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龙:深层思想自由的消失--新文化运动后果反思」正文
新文化运动是中国现代史上最重要的文化事件,其影响到今天可谓深远广大。但是,对于这种影响的评估却还有待深化。正面的评价可谓“滔滔者天下皆是”,但对其负面的后果,还审视得极为不够,并因此而使当今的中国知识分子乃至整个中国文化颇受其累。本文将集中讨论这些负面后果中的一个,即这个运动并不像流行的说法所声称的,为中国人、首先是知识分子,带来了思想自由的新鲜空气,相反,它的开放外貌下面隐藏着压制深层思想自由的桎梏。如果不破除它,中国未来的文化和思想就不会有真正的活力和健康的未来。
一、从北大该不该立孔子像谈起
2008年春,我写了一篇题为“无孔子之北大无灵魂 北大校园立孔子像的建议”的短文,被某报纸刊登后,引起一些反应和争论。起因是我看到北大校园内近来立了西方古代哲人苏格拉底的半身像,以前还有西方文学家塞万提斯的像,却一直没有孔子的像。而我曾在多个场合,也当着各位校领导的面,提议北大应该立孔子像,却一直不果。当时受到苏格拉底像的刺激,不仅觉得“实在不公平”,而且感到这件小事折射出了北大、乃至整个现代中国办学的问题,所以愤而诉诸笔端。文章发表后,我又向当时的许智宏校长等校领导递交了《为北大立孔子像向北大校领导陈情书》,进一步说明立像理由,并对北大校史和办学方向提出了不同于流行意见的看法。
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孔子像也还是没有立,苏格拉底和塞万提斯倒是在那儿结结实实地站着。其实,就此事包含的文化意义而言,在北大最该立的倒还不只是一尊像(将来,北大也可能以非尊崇的态度立个孔子像,以塞人言),而是一个更健全的教育体制,一个被新文化运动破除了的体制(此点下面会讨论)。
说到新文化运动,不少人一直将它与“五四运动”混谈,所谓“五四新文化运动”。本文严格区分两者,五四运动是发生于1919年的爱国学生运动,新文化运动则是以《新青年》杂志(陈独秀创刊于1915年,1918年编辑部自上海迁北京)为核心而发动,其后波澜汹涌、影响深远的一场文化运动。前者因中国受外国列强的欺凌、当权者媚外卖国而奋起反抗;后者则将中国当时的贫弱归因到自家祖先,必欲从文化上全盘西化。两者虽有某种联系,但绝不可同日而语。
今日有人要钝化新文化运动的锋芒,说此运动中的健将当时的言论虽有过激,后来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纠正了(比如胡适个人后来从文化上也不那么激进了;红色阵营这边也要区分“精华”、“糟粕”)。从以上立孔子像这个微例可以感到,此运动的“过激”并没有流失,而是体现在了各种体制和意识形态之中,影响无处不在,以各种方式在排斥着异己的东西。一句话,我们早已生活在了新文化之中。[1]所以,本文的另一个议题就是要确证新文化运动的耀眼成就,尽管绝不想为它唱赞歌。
二、新文化运动的特点 被论定的文化置换
自十九世纪中期以来,中华民族被卑鄙残暴(贩毒可谓卑鄙,炮艇可谓残暴)的西方列强侵犯。为图生存,就逐渐有改革的呼声和举措。在广义的新文化运动之前,这类改革还是以拯救民族及其文化为宗旨。“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保国、保种、保教”,都反映了这种意向。到了新文化运动,这个宗旨被放弃了,民族生存与这个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被完全割裂和对立。新人士们相信,民族要生存,就要摒弃此民族的文化。这种文化自戕,在世界文明史中要算一个奇观。[2]
新文化运动是由《新青年》、《新潮》等杂志为早期主要阵地而推动的文化革命运动。其主要参与者有: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吴虞、钱玄同、傅斯年、蔡元培(亦是重要的先导者和保护者)等。当然,后来又有许多人追随。
《新青年》创刊号(当时叫《青年杂志》,1916年改为《新青年》)中,陈独秀《敬告青年》一文,大致可以代表此刊乃至整个运动的文化主张。他写道:
矧在吾国,大梦未觉,故步自封,精之政教文章,粗之布帛水火,无一不相形丑拙,而可与当世争衡?……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驱吾民于二十世纪之世界以外,纳之奴隶牛马黑暗沟中而已,复何说哉?于此而言保守,诚不知为何项制度文物,可以适用生存于今世。吾宁忍过去国粹之消亡,而不忍现在及将来之民族,不适世界之生存而归削也。[3]
