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为民主辩护」正文
实现民主作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已经写入了宪法。它是中国人民一个多世纪以来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中国人民今后长期不懈的奋斗目标。但是,随着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时期,一些人对发展前景出现迷茫。
近几年来,一股反对民主的思潮悄然升起,主张中国应该放弃民主的追求,只推行精英主义、威权政治,“唯法治主义”。这些观点引起一定的理论混乱,而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本文针对上述观点,对民主的基本理论和制度的发展作了系统阐述,以澄清被反民主论者搞得非常混乱的民主概念和理论。并对反民主论的主要理论的论据和论证方法也一一作了驳斥。从而捍卫民主理论和制度,坚定人们对民主的信念和追求。
关键词: 民主理论/民主制度/反民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腐败
问题的提出
民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是近代政治文明的伟大成果,是不同国家、不同意识形态共识的政治哲学,“民主已成为整个世界头等重要的政治目标”。[1]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了民主而前赴后继,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但是,民主制度仍然还很不完善。然而,就在中国人民经过20多年的经济改革,创造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经济繁荣,人民渴望进一步发展民主,追求更广泛自由的时候,一股反民主的理论思潮悄然升起,它与过去长期以来以“国情论”拒绝民主的理论汇合,成为当前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严重障碍。
反民主论者对民主的歪曲和批判主要有以下理论:
一是“民主危险论”。近年有的学者不知何因炮制出了一套民主危险的理论,猛烈地抨击民主。他们认为,所谓的民主就是多数决定论(他们把它简称“多数决”),这种“多数决”的制度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2]还有人认为,现在中国经济改革,社会繁荣,出现了少数富人阶层,如果搞民主,出现“多数人的暴政”,少数富人的财产就会受到侵犯,破坏社会繁荣。这种理论由于片面甚至错误地理解民主,从根本上否认民主的价值。
二是“民主有害论”。认为民主虽然是好的目标,但中国当前不适合搞民主,中国当前主要目标是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民主不利于社会稳定,影响效率。为了经济发展,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效率是优先的。所以,中国要奉行权威主义,而不是民主。特别是新近在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有的学者认为,如果现在要讲民主,改革就不能前进。因为,在改革中利益受损的人会反对改革,如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很多人下岗,讲民主,改革就搞不了。[3]这一理论虽不完全否认民主价值,但认为民主在当前中国是切不可行的。
三是 “公民素质论”或“国情论”。这是耳熟能详的一套不赞成中国当前发展民主的理论。他们口头上也讲民主是国家的奋斗目标。但又夸大实现民主的条件。中国人口众多,经济不发达,公民素质低,特别是有9亿农民等等,所以,中国国情决定现在不能搞民主。这一理论口头上也赞赏民主,但借口“公民素质”和“国情论”又把它推到不尽的未来。
这些理论或是出于学术偏见,或是出于利益所惑,有意无意地使民主变得面目狰狞,或者使它变得遥不可及。在他们看来,中国能搞民主,至少现在中国不能搞民主,或者民主应该缓行。中国人民为了民主理想奋斗了一百多年,正在走向富裕、走向全球化、走向现代文明的中国,要不要搞民主竟又成了一个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各种抹黑、歪曲民主的错误理论加以澄清。以坚定中国走民主化发展之路的决心。
一、究竟什么是民主?
