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6):后革命氛围中的村庄政治

作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6)发布日期:2003-04-15

「《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6):后革命氛围中的村庄政治」正文

后革命氛围是一个来自于西方学术语汇的概念,借以表明在摧毁旧秩序的革命结束,新秩序诞生之后,整个社会仍然置身于革命的激情之中,支配社会政治进程的仍然是革命的理想主义和激进方法。因此,后革命氛围所反映的是革命时代的精神和思维方式在革命后社会的延续。在这个意义上,1949-1978年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长时期置身于后革命氛围中的社会。无论是此一时期国家对传统经济和社会秩序所进行的改造,还是以培养社会主义新人为目的的思想改造;无论是以防止旧式的官僚政治复辟为目的的基层政治运动,还是以“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目的的全面的阶级斗争,乃至于标志后革命颠峰状态的十年“文革”,其主要设计者和发动者的一个主观目的,都是想以不间断的革命(后来被归纳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来维持、巩固乃至于扩大革命的果实, 避免某种历史的宿命。直到十年“文革”后期,整个国家才终于不堪忍受后革命的折腾,开始了超越革命逻辑的新的历史进程。

60-70年代的双村也深置于后革命的氛围之中。在挨过了因大饥荒而困于生存的折磨之后,双村又先后迎来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革命”再一次成为双村政治的主旋律。

一、“牛鬼蛇神”:村庄里的阶级敌人

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乡村政治运动中,阶级和阶级意识是一个贯穿和左右村庄政治的内容与形式的重要因素。但是,自从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在日渐浓厚的阶级斗争气氛中,昔日划分农民经济地位的阶级方法却转化为固化新的村庄等级结构的标准,阶级意识孵化出了村庄社会的新的等级结构。身居这一等级结构底层的是那些在土地改革中被划为地主和富农的人,“牛鬼蛇神”这一传统民间信仰用于称呼妖魔魑魅的字眼是对这部分人的身份、地位和命运的最好概括。这些人在经济上已经沦落为村庄中的最贫困者,而较之于经济贫困更为低下的则是他们卑贱的社会和政治地位。他们接受管制,丧失人身自由,在生产队里干着最重、最脏、最累的活,“那里最艰苦、那里就总有他们的身影”(一村民语)。每逢政治上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又得接受斗争、体罚和各种人格的羞辱,成为革命的祭品。在双村,这样的贱民只有几家。

刘兴木一家便是这样的一类政治贱民。刘的父亲在土改时被划为富农,据刘兴木回忆,他家的土地是爷爷在世时买下来的。由于土地稍多一点,家里的日子比较好过,没有断过粮,过年时也能杀猪,并且有部分田地出租,这样的水平在旧时代的双村算是上等。不过,经过了土地改革,刘家已经无富可言,抗美援朝时,又被抄了家,据说还抄出了380个银元和32个大银子。刘的父亲本来就沉默寡言,是个只知道埋头干活的闭葫芦,经过这一番折腾,更是闷声不语,连在家里也没有多少话可说了。但是,土改之初,阶级划分的政策性较强,没有搞株连。刘兴木说:“父亲虽然被划为富农分子,但我们也没有感到太大的压力。当时年轻,村里的各种活动,包括开会,扭秧歌,搞宣传等,我也和其他年轻人一样积极地参加。开始搞互助组时,父亲没有参加,我却参加了。”不过,在进入60年代以后,刘的自在日子就结束了,随着1962年以后国家决策层重新强调阶级斗争, 刘兴木本人也沦为了村里的革命对象。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划分是以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为依据的,然而,阶级分析方法在60年代的中国村落场域中却明显地具有血统论色彩。阶级成为一种可以传承的,具有种姓色彩的社会分层标准。1962年,刘兴木的父亲害水肿病死了,在紧接着到来的“四清”运动中,刘兴木就顶替父亲,被戴上了富农分子的帽子。