陈独秀尊奉严复《天演论》的所谓进化论或天演论的思路,认为“弱者当为强肉,愚者当为智役”;[4]按这个标准,中华传统文化既愚且弱,无一可取,所以,为了“适世界之生存”,就要“忍过去国粹之消亡”。此文中的小标题点出了他心目中新文化的特点:“进步的而非保守的”、“世界的而非锁国的”、“实利的而非虚文的”、“科学的而非想象的”,等等;一句话,“近代欧洲”的。[5]
而且,陈独秀更进一步,已经有了弱者、不适应者即应该被淘汰的看法,也就是从根本的价值论和伦理学上赞同强者、斥责弱者的倾向,反映在“相形丑拙”、“奴隶牛马”一类的话中。在此杂志第一卷第四号上,他的文章《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更是直接痛斥东方的、特别是儒家的民族文化性:“西洋民族性,恶侮辱,宁斗死;东洋民族性,恶斗死,宁忍辱。民族而具如斯卑劣无耻之根性,尚有何等颜面,高谈礼教文明而不羞愧!”[6]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对这种看法几乎完全赞同。比如胡适《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一文,就论证西方近代文明不仅在物质方面高于东方,而且“西洋近代文明能够满足人类心灵上的要求的程度,远非东洋旧文明所能梦见”。[7]新文化运动的后起之秀陈序经直言:“西洋文化无论在思想上、艺术上、科学上、政治上、教育上、宗教上、哲学上、文学上,都比中国的好。”[8]鲁迅则讲:“我以为要少 或者竟不 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9]
这是一个危险的改变。按照它,中国文化或东方文化不仅是弱的,难于在西方强权压力下生存;而且从思想上和道德上来讲,是低级的和劣等的,所以不配在现代生存。相比于以前的救亡图存思想,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的“新”之所在。它不再满足于向西方开放和学习,以求挽救中华民族及其文化,而是要找到客观的标准,从思想能力、道德水准、民族特性上,全方位地、一劳永逸地判定谁优谁劣,从而取消中华文化乃至一切非西方文化的生存资格。这个标准就是弱肉强食的功利主义和被扭曲了的进化论,按照它,科学与民主是西方最突出的两项骄傲,而其中科学更是无敌于天下。所以不仅胡适高呼“科学万能”[10]、“无上尊严” [11],认为任何文化保守主义在此锐器前都不堪一击,也不仅新文化运动早期人士无一例外赞同此说,而且,这种科学主义 注意,这“科学”既可以是自然科学,又可以是社会科学 今天已经超出政治意识形态的分歧,牢牢守护着新文化运动的成果。
后来有一些人不赞同陈独秀、胡适、陈序经、鲁迅等人那种纯粹版的全盘西化论,觉得中国文化也有值得保留乃至发扬的东西。但这是在已定大局中的调整而已。根本的标准(崇强力的功利主义)已定,楷模(西方近代科学)已定,其余只是心理的适应方式和实用的修饰手法而已。下面涉及的一些例子,比如教育、中医和汉字的现代经历,可以展示出这些“两点论”或调适政策的根本局限。
三、新文化运动的一个后果:变相的思想专制
新文化人士们相信自己已经找到了衡量文化优劣的标准,它不仅可以被清楚表达出来,而且可以被普遍化地运用。于是,他们的判断或观点就被宣称是文化问题上的真理。这种思想方法上的普遍主义(universalism),是新文化运动(从广义上讲也包括后来的文化大革命)最突出的哲理特征。它来自传统西方文化,其古代哲学的典型表达是柏拉图主义,宗教上是基督教神学,近代则是唯理主义和科学主义。它相信能够找到区分真理与谬误的终极标准,而且可以将它们充分表达出来,运用到相关对象上去;所以总要将世界分为两块,一高一低、一光明一黑暗。人的使命就是去追求这已经被昭示出来的真理和光明,消灭谬误和黑暗。所以,对于这种思想方法,没有终极的或真实的思想宽容可言,因为这不符合它的基本逻辑。怎么能对谬误宽容呢?对于低劣、罪恶、丑陋,只应该将其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嘛。所以,这世界上真诚的普遍主义者们,无一不有思想上的专制倾向。