何为民主?是反民主论者搞得混乱不堪的问题。他们说民主就是选举,民主就是“多数决”,民主就是精英决策,等等,为了澄清对民主有意无意的曲解,有必要对民主制和民主理论的发展历史作一些梳理。
我们知道,民主制产生于古希腊。古希腊人创造的民主(Democracy)意指人民的权力。古希腊实行直接民主制,当时城邦的公民大会由年满18岁的全体男性公民组成,公民大会对国家政策有最终决定权,执政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雅典的500人会议中有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召开公民大会,一般定期举行,如有需要,也可以召开不定期的特别会议。会议日程由500人会议讨论。任何公民都可以在公民大会上自由发言,通常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做出决定。所以,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经典著作《政治学》中对政体的分析是从统治者人数的多寡入手,把一人执政的制度称为君主制政体;少数人执政的制度称贵族制政体;多数人执政的制度称为民主制政体。可见,在古希腊,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形态而言,它就是指一种多数人统治的政权,[4]是一种简单直接的民主形式,人民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
雅典的历史提供了民主具有危险性的经典例证。雅典的直接民主被民主本身的弊端所断送。至高无上的人民有权做任何它能做到的事。它不受任何准则的羁束。结果,解放了的雅典人变成了暴君。雅典人在广场民主中以苏格拉底的殉道,来给自已的罪孽加冕。[5]
雅典直接、绝对的民主死亡,它给人类文明社会留下了永久的痛,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由全体人民掌管的政府,如果成为人数最多、最有力量的阶级的政府,便是与纯粹的君主制性质相同的一种邪恶。民主制需要制度来保护自己免受自身的危害,保持法律制度的持续性,不为公众意见反复无常的激情所左右。[6]
现代民主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创造的。资产阶级民主是建立在自然法、社会契约和天赋人权等原则基础上的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已经不同于古希腊时期简单的“多数人统治”的直接民主制,而是把民主制建立在一种复杂的政治权力构架上。代议制民主建立在以平等、自由选举为基础,遵循以下原则:人民主权、多数人的统治原则;[7]民主需要精英治理,以防止多数人的平庸,[8]因而对多数人权力实行分权和制约的原则;[9]民主必须是权力分散和多元化的。 [10]这些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建立的重要出发点。如果对资产阶级创建时期的代议制民主做一定义的话,那就是人民通过普遍选举产生、属于人民主权的政府,政府实行分权统治、相互制衡,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多数人或任何个人专断的政体。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把古希腊简单多数人的直接民主制,转变成一套多数人选举,少数人统治,实行分权制衡的代议制民主。即使还有多数统治,也要保护少数,以法律约束多数的权力,多数人的意志,也不能侵犯个人的基本人权。根据这些理论构建的典型民主制度就是英国的议会主权和美国的三权分立的政体。
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是一种彻底自由主义的民主观,他试图冲破当时的国家制度,创造比资产阶级更为广泛和高级的民主制,马克思的民主理论渊源于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特别来自于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强调人民的绝对意志和权利至上。马克思主义还特别主张建立平等基础上民主制度,主要是以生产资料平等为基础,建立由人民更加直接参与政府管理(议行合一),更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政府的制度(人民的监督罢免权)。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在总结近代民主制发展的历史时指出,民主制发展经历了“三波”浪潮:第一波始于19世纪20年代,以美国选举权扩大到大部份(白人)男性为标志。这一波一直持续到20世纪20年代,期间约有29个民主国家出现。第一波的退潮或逆潮始于1922年,由意大利的墨索里尼登台直到1942年为止。民主的第二波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盟军胜利,并在1962年达到高峰期,民主政权增加到36个。1962年至1970年代为第二波的低潮,民主政权的数目减少到30个。然而,自1974年以来,民主的第三波已使民主政权又增加了约30个,把原来的数目扩大了一倍──还没有包括目前在苏联及非洲一些地方发生的政治革命在内。[11]
