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斯达克:中国的民主、美国的民主

作者:安德鲁・斯达克发布日期:2012-08-12

「安德鲁・斯达克:中国的民主、美国的民主」正文

安德鲁・斯达克 [1]著 吴万伟 译

中国有没有一条通往民主未来的道路呢?有很多让人感到悲观的理由,至少在近期是如此。但是,既然有前进之路,最初的步骤该如何走就成为一群思想家正在探讨的话题,这些人的著作最近逐渐展现出一种连贯的世界观。该派思想从中国众多的文化和制度资源中吸取营养,揭示如何采取步骤作为西方式民主的原始积木。

我们不应该把这种逐渐形成的民主讨论潮流与中国的其他两种民主话语混淆起来。第一种是当局宣扬的那种虚假“民主”,它不过是写在纸上的东西,用以掩盖广泛和残酷压迫的现实。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党的知识分子”俞可平令人惊讶的断言,当今中国领袖“一直强调法治和民主。”

第二种民主话语是与最著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有关的大胆言论,他谴责中共政权独裁、腐败、侵犯人权、破坏法治。通过这种话语保持对中共施加压力非常重要,越直言不讳越好。因为民主的朋友没有一个想排除中国也经历自己的阿拉伯之春的可能性,无论其前景是多么遥远。

但是,正如阿拉伯之春本身显示的,除非实际上也存在一种从本土的实践和现实中演化而来的民主模式,否则,任何“中国之春”都可能面临无法扎根的危险。如果任何民主化的道路都很有可能变得更加艰巨和蹒跚不稳,那问题就变成了:当今存在什么样的工具能够推动中共经过一段时间在任何可能的时候缓慢扩大民主参与和人权保护的范围。

幸运的是,对这些工具的关注如今出现在第三种民主话语。与刘晓波所做的一样,那些参与此种对话的人希望中国实现充分民主,即多党在自由选举下竞争,言论自由受到宪法和司法的保护。他们争论的问题是如何从这里走向那里,或更具体地说是最初的、具体的、可行的步骤有哪些?因为他们都不赞同宏大的乌托邦范式,也没有宣称有能力设想再往后的若干步骤。毕竟,假设政权的垮台确实在遥远的将来。除非在根深蒂固的独裁体制下消极的等待是可以接受的道路,否则,中国的民主积极分子继续推动这种话语仍然非常重要。或者,我们假设中国之春马上出现,除非多党制和权利保护的司法模式被充分地移植到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东西的地方,否则,鼓励第三种思想体系就仍然同等重要。因此,其中心议题值得我们集中考察。

民主参与和人权

如何从这里走到那里呢?答案似乎是矛盾的。在西方式自由民主(本文以美国作为例子)中,名词“民主”通常指的是公民参与政府管理,而形容词“自由的”则与限制政府权力的人权或民权有关。在美国,民主参与主要是群体或者协会之事;活力最强的参与形式是美国人通过利益团体或者政党等形式组成社会集合体完成的行动,而不仅仅是孤立的个人完成的。与此同时,人权或民权主要不是属于群体而是属于个人:权利就是为了让个体有能力战胜多数派的“群体”愿望。因此,自由民主的两个主要特征,也是中国民主思想家追求的最终目标是:争夺议会立法控制权的政党进行的民主参与;通过运行充分的司法体系确保个体的人权不受侵犯。

那是最终目标,但起点在哪里呢?矛盾的是,在当今中国可以发现的几乎所有潜在的民主和自由工具都是美国模式的反面,其中许多工具被当局收买和压制。这些工具允许单独的个体而不是群体的参与;确认群体的权利而不是个体的权利。这种“镜子形象”途径具有可以追溯到久远过去的深刻的本土根源。因此,对中国民主作家和积极分子来说,即刻的任务是把思考的焦点放在对这些工具的改造上,以便它们走向相反的方向:最终走向真正的民主,即以利益团体和党派的多样性为特征的民主参与和个人获得权利的真正自由。

民主参与的个别化和司法途径

首先转向民主参与的议题,让我们考虑能够使用的现有机制,正如吉列尔莫・奥唐奈(Guillermo O’Donnell)和菲利普・施密特(Philippe Schmitter)在另外一个场合所说的,从“政府控制的代理人”变成有效的表达“公民、利益、和理想”的工具。其中最主要的是向政府请愿的悠久传统。当局被迫引入的上访革新就是把它变成化解城乡民主化压力的措施:信访办、村级选举(乡镇、省级和国家级的选举还没有)、授权公民罢免或者控告冷漠的腐败的地方官、针对土地征用、预算和转让等议题进行公开的听证会、举行在线政策对话、公民和官员现场问答交流论坛等等。