有人会反驳道:中国历史上的学说,比如儒家学说、道家学说等等,也是普遍主义,它们也主张“仁”或“道”是普遍真理呀。不然。无论儒家还是道家,或者中国佛教,虽然都相信自己获得了终极之真,但没有一个相信这个终极真理可以被充分对象化地表达出来,成为一个可以量尽天下现象的标尺。[12]“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9.4)“道可道,非常道。”(《老子》1章)“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心经》)所以,它们都认为真理的实现需要时机、技艺、缘分,不可能以充分对象化和普遍化的方式来直接判定真理的现实形态。正因为这个缘故,它们都为其他学说和文化的生存预留下了空间和时间。中国历史上没有过宗教战争,以及像西方中世纪那样的长期思想专制。儒释道三家之间虽有磨擦,虽有儒家的某种主导地位,但总的看来是互补共生的关系。这是一种根本的思想宽容。西方这边则往往只能在怀疑主义、实用主义的态度中找到宽容,找到普遍主义的泄药。二十世纪以来,当代西方哲学和文化中出现了一些积极的新动向。我们下面会提及它。
广义的新文化运动接受的恰恰是传统西方的二分法思想方式(dichotomous way of thinking),所以一直带有强烈的思想专制倾向,却意识不到这一点,还要经常标榜自己的多元、宽容和思想自由。这其实是更可怕的。从上一小节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新文化人士对于中国自家文化的不宽容态度。它并不偶然,并非由某些人士的个人性格决定,而是这个运动的思想方式本身所命定的。既然相信真理已经在握,道路已经标明,剩下的只是如何去充分实现这真理,那么也不可能尊重他们眼中的非真理的自由和生存权。在这里,“焉有并行之余地?”[13]
正是这个根本处的异变,导致了中国知识分子主流的文化哗变,和一种会令外人吃惊不已的文化自虐冲动、灭祖冲动。例如,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导的儒家,主张亲子关系和家庭是一切伦理、礼制与政治的根源。傅斯年却认为中国的家庭是“万恶之源”。“可恨的中国的家庭,空气恶浊到了一百零一度。”[14]胡适则赞许吴虞的主张,即“[儒家]各种礼法制度都是一些吃人的礼教和一些坑人的法律制度”,颂扬吴虞是“‘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15]既然自己的祖先文化“吃人”(鲁迅《狂人日记》首倡此说,吴虞跟进),那么这所幸没有被吃掉的人的后裔,当然有资格来“吃掉”这个恶魔般的文化。这种论断基于仔细的考察吗?(“大胆假设”有之,“小心求证”有吗?或者,不完全服务于这“假设”的自由求证有吗?)有文化间的比较吗?(比如,基督教的“礼教”吃人吗?哪种礼教或文化不在新文化用语的意义上“吃人”?)更关键的,有对于自己论断方法的有效性、局限性的反思吗?看来都没有,却气势如虹。
汉字是中华文化的生命线。靠了它,此文化得以长传不息,在千难万险中不碎裂。新文化人士却只看到西方拼音文字的优越,力主消灭汉字,用拉丁化取而代之。钱玄同在《新青年》第四卷第四号上就“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与陈独秀等人通信,称“欲废孔学,不可不先废汉文;欲驱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蛮的、顽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废汉文”。[16]他给出的理由是:“中国文字,论其字形,则非拼音而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便于识,不便于写;论其字义,则意义含糊,方法极不精密;论其在今日学问上之应用,则新理新事新物之名词,一无所有;论其过去之历史,则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为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记号。此种文字,断断不能适用于二十世纪之新时代。”[17]这些理由,不少从表面看就不成立,比如说汉字是“象形文字之末流”。汉字乃表意(ideographic)文字,“象形”(pictograph, hieroglyph)只是构字“六书”之一,更谈不上“末流”。说汉字“不便于识”,不对,它比拼音文字更容易识别。说它无法表达“新……物”,也无道理。[18]其他那些理由,也无不是基于认定拼音文字及其语法的优越之上,并无任何深入的、有真实对比视野的讨论。至于“妖言”之类的谴责,让人想起洪秀全的《原道训》和《十款天条》的表述风格。
这样的建议,得到陈独秀和胡适等人的赞同(只是不同意钱玄同还要废口头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