“四清”运动是以整肃农村干部为主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它与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一样,首先都是拿那些被打倒的阶级敌人祭刀的。刘兴木就是这样的阶级敌人,其理由就是因为他父亲是富农,所以,他也应该是富农。“大队干部说我是个坏家伙,我也就是个坏家伙,我被管制起来了。”刘兴木回忆了他被定为富农分子时的情境:

公社专门派人到大队宣布决定。大队在黄马岭开了斗争大会,要我低头认罪。我不服,争辩说解放时我还没有满18岁,未成年,不能定为富农分子。但他们并不依你说的,当时,会场上口号一个劲儿的吼,背后有两个民兵押着我,我被吓住了。大队干部又在一旁说,承认了也没有啥子事,还不是一样的对待你。我没有了主见,在宣判书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但我知道,这一下子全完了。

刘兴木当上了富农分子之后,苦难的历程就开始了。

我不得不不断地交待自己的罪过。他们说我1958-1959年在油房打油的时候偷了队里的桐子,要我赔偿,没有办法,我只有想办法赔。还有一次,我儿子在地里检桐子,被干部撞见了,说这是富农分子瓦解集体经济。于是,又在队里开社员大会斗争我,不得已,我又只有赔。没有钱就想办法借,借不到钱,只好把家里的一床被子拿去做抵押。大“四清”时,又揭发我在土改时倒退了一间猪圈,于是,队里又把我的猪圈没收了,并要我按年数向集体赔款。这样三天两头的折腾,集体经济没有被我瓦解,我自己的经济倒是先瓦解了。

被瓦解了经济的刘兴木仍然看不到苦海的尽头。当上富农分子以后,他就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受到队里的监督,每个星期都必须将自己的行踪向大队民兵连长报告,生产队里安排了3个人专门负责监督他,刘要去赶场,必须先向他们请假,回来以后又要马上去消假,这就是无产阶级的群众专政,在村里这又叫做“三红包一黑”。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刘兴木这一类阶级敌人更是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斗争、体罚成了家常便饭。在这种文攻武卫的“革命”中,刘兴木一类人成了一只只被打怕了的缩头乌龟。他说:

我一看见大队干部心里就发毛,两腿也发软,只要能躲开就远远地躲开,躲不开就担心又有什么祸事要发生。我们的孩子也怕干部。记得1976年毛主席逝世后,村里出现了反动标语,写的是“毛主席死了,我们出头了。”干部怀疑是我儿子写的,就把他拉到公社关了3天,不许他回家,但最后也查不出来究竟是谁写的。在这以后,我不敢让儿子上学了,怕他会惹祸。

刘兴木的个人遭遇是带有普遍性的,在当时,他们是村庄里的阶级敌人。然而,这一类敌人多半并不是在明里或暗里策划阴谋,进行破坏,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龟缩于村庄的角落,充当着阶级斗争的活靶子。后革命时代仍然是一个革命的年代,它需要革命的对象,双村的贫困也需要有人为之承担历史的责任,于是,地主和富农这一类牛鬼蛇神就成了革命的对象,也成了为双村的贫穷承担责任的历史罪人。

二、“社教运动”:对当权者的清查

尽管被打倒了的地主和富农是已经被明确了的阶级敌人,但是,新时期继续革命的主要矛头却从来就不是指向这些死老虎的。继续革命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追求,在这一过程中,克服旧社会的弊端,包括克服旧国家的官僚化特征一直是经典马克思主义所追求,并且为一生痛恨官僚制度和官僚主义的革命领袖毛泽东本人所终生追求的。也许正是基于后一点,加上五六十年代特定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意识形态等复杂因素的多重影响,造成了后革命时期的中国政治进程与十月革命以后的苏联政治进程的极大不同。后者在革命以后很快地建立起了一个比革命前更为庞大的国家机器,并且对其在现代历史运动中的工具合理性持一种价值认同的态度。而中国革命虽然也再现了同一过程――与许多现代政治革命一样,20世纪中叶中国革命成功以后,随之而来的同样是大规模的中央集权和更为庞大的国家权力对社会的扩展过程。这一趋势既是对晚清以来不断加深的政治衰败的克服和国家重新统一的结果,又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重要现象――但是,革命的领袖,尤其是毛泽东本人自青年时期起所接受的政治理念却与之相左, 毛泽东尤其憎恶因正规化和科层化而产生的官僚主义和等级制,并力图以不间断的革命去消除这些“旧社会的弊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以及六七十年代的一系列社会政治运动,透过其特定的表层话语和目标,实质上都能够透视到其中所隐含着的这种情愫――一种从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当然,还可以追溯得更为久远)一直传递下来的政治理想主义的情愫。