当然,拿在当局手中的这些参与工具远远无法实现任何真正的民主承诺。官员往往凶狠地驱逐上访者,尤其在他们的要求往往与党的路线不同步之时。党还常常操纵村级选举。公民上访后往往遭到官方的报复。无论是在线的还是传统的“协商”和“咨询”在很多场合不过是橱窗摆设而已。对当局来说,罢免地方官员的能力不过是把公众的愤怒情绪从中央转移开的有用机制罢了。

但是,每年登记的千万件上访涉及的问题包括收费、住房、规划、水资源使用和污染问题等。百万村庄的四分之三开始了三年一度的选举,其中有6亿人参与投票。2004年的调查报告说,中国人口的13.5%(当时是一亿七千万人)“非常熟悉电子政务。”

可以理解的是,在试图思考前进道路的中国民主积极分子看来,这些组成了一整套现成的和被广泛理解的工具,可以从政权那里拿来按照本土的民主模式建造出来。

没有人会天真地认为这种参与性的工具将一下子实现他们的民主可能性,或者在没有刘晓波等人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实现民主。问题在于如果政府受到推动,这些是可以用来填补空白的最佳民主候选项,所以思想家和积极分子特别关注它们的潜力。虽然当局把公众听证会的影响严格限制在框架内,但这种论坛构成了一个已经正常运行的基础设施,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党的控制被削弱,参与者可能被授权为政策辩护。同样的,上访和投诉的机制给予了可能被用来动员和引导公民对政策问题表达观点的熟悉机制。民主作家已经描述了一种新的回应性,即使现在,地方官员的年终奖甚至职务都依靠他们在公民评价阶段所取得的成绩而定。

确实,这种评价机制不是当局的证明书,它一直拒绝在基层政府之上引入评价机制。同样道理,这种评价机制已经成为基层运行的通常做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成为打开民主参与之门的一个立脚点。至于村级选举本身,即使现在已经出现了在任村长常常落选,权力因而发生转移的情况,这并不是说在党的眼里,选举不过是旨在平息村民不满情绪的不情愿的姿态。但是像许多亲民主的学者一样,香港政治学者李连江认为,村级选举是“自下而上的民主化的起点。”

但是,这里仍然有隐含的问题。上访、投诉、地方性的官民协商会议、在线的官民政策讨论、评价和选举地方官员的做法等所有这一切都围绕着一个共同的核心特征:民主参与从相对来说个别化的申诉、控告、听证会、人事评价等机制中流出,而不是求助于群体、联盟、组织或政党委托等集体工具。上访或许有众多的签名者,但它们提供了一个手段,公民可以用个人的名字向政府提出要求而不是把各自的利益集中起来构成群体后试图影响国家政策。虽然地方性的公开听证会发生在集体场合,但它们通常没有代表共同成员身份的群体代言人以协调方式与官员对话。相反,这种沟通形式让个别的公民与相关政策制订者面对面接触,这种论坛的中文说法“民主恳谈会恳谈”的意思是举行“心与心的”讨论。类似的还有在线“政府聊天”和政策论坛:这些工具也让个人单独表达自己的观点,直接指向国家机关。它们仍是公民和官员之间没有经过中介的直接对话。

不仅公民以个体而不是群体讨论管理问题,即使在评价或者选择政府的时候,他们拿来问责的也不是作为整体的政府或政党。相反,他们对分散的、个别的官员做出评价。恰恰是因为没有党派竞争,恰恰是因为当局防止民主压力联合起来形成与党竞争的更大集体行动,目前,公民已经习惯于作为个人来评价和选择村干部候选人。联合体或提名名单是不存在的。虽然选举是竞争性的,但它们只是让单个人争夺,其记录或承诺只局限在个人,与之竞争的也是其他个人。

