确与否,同时,它也是深化和丰富理论的重要方式。在社会科学中实践导向研究主要有两个重要途径:第一是案例考察,第二是问卷调查。这两种方法国内学者大都在做,但是他们忽略了另外一种途径,这种途径是通过做政治实验验证政治理论。现在国内一些研究生只追求理论,因为这样影响大、出名快,但忽略了经验研究。这种忽略经验研究,只从理论到理论的方法,无助于验证和发展理论。
以协商民主理论为例,自从民主理论转向协商以来,对协商民主的最大批评也就是认为它只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空想”。如何从理论走向实践,构建协商性制度是协商民主理论面临的首要困难。协商民主理论对各种理论问题给予新的解答,但最终协商民主理论必须受到实践的检验。通过政治实验来验证、改进和修正协商民主理论,下十年的民主理论构建工作将在这里展开、进行。协商性政治实验是协商民主从理论走向实践的重要途径。
正因如此,近几年,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又进入另一个转向阶段,即转入政治实验研究。政治学者结合各国不同的政治问题,或结合地方上不同的实际问题展开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政治实验,以验证、修正、发展协商民主理论。在这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是斯坦福大学詹姆斯・费什金(JamesS.Fishkin)教授,他已在20几个国家或地区尝试了协商民意测量的方法。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约翰・S.德雷泽克(JohnS.Dryzek)在美国和澳洲已做了不同形式的公民主导的协商民主实验,以发现各种不同协商制度对民主决策、公民参与的影响。在中国,温岭市泽国镇率先做了一次公众参与讨论乡镇预算的实验。以政治实验为载体的协商民主在实际层面深化了协商民主理论,是今后协商民主发展的主要趋势和方向。
现在国内大部分是介绍、翻译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但是仅仅口头上说理论没有用,协商民主应当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习惯才有价值。我们应创立一种实验派,在政治实验中寻找民主政治扎根、开花的道路和方法。
下面将分别阐述政治实验的意义、模式以及面临的困难等问题。
一、意义在哪里?
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还要回到实践中接受检验。进行政治实验首先可以检验理论是否适合现实社会。任何理论都有适用条件,如果超越社会历史条件搬用理论,只能导致失败。协商民主理论最先发端于西方,对于中国是不是适用,必须在中国的国情下进行检验。尽管中西方文化传统和现实的政治制度不同,但协商理论有其共同的一面,而中国具有丰富的协商资源。要使中国协商制度能够深化和发展只有靠实验。通过协商民主的实验首先对于地方治理来说是一个创新,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国地方政府地方治理能力,而且还能提高民众的参与能力。通过协商实验可以探索中国民主化之路。中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创办了经济特区,为中国经济改革提供了实验场地。而中国的政治改革更为复杂和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循序渐进。在改革的过程中,通过成功的实验,再逐渐推广,这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它有哪些模式?
政治实验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首先根据导向的不同可以分为参与性政治实验和探究性政治实验。参与性政治实验是以扩大公民的参与为目标,改革开放以来,面对中国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和民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于公共事务参与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学者在地方政府的要求或许可下,进行了一些以扩大民众参与为目标的民主政治实验,例如江苏无锡的预算参与实验。探索性政治实验是以验证理论为目标,通过控制变量,来测试某些变量的变化。费什金进行的协商民意测验就属于这种实验。
同时,还可以根据学者或专家是否干预划分为干预式政治实验和非干预式政治实验。干预式政治实验是在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专家和学者设计好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不能随意改变。这种实验一般是专家学者采用现代科学方法进行制度设计,通过控制一定的变量来验证因果关系,因而具有科学性。但这种方法缺乏本真性、推广难,笔者在浙江温岭泽国镇就是严格按照这种方法进行了几次协商民主实验。当笔者离开那里之后,当地也进行过这样的协商民主实验,但基本上都没有严格按照原来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非干预式政治实验是由地方政府自己去做。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具有本真性,也便于推广。因为地方政府在实践中有一套自身动员民众的经验,他们在实验中采用他们熟悉的程序操作协商实验。但这种方法的弊端是往往缺乏科学性。
三、面临什么样的困难?
尽管政治实验的意义巨大,但在中国进行政治实验却面临着很多困难。许多人认为,做政治实验要花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如果像西方一些国家进行政治实验,这无疑是一种奢侈品。这种说法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忽视了政治实验的效益和价值,它是无法从经济上来衡量的。例如美国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得益于美国建国之父们的无数次政治实验,美国的制度是他们对政治实验总结和升华。
在中国不乏有一些人勇于探讨基层的政治实验。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张厚安教授等人,于1996年-1998年在湖北省黄梅县的水月庵村进行了村治实验。其中,对1997年的该村换届选举和1998年的村委会主任补选进行了认真准备和操作,并跟踪观察。安徽省社科院辛秋水研究员于1998年在安徽来安县邵集乡8个村、2002年在颖上县王岗镇2个村进行了“组合竞选制”实验。“组合竞选制”是指在村委会选举中,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在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中,进行提名并组合竞选“班子”。实验证明,这种方式明显优于村委会的“海选”方式。
目前在中国进行政治实验面临着许多困难,首先是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很少有人愿意进行政治实验。有人认为,学者的任务是研究,做旁观者,不应介入政治实验,特别是不应介入地方政治事务中,学者应该保持独立性。这种看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这并不排除中立的、客观的实验研究。下述几个原因不利于政治实验:一是学术科研单位的考评体制,要求学者定期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使得许多学者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实际做实验。第二,由于做政治实验也需要很多资金,但目前中国学术界的科研经费的不足对专家学者也起了一定的限制作用。第三,做政治实验需要一定的社会科学方法,而中国社会科学界长期不重视方法论的培养。在中国学术界,学者们更愿意写宏观性政策的报告,而不愿意脚踏实地进行实验,探讨实际问题。
同时,进行政治实验要得到相关政府的支持,但地方政府在进行政治实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地方政府在进行政治实验时要得到上级的允许或者默认。任何创新的政治实验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地方政府来说政治实验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如果失败,地方政府领导人的政治前途就有可能断送,所以,一些领导人宁愿安安稳稳地做完任期,也不愿冒失败的风险。
四、如何分析它们?
做实验的目的是在发现规律性认识。对学者而言,无论实验的成功或失败都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比较做成的实验和未做成的实验中,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动力机制及其背后的社会条件和差别。我们也可以观察实验前后人们观点是否发生了变化。例如在协商民意测验中,通过两次的问卷调查可以观察参与者的偏好有无变化。其次,要分析实验的结果,例如,笔者在浙江温岭泽国镇扁屿村的实验中,把参与者分为理性组和常规组,其差别只是主持人是否进行理性追问。实验结果发现理性组比常规组的讨论更深刻,更理性。这说明主持人在协商讨论中的作用是很大的,更说明人们的理性能力是能够得到锻炼和培养的。
当然,人们可能对相同的实验结果做出不同的解释。假如在理性组和常规组中并没有发现有明显的差异,就有以下几种解释的可能:第一,实验的假设错误,即认为人们的理性可以在主持人的帮助下得到提高。第二,主持人的能力有限,不能够帮助人们进行理性思维。第三,协商次数有限,人们理性能力的提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两次讨论无法提高人们的理性能力。面对相同实验的不同解释结果时,我们可以用各国政治实验的结果来佐证。不同国家的实验说明相同的结果,这就有很大的说服力。此外,由于体制的局限,使有些实验不能做得彻底,这并不说明理论自身的错误,而可能是实验设计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