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鸣:推进改革的强大法理支撑

作者:宁鸣发布日期:2016-10-09

「宁鸣:推进改革的强大法理支撑」正文

(作者为资深学者,研究员。)

全党正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学习,这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十分重要。现今的《章程》,是党的18大通过(2012年11月14日)的,是与时俱进的中国共产党人90多年的经验总结,是共产党人行为准则和方向指南。加强《章程》的学习,不仅可规范行为,更对我们把握前进方向,推进中国进一步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笔者以为,至少以下十条,对推进中国进一步改革,起到了强大的法理支撑作用。《章程》中这些内容,或许是老生常谈,或许是普通常识,但在今天重新学习,仍具有重大指导作用。本文就此进行分析。

一.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章程》明确提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照邓小平同志的理解,实际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的另一种表述。就是说,我们是在自身的社会主义因素还不够丰富的情况下开始向社会主义迈进的,还不能让10多亿中国人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优越性。社会主义因素的不断丰富,并全面超越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是一个不断累积的过程,需要一个漫长过程才有可能。“上百年时间”是多少时间,不确切,但至少是一百年时间以上。这说明,《章程》的修订者是十分清醒和理智的。

中国作为一个后进的、不发达国家,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过程,不能因为短期取得一些成就,经济总量进入全球第二,就忘乎所以,头脑膨胀,忘记了我们仍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一个现实。因而,学习《章程》这一段论述,需要我们清醒认识中国国情,认识与发达国家所存在的差距,找准中国在全球的位序,既充满自信,又要脚踏实地,在国际舞台上承担与中国实力相适应的国际义务。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不断丰富自身的社会主义因素,通过上百年持续努力,最终全方位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并造福中国人民。

二.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党的基本路线明确的内容。《章程》写到,“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章程》提出,“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申这一提法在当下十分必要。需要我们继续坚持,防止任何背离这种倾向的做法。就中国目前经济形势分析,虽然影响中国经济持续下行的因素很多,但非经济因素对中国经济影响愈益显著。也就是说,一些非经济因素实际上干扰了经济持续增长。而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实际是可以避免或加以克服的。例如,一些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具体细致工作,导致公私边界不清,影响了居民消费,影响了经济增长:一些领域和一些地区政府官员的“懒政行为”,影响了正常的经济活动,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重申《章程》中提出的“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克服或减少那些影响经济增长的非经济因素,在当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10年10月中国经济总量超过了日本跃居到世界第二。2015年,中国经济总量达到10.78万亿美元,人均GDP水平达到7800美元,进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中国目前人均水平不足全球人均水平80%(全球人均水平2015年已经超过1万美元)。中国按照自身标准还有近6000万人的贫困问题没有解决。按照联合国的标准,还有2亿多贫困人口问题没有解决。中国反贫困化还有较长路程要走。这说明,中国目前仍只是进入小康阶段。即使中国有一天人均水平超过全球人均水平,也不应放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重要原则。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章程》指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当下中国,城乡差距突显、居民收入差距严重,意识形态分歧加深,需要我们坚定信念,凝聚共识。因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坚持党的领导尤为重要。对于中国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下中国,有着80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还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势力能够取代。坚持党的领导,需要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党内民主,提升党自身现代化水平,这样才能始终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保持党自身合法性。

《章程》提出,“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

《章程》提出坚持改革开放,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更需要全方位对外开放。只有这样,中国的发展才更具有活力,并为中国持续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

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政治体制改革也需要持续推进。目前的问题是,虽然改革在一些领域有所深化,但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似乎进展不大。特别是政治领域的改革,推进的幅度与人们的普遍期盼有着较大的距离。以近期中央揭露出的辽宁贿选案为例,这是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已经动摇到我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对辽宁选举弊案作深刻反思,需要对目前的选举制度作一些改革。对人大选举制度改革,应当向着更加直接、公开、竞争的方向发展,以使人大会选举制度――中国根本政治制度之安排更加符合选举规律,更加符合社会大众对选举民主的期待。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当时推行的一系列改革,着重是解决人民的生存问题。历史走到了今天,人们对自身权益的关注超过以往,因此,如何按照《章程》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迫在眉睫。

四.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章程》提出,“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中国改革开放的38年的历史,就是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文明成果的历史。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制度文明成果似乎不够,还需要加大吸收和借鉴力度。

在人类文明史上,后进国家要超越较为先进国家很少有成功的案例。但通过学习借鉴,利用后发优势,则可以在短期间内迅速缩短与先进国家的距离,这样的例子很多。就全球范围考察,日本是很少几个实现超越的国家。日本能够实现超越,一个基本做法,就是全面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创造的制度文明成果。从明治维新算起,日本前后用了一百多年时间,才实现这个超越目标。

中国改革开放38年,通过学习借鉴,极大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距离。但能否实现全方位超越,现在看来并不那么简单,也不是那么容易。其中的问题是,我们学习了发达国家的制度文明成果,例如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只有“形”式,似乎“神”式不够,没有很好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制度文明的成果。即制度文明的精髓并没有得到很好学习。例如,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从党的14届3中全会提出,已有23年历史。一个较为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应当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并为不同所有制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上述三个方面,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似乎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再比如,一个好的政治体制,核心是对权力的制约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但现存的政治体制,无论是权力制约或权力制衡都存在严重不足。党的18大以来揭露出的大量腐败案例说明这一问题的严峻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样一个政治学至理名言,实际是政治学的基本规律的反映。必须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而这个制度的笼子,一定是包括公民权利监督和制约的笼子。而制约和制衡,正是人类创造的极为重要的制度文明成果,需要我们吸收借鉴。如果丢失了制度文明的这些精髓,所学的内容只能“形”式,不可能“神”式。当然,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制度文明成果,需要与中国具体国情结合,但制度文明成果的精髓不可或缺。

五.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章程》在总纲中明确提出,“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防止是防止‘左’”。《章程》指出的问题,在今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党长期以来饱受“左”的错误倾向所带来的危害。邓小平在1992年年初南方视察时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左’带有革命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搞悼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要警惕右,但主要防止是防止‘左’”*。24年过去了,《章程》的修订也过去了近4年,邓小平的上述讲话没有过时。《章程》指出的问题在当下仍具有明显针对性。当下中国,‘左’右分歧严重,但“左”的错误倾向、影响更为严重。2016年是“文革”爆发50周年。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革作了全面否定,但并没有对文革产生的基础和温床作认真清理,因而当下中国,“文革”遗风还在,在一些领域有愈演愈烈之势,影响了进一步改革开放。为什么党始终难以摆脱“左”倾错误的干扰,一个重要原因“左”是以革命形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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