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民主:一种利益均衡机制――深化对民主理念的认识

作者:徐勇发布日期:2008-08-27

「徐勇:民主:一种利益均衡机制――深化对民主理念的认识」正文

本文将民主置于不断深化的过程加以研究,认为民主定义经历了三个阶段或层次:第一是古典民主,即“多数人统治”,解决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属于权力归属的政治制度层面;第二是近代民主,即“精英选拔机制”,解决的是精英与大众的关系问题,属于权力配置的政治体制层面;第三是现代民主,即“利益均衡机制”,解决的是资源和财富占有与分配的关系问题,属于权力运行的政治机制或政策层面。在当代,应该特别强调民主的第三层定义。以分工、竞争和交换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带来社会分化和利益不均衡。由此需要通过民主机制进行利益再分配,实现利益相对均衡,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由“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命题引发一场对民主的热议。但是,学术界对民主“好”在何处,为什么是个“好东西”,还缺乏深入的学理性探讨。中共十七大将人民民主提升到社会主义生命的高度来认识,强调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然而,为什么现阶段特别强调民主,它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有何关系?这都是民主政治研究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则需要回到民主的原点,从民主的基本定义着手,不断深化对民主理念的认识。

一、民主概念的三层定义

近代以来,民主是一个广泛关注又备受争议的命题。但是,任何一个理念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及其要解决的问题。

民主是伴随国家制度而产生的。民主作为一个政治名词起源于古希腊,出自于古希腊文“demokratia”,由“demos”(意为“人民”和“地区”)和“kratia”(意为“权力”和“统治”)合成,其基本含义就是“人民的权力”、“人民的政权”或“人民进行统治和治理”。[①]到了近代,民主作为一个政治术语才得到广泛使用。其背景就是西方社会经历千年的分裂分散的封建社会之后,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推动着分散的社会聚集为统一的民族国家。而要在分散的传统社会基础上建构起一个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必然涉及到国家的起源及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古典政治学因此将其视为探讨的主要命题。比较有代表的是霍布斯和洛克。霍布斯主张国家起源于人们的契约。在他看来,国家产生之前人们生活在“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由于人的自私性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战争”,因此需要通过人们之间的相互契约,将人们的权利让渡出去,建构一个超越私人利益的国家。国家的产生基于冲突并用于调节冲突。洛克也是契约论者,但他与霍布斯所不同的是,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同时又受制于社会,当国家权力违背社会意愿时同,社会有权利收回国家权力。国家的产生基于合作并促进全民福祉。因此,在建构理想的国家之时,国家权力的归属,也即国家的“所有权”问题便成为古典政治学重点讨论的命题。古典政治学家一般都同意国家权力归属于人民。卢梭正值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构现代国家的前夜,他直接而明确地提出了“人民主权学说”。主权是人民集体的意志,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也不可代表。由于人民是众多人的集合体,因此,以人民主权为核心的民主理念被定义为“多数人的统治”。这是经典的古典民主的定义,也是民主的第一层定义。

而在建构民族国家实体以后,人们很快发现“人民主权”和“多数人统治”只是一个立国的基本原则,国家权力不可能由人民集体中的每一个人执掌和使用。由此就涉及到权力资源的配置,或者说国家权力的“使用权”问题。如果说权力的归属属于政治制度问题,那么,权力资源的配置则属于政治体制问题。整个19世纪,近代政治学讨论的主要问题就是国家权力资源的配置,即权力资源由何种机构执掌,其关系又如何?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密尔。他的最主要贡献就是提出了代议制民主的理论。其核心是间接民主,即人民并不直接行使政治权力,而是选举自己的代表对政治事务作出决定。由此将国家权力的所有权(人民)和使用权(议会)加以分离。议会是由那些智力优等者组成,属于精英人物。代议制的实质是主权在民(大众),治权在精英(议会与官僚),从而有效地配置权力资源,将民主与效率结合起来。而在代议制民主框架内,怎样进入议会执掌权力呢?由此出现政党政治。即人们通过政党这样的政治集团汇聚民意参与政治竞争,并由竞争中的获胜者执掌权力。竞争机制因此进入政治领域。由此也促使民主理念的变化。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熊彼特。熊彼特是20世纪上半期的重要经济学家。他在深入研究资本主义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对民主的理论进行了探讨。他的民主理论是建立在对古典民主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在他看来,人民主权只是一个原则,由具有不同利益指向的人民共同决定政治事务事实上不可能。他明确指出:“民主政治并不意味也不能意味人民真正的统治。……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②]“民主政治的意思只能是: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③]政治家或领导人要通过竞争获得权力。因此,“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下,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出决定的权力。”[④]因此,在熊彼特看来,民主是一种“精英选拔机制”,少数精英通过大众参与的民主选举获得统治权力。虽然,熊彼特也强调少数精英统治,但是否政治精英并获得权力得由选民根据一定程序决定。因此,熊彼特将民主的原则转换为可操作的程序,赋予民主以第二层含义,即“精英选拔机制”。