民主制的发展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两次资本主义危机导致的世界大战使民主制遭受了严重挫折,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第三帝国纳粹的兴起,多数人的暴政给人类造成了严重灾难。“民主”显现出它的危险性,战后人们由此引起对民主制度的深刻反思。这些反思使人们对代议制民主有了新的认识,这就是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和国际人权保障制度的建立,从而在制度上大大完善了民主,这在很大程度上建立起了防止多数人暴政的制度措施。
对民主反思的另一原因是,20世纪60-70年代,在经历战后美国麦卡锡主义和对民权运动的压制,越战的失败,以及冷战时期的对抗,世界民主发展处于低潮,选民参与投票率下降,人们对选举代议制民主普遍存在相当严重的悲观情绪。鉴于上述原因和二战的教训,欧美民主派对权利理论和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深刻的理论反思和批判。欧洲的反思是从马克思主义(主要是改良马克思主义)开始的,为什么马克思指出的无产阶级革命不但没有发生,社会都走入议会民主制的道路,而所谓代表社会进步力量的工人阶级支持的德国国家社会民主党会把希特勒选上台?民主也会缺少理性;古典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是资产阶级发明的用来自我保护的神话,但权利概念在20世纪产生了极大的积极影响,它迫使理论家们反思如何重新定义权利,并给予它一个进步的基础。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自由民主派也对权利进行反思。他们的出发点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古典自由主义对权利的解说。这方面的思想领袖立场殊异,反思主要是对权利、公正、正义和政治自由主义的重新定义和解释。[12]
所以,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都有许多新的、重大的发展。80年代以后,东亚等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后,威权体制也纷纷向民主制度转型,催发了西方国家以外的民主制度的扩张。近30多年以来,民主在全世界获得了强有力的发展,大大完善了民主理论,深化了人民对民主的认识和信念,丰富了现代民主制度形式。尽管传统的民主制继续受到强烈的批判,[13]但民主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不可动摇的社会价值、国家的原则和政治制度。
从资产阶级革命代议民主制度的建立,到今天民主制度在全世界获得普遍的发展,民主制度内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民主制度的发展不仅体现在版图上的扩展,更重要的是它的形式和内容有了根本变化。总结民主制度的发展历程,从议会民主发展到街头民主,[14]进而发展到公众参与式民主和协商性民主等更为广泛的社会民主形式。现行各国的民主已不仅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议会讨论和决策,还包括利益集团的影响和街头行动,非政府组织的广泛参与,第四权力媒体无所不在的监督,都已经超出选举议会式的民主模式。民主已不仅是一种国家制度的形态,而且还成了一种社会形态和广大公众的生活方式。
在对人类社会民主制度的发展及理论动力作了十分简练精要的描述以后,我们需要对民主理论也来做一历史叙述和分析。古希腊的“民主是指大多数人的统治,这在古希腊所有的政治学著作中是一个公认的标准。”[15]它是一种直接的、“多数决”的民主制。但正是古希腊这种简单“多数决”的民主制,导致多数人与少数人的矛盾――名义上的多数实际上的少数在决定问题,即少数社会精英和多数公民之间的冲突,古希腊的“民主制”由于没有真正解决好这一民主的内在矛盾,导致城邦的崩溃。[16]
从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发展到现代民主,民主理论上发生了巨大的嬗变。民主经历了从代议制民主到“选举民主”,再发展到“自由民主”和“法治民主”的过程。从民主的形式上看,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民主理论核心是代议制民主,它试图通过选举建立不仅是代表多数,而是代表全体公民的“真正的民主制”。在代议制民主理论大师约翰・密尔看来,“为了保证多数人在国家有发言权,而完全剥夺了少数人的选举权。按一般见解,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人,但不能由此认为多数人在战胜少数人以后,就可以完全取代少数人的代表权,无视少数人的意志。相反,在一个真正的民主制国家里,每一部分的人都应当有其代表,少数人和多数人一样将得到充分的代表权,虽然是按比例分配的。”否则,就不是平等、公正的政府。“违反一切公正的政府,首先是违反民主制的。”[17] 所以,早期资产阶级的民主制主旨可以简单概括为:多数人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利益。
民主浪潮的发展,拓展了民主的广度和深度,给人们提供了越来越从不同角度透视民主的视角和思维。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的理论[18]是这方面开拓性的代表。他提出选举民主理论,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民主理论。他第一次以选举界定民主,认为民主是“一种形成政治决定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之下,个人通过竞争性的方式争取人民的选票来获得决策的权力。”[19]根据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