这就决定了后革命时代不间断的政治运动的主要锋芒必然会从外在的敌人转向国家权力体系内部,革命所向即是那些昔日革命者的今日当权者。尽管每次运动的具体诱因各异,例如或是出于反对一些干部的特权行为与官僚主义作风,或是出于“反修”、“防修”的考虑,或是因为领导层内部的意见分歧而被上升到阶级斗争和反对“和平演变”的高度等等,但基本的趋势却十分清楚。

60-70年代的双村政治无疑受这种宏观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最高决策者对当时政治形势估计的变化,昔日共产党在土地革命中所依靠的农村基层干部发现自己正在被日渐浓厚的革命气氛所包围。

从对宏观历史趋向的思考回到对60年代以后具体历史过程的观察,人们会看到,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一直为中国共产党所重视。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落后,传统政治影响较深的国家里,五六十年代农村基层干部中所存在着的一些问题,更使中央决策层感受到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管理与教育的必要。但是,关键在于前文所提到的决策者所具有的理想主义情愫和特有的意识形态视角,却使毛泽东等人担心,如果不对干部的行为加以控制和纠正,传统统治阶级所特有的统治方式就有可能会在农村复辟。革命的思维惯性显然左右了决策层对形势的判断以及相应政策的出台。

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公报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不甘心于灭亡,他们总是企图复辟。……这种阶级斗争,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党内来。”

1963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决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决定》分析了农村的政治形势,认为“在机关和集体经济中出现了一些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同地主富农分子勾结在一起,为非作歹。这些分子,是新资产阶级分子的一部分,或者是他们的同盟军。”因此,社教运动“这一场斗争是重新教育人的斗争,是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向着正在对我们猖狂进攻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作尖锐的针锋相对的斗争,把他们的反革命气焰压下去,把这些势力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的伟大的运动。”

因此,中央规定,农村的运动以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为主,简称“四清”(以后又称为“小四清”),调查农村干部是如何决定工分、如何算账、如何分配生活用品和如何管理仓库的。运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修正主义和‘和平演变’,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了整顿干部作风,解决干部群众之间的矛盾,把党、干部队伍和社会主义建设搞得更好。” 运动的方法则是通过组织贫下中农协会,重提“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开展运动。这无疑使人们又一次嗅到了革命的火药味。

1963年9月,中共中央北京工作会议又制定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继续强调阶级斗争和防止修正主义,并明确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 1964年9月,又下发了《后十条》的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作出了整个运动由工作队领导的决定,这就意味着把“基层组织和干部撇在了一边”, 表现出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不信任。而在此前后,国家最高决策者又有了关于“国家有三分之一的权力不在我们手里”的估计, “四清”运动也由初期的主要清查经济问题扩大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称为“大四清”,以区别于前期的“小四清”)。

“革命”的火种就这样自上而下地引入了村庄,阶级斗争的序幕再一次的在双村拉开,只不过它的矛头所向,已经主要指向了那些曾经积极参加土改,领导了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村庄治理精英们。

1963年春夏之交,双村的干部感受到了自上而下的阶级斗争的逼人寒气。这一时期,县里组织工作团到公社搞“四清”,大队也进驻了工作队,工作队由上级从城里的机关中抽调干部组成。按照社员的讲法,“四清”是整干部,不是整群众,所以,工作队进驻大队以后召开了社员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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