但是,古典和近代民主理念都只看到了民主的制度形式,而没有进一步探究民主原则的实践和民主机制运行的内在动因及结果,即人们为何要求民主,民主机制会给人们带来什么?尽管古希腊政治学开创者亚里斯多德提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的命题,但这只是就人离不开城邦(国家)共同体而言的,对于人为何要从事政治活动却没有给予合理的解释。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才对政治的动因和结果给予了正确的回答。人们选择民主而不是专制,从根本上说是由人们的利益所决定,也就是它能够给最大多数的人带来“好处”。而在专制制度下,这种好处只能为极少数人所占有和垄断。发展民主的结果或者检验其存在价值的标准也只能是为更多的人带来更多的利益。如果没有利益的内核,民主就会沦为一个毫无生命和吸引力的干壳。人民主权如果不能落实到人民利益和福祉方面,主权的原则就会“悬空”。选民为何将选票投给此人而不是彼人,主要也在于利益取向。熊彼特虽然看到了民主是一种精英选拔机制,但他所谓的精英还是一种有才能和有道德的人,而没有将精英与大众的利益结合起来。这种人再有才能和道德,如果不能带给民众以利益,其才能和道德又有何益呢?他可以成为“道德楷模”,却难以成为优秀的政治家。因此,民主政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利益均衡机制”,也就是说通过大众参与的竞争,不仅能够合理配置权力资源,更重要的是通过权力的配置能够使人们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达致相对均衡。这是因为,民主政治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提出来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分工、交换和竞争为特征的经济形态。这种经济形态赋予所有人以平等人格,但其运行的结果是利益分配的相对不均衡。因为,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为主导的经济,有了资本才能吸纳劳动。而资本的天然属性是不断地扩张。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润,就有可能压低劳动所得,由此造成资本和劳动在利益分配的不均衡。这种不均衡一旦达到不可承受的极限,就有可能出现社会冲突,以致爆炸。那么,为了使利益相互冲突的社会不致于爆炸,就要求国家权力出面加以调整。权力是一种支配能力。国家权力的独特性就在于它具有分配资源和利益的权威性,是一种强制性分配资源和利益的机构。人们争取权力、执掌权力,最终在于权力能够占有和支配资源和利益。由于民主制度将权力归属于人民,因此,通过民主制度的运行,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利益的实现;又由于民主是一种“精英选拔机制”,谁要能获得领导地位,就必须有效地代表人民的利益。正是在民主的不断运行中,促使利益分配更加均衡,而不是由少数人独占和垄断。这正是民主的真谛所在。如果说市场重生产,那么,民主则重分配。由此,我们就可以赋予民主以第三层含义,即民主是一种“利益均衡机制”。

民主理念的三层含义分别涉及到国家权力的“所有”、“使用”和“分配”问题。国家权力的人民所有、精英治理最终都要体现在这一制度的后果有利于公众的共同利益。如果民主不能够有效保障和促进公众利益,落实在利益的合理公正分配上,那么,这种民主就只是一种虚幻或者说是虚假的。

二、民主再认识的当代意义

民主作为现代国家权力的所有、使用和分配机制,它以经济社会发展所依托,同时又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对民主理念的认识,有助于我们解释当代社会的发展,并通过健全民主机制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构。

自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形态就成为世人不可回避的制度选择。当人类跨入21世纪以后,仍然存在两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回答和解决:一是当今资本主义为什么还有活力,二是社会主义如何更具有吸引力,更为和谐?

19世纪是资本主义的世纪。当资本主义制度还在建立之时,马克思就独具慧眼,发现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伟大的《共产党宣言》中郑重宣告: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随后,马克思又致力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规律研究,写下了巨著《资本论》,从理论上为资本主义宣判了死刑。但自马克思去世以后,资本主义并没有很快灭亡,而且迄今仍然有一定的活力。其原因何在呢?对此的研究结论很多,但我以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本主义国家找到了一种利益均衡机制民主。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资本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如果将资本化约为金钱的话,那么当时的世界就是由钞票所决定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地描绘了这样的社会,即钞票主宰一切的社会。人们拼命地追逐着钞票,同时也使社会分裂为两个世界:有钱人社会和无钱人社会,或者说是资本社会和劳动社会。由于资本的天性是追逐利润,必然要尽可能降低成本,包括劳动成本。因此,马克思认为,随着资本主义发展,会导致劳动者贫困化。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最终将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但马克思没有预料到的是,到了19世纪后期,“普选制”得以在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建立和实施,资本主义因此不再只是“钞票”一票的主宰,而且要受“选票”的支配。资本主义从而步入“两票制”,即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时代。

现代国家包括两个层面:从空间实体看为民族-国家,从制度建构看为民主-国家。但现代国家的建构都是一个相对不均衡的历史过程。17、18世纪资本主义革命中建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立国初期,都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并根据这一原则建立了基本政治制度。但人民主权的原则并不是很快得以会诸实际的。在整个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主要致力市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是“最小的政府”。占主导地位的统治者不仅没有将人民主权付诸于实际,而且极力限制着一般劳动者的权利。法国大革命号称最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但就在这一革命中产生的《人权宣言》明确规定只有有一定知识和收入的人才有选举权。因此,在19世纪,选举并没有成为普遍的权利和现实。一般劳动者只能受资本的主宰,而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制度机会。这种制度机会只有到了19世纪后期才出现了可能。这就是随着议会制和政党制的建立,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得到实施。一般大众没有或者缺少钞票,但有了平等的选票,可以通过选票表达自己的利益,争取自己的利益。1895年,恩格斯对于德国工人通过普选制争取自己的权利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德国工人仅仅以自己作为最强有力、最守纪律并且增长最快的社会主义政党的存在,就已经对工人阶级事业作出了头一个重大贡献,除此以外,他们对这个事业作出了第二个重大贡献。他们给了世界各国同志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一件新的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使用普选权。”[⑤]他还指出,“《共产党宣言》早已宣布,争取普选权、争取民主,是战斗的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之一”,德国工人阶级一直使用选举权,“以致使他们自己得到了千百倍的好处,并成了世界各国工人的榜样。”[⑥]任何一个政党要执掌权力也不得不争取选票,而要争取选票就必须承诺给选民带来利益。普选制的实施,“结果弄得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 [⑦]在普选制的制度规范下,政党轮替的结果是利益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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