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闪:不能混淆两种社会主义模式的内涵

作者:马龙闪发布日期:2007-09-04

「马龙闪:不能混淆两种社会主义模式的内涵」正文

现在,在部分同志中存在一种观点,认为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的“内涵”、“内容”,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这是把苏联模式、斯大林体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国外有识之士所说的“中国模式”相混淆,把两种不同社会主义模式框架下概念字面相同、而却有着完全不同内涵的东西混淆了。对此,我们是应当分辨清楚、不能含糊视之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体制模式层次上对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的全面突破这表现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是对斯大林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模式论的突破;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吸收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思想创造,而对苏联社会主义“超阶段论”的突破;中国改革开放的方针,是对封闭禁锢、因循教条、不事改革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突破;我党实事求是,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民生需要出发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对苏联国民经济重工业化和重工业军事化发展模式的突破,也是对苏联工业化“大跃进”和赶超发展战略的突破;更重要的是,我党采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对斯大林否定市场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重大突破。“中国模式”业已以其无比辉煌的成就和伟大业绩令全世界震惊。――这些,已是明明白白摆着的、为人们所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

把苏联体制模式的“内涵”、“内容”,说成是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错误的

毫无疑问,我们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然离不开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证我国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才能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但是若用苏联模式的传统社会主义观念,来解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框架下的“四项基本原则”,却是不恰当的、错误的。

把苏联体制模式的“内涵”、“内容”,说成是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这种说法其实是把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框架下的“四项基本原则”,把这些原则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斯大林体制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等同、相混淆了。这种说法的错误之处在于,没有把小平同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思想理论,关于中国改革的整体思想体系和模式设计,同小平同志所说的“四项基本原则”,作统一的、有机的联系,视作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是把它们二者分离开、割裂开来了。不仅如此,持这种看法的人们,也没有摆脱斯大林体制和苏联模式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传统模式、传统思想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小平同志反复讲,“四个坚持中最核心的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大理论框架来理解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难道还是斯大林体制和苏联模式下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吗?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由革命党向执政党实现了转变的党的领导,是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领导建设的党,而不是按照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来实行领导的党,这是两种类型的、两种理论体系和实践风格的、两种思想政治路线的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既然是两种不同的模式,那么,领导这两种社会主义模式的党,也必然是两种不同模式和两种不同风格的党。简单地说,按照斯大林体制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经济、计划经济和优先发展重工业,是这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属性,苏联党就是要按照这些原则来领导、来贯彻、来执行的,难道我们中国共产党目前还能按照这些“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原则来进行领导吗?难道我们中国共产党还能坚持这样的党的领导吗?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党目前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理论,同斯大林体制、苏联模式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理论已经不同了。正像小平同志所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没有完全搞清楚。”他在1992年南方讲话中比较完整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今天应该用这一标准来界定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不应该再继续使用斯大林和苏联模式的标准来界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至于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今天难道还能坚持像斯大林一样,把列宁式的老布尔什维克几乎斩尽杀绝,尽行“人身消灭”,还能像中国“文化大革命”那样,把老干部尽行作为“走资派”统统打倒那样的“无产阶级专政”吗?我们今天坚持的是包括联合农民和构成人民的一切阶层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是讲求法制的专政;而“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民主”和“专政”二者,对于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我们中国共产党来说,更多、更重要的应该是讲究“民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同斯大林体制下的“无产阶级专政”――几乎把“专政”、“暴力”强调到绝对化的地步――难道是一回事吗?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我们坚持的是与时俱进的、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充实、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这与让斯大林搞僵化了的教条主义理论――实际上是对斯大林思想理论的独尊、是斯大林主义的统治,难道是一回事吗?

思想理论界和学术界的一些同志之所以有上述错误认识,主要是受传统体制模式的束缚,只注意到苏联斯大林模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基本原则”在字面上、用语概念上的相同,却没有理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框架下,以前传统的概念在目前的中国,已经赋有了新的内涵和新的意义。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所研究员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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