所以,从整体上看,中国民主理论家和积极分子拥有的参与工具是个体化的,远非群体和党派竞争的发达机制。但是,我们不能弃之不顾,因为如果不是从这些机制开始的话,很难看到一个人如何进入体制之内。至于那个目的,它们表现出两个优势。参与的个别化途径深深地扎根于本土的价值观,这在中共之前就已经存在。人们知道和理解这些价值观。当代民主思想家已经开始显示它们如何开辟了促成更大舆论阵地的道路,而联盟和政党确实构成了最具潜力的民主参与形式。

这些优势的第一个---中国个别化参与的本土基础---体现在儒家思想把政治活动引向避免群体对抗而是指向个人对官员谏诫的的长期趋势。但除此之外,描述个别化参与模式的另一方法将等于说,民主参与在中国表现出相对多的司法色彩,这与美国相对多的立法色彩明显不同。毕竟,司法过程强调个人投诉和冤屈,而立法过程涉及到将这些问题集中起来变成群体或选区的政治立场。

当然,当代中国人的上访和投诉明显传达出司法论理的色彩;通常,它们被塑造成一种诉求,指控官员违反法律法规。但是,这种诉求不是呈交给法官。相反,恰恰是因为司法体制运行不畅,不能保障合法权利,这种针对个案的主张已经变成了公民干预政策制订者决策的问题:是参与问题而不是诉讼的内容。同样的,地方性咨询性听证会的整个观点,其中公民就个人问题上访,如向政府官员直接提出农业税或规划议题而不是将利益问题集中起来由政党在立法过程中表达诉求,这使得中国式的参与具有独特的司法色彩。

使用司法框架描述个别化的中国参与途径有一个优势,即强调其本土的历史的凭证。在皇权时代的多个世纪中,即使在没有任何类似司法体系的情况下,基层影响政策的努力采取向官员告状的方式,官员被期待通过行动来回应。这种司法途径村民是非常熟悉的,他们总是利用上访作为对付管理问题的主要模式。

但是,虽然个别化的、带有司法色彩的体制与本土的民主参与观念密切相关,在当今民主积极分子的思想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引导公众形成更大群体的心态。因为,虽然这种体制能够让个体而不是群体来对付管理问题,在遭遇更新的工具如复杂的民意调查和抽样技术时,它们也让个人有可能被当作更大集体的代理人,一种不经过选举的代表。

在民主积极分子的压力下,官员开始对付个人的干预,无论是网上聊天室还是不在线的听证会,把它们当作集体的公众心态的标志。他们动用软件把公民的反馈收集起来变成关于具体议题的观点集合。美国前助理国务卿理查德・所罗门(Richard Solomon)在去年拜访了106岁的民主积极分子周有光后说,周先生对中国未来的民主前景持乐观态度,因为新的网络技术,中国官员开始使用这些手段,而且以此衡量和收集公众在众多议题上的看法。这并不是说政府一定在任何具体问题上听从多数人的意见。但开发收集群体意见的工具是改变个体心态的关键步骤,使之成为与理论认识相反的现实。至于上访体制,如今官员被要求把群众的投诉意见集中起来变成提交给中央政府的政策建议。所有这些发展都已经引起民主作家的浓厚兴趣,他们认为这些是把中国人对参与的理解从个别化模式转变为集体模式的关键。

个体参与管理能够提供一种代表更大群体的手段的观念也解释了为什么经过了民主积极分子的不断请求之后,特定场所已经开始实施旨在微调公共听证会代表质量的设计。在这些初期的体制中有确保个体参与者代表更大舆论集体的抽样技术。民主思想家认为,经过一段时间后,这种工具将可能把本地的咨询会议改变成为真正的代表论坛,其代表公众的合法性将使其有能力就政策议题立法。

当然,最终的目标是一种各方在选举中自由竞争的民主参与形式。考虑到任何创建反对党的企图都会遭到当局的镇压,在民主支持者看来,可能性更大的道路是劝诱和加深群体代表的可能性,当前具有深刻本土色彩的是个别化的参与途径。只有在个别化的参与模式连同其深刻的根源被转变成为一套形成更大群体的心态的晴雨表,承认不同群体的公共舆论的存在才能变得合法化和常态化。当前的任务---似乎可做的事---就是在赞同个人参与的现有文化基础上巩固并朝着集体的方向进行创造性的变革。

对付人权的集体模式和立法模式

如果本土的民主参与机制表现出个体化偏见,即集中在个体公民参与和个体官员的话,本土的人权想象则使用了集体性的词汇: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再次比美国更甚。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