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民: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正文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调查的一手资料,分析了“矛盾凸现期”影响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抓住民族地区的个性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路和对策:1、以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民族地区的发展;2、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要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3、以民主法制保障和促进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民族关系 宗教关系 和谐社会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①和谐社会包含了和谐的民族关系。世界是一个多民族的世界,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中国。古今中外、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作为各种社会关系结构的集合体,民族关系是这一集合体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构件之一。民族关系失衡和不和谐,就会导致国家整体的不和谐,甚而动荡、冲突、分裂的危机。相反稳定和谐的民族关系则是国家整体保持稳定衡态的基础。对于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民族关系和谐始终是关系到国家统一、政治稳定、社会繁荣发展、边防巩固和安宁的重要问题。抓住了民族关系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矛盾凸现期”影响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问题
新中国建立后的数十年,我国的民族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但这种和谐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的农业文明为特征的、较为封闭、单一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统一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当今中国的民族地区,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从封闭社会向开放性社会变迁和发展时期,整个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各结构要素之间的恒定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导致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产生,我国社会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中的“矛盾凸现期”,影响民族关系方面的各种新的复杂因素也在与日增多。
1、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差距、利益矛盾与心理失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治安问题增多。总体来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给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实惠,但由于区位劣势与自然、历史的原因,民族地区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发展的愿望与落后的生产力现状和由此造成的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日渐突出。特别是在人与自然、资源关系紧张的情况下,人居环境、生产环境先天不足,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匮乏,远远不能适应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缩小与其它地区差距的需要。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由此造成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失衡和不满情绪,已成为影响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经济发展引发的利益格局的调整,直接影响了群众的利益,当前造成群体性事件和上访的主要诱因有: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司法不公和干部腐败。经济发展的落后和收入差距,还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增长。有的人铤而走险,从事毒品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成为影响民族地区群众安全感的主要问题。如2006年12月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全家4口被杀案,震惊全国。
2、宗教活动与基层党组织活动不和谐。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宗教组织接受党的领导,依法对宗教活动、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民族地区的主流。但是,个别地方也有不和谐,不适应的因素。民族地区丰富多彩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对当地群众的吸引力超过党的基层组织,实际上存在与党组织争夺群众的问题。当地的民族干部往往回避宗教活动对基层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的负面影响。不少地方,村支部和村委会要开展工作只能趁群众去寺里做礼拜,在人员比较集中的时机,请阿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借机布置村上的工作。一些组织人事干部认为,党组织要站的住脚,决策前一定要征求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意见,照顾到他们的利益,安排他们的人员。否则,一旦出了问题就被动了。甚至有的地方出了人命官司也撇开法律,由宗教头人说了算。虽然,宗教界是一支可以信赖的队伍,他们对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大的贡献,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村级组织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可以利用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威望和积极因素,在广大信教群众中,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政策决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但是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党的威信吸引力确实没有宗教的吸引力高,一些干部对宗教事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甚至放弃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放弃了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放弃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对宗教势力干预左右村务、政务、行政、司法等国家职能,束手无策,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基层政权的软弱使社会管理工作薄弱,有的村民长期无户口,无身份证,发生案件无从查起。
3、有神论的世界观与无神论理念的冲突。我国是多数人不信教,少数人信教,而民族地区是多数人信教,少数人不信教,这是民族地区的实际。信教是少数民族传统的生活方式,不信教就意味着对民族的背叛,对祖宗的背叛,是大逆不道的,在当地就无立足之地。信教和不信教的人在世界观上有唯物论和唯心论,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因而,信教和不信教的人,甚至有的共产党员信教,就会产生两种世界观、两个“上帝”、两个“天堂”的冲突,是人民创造了历史还是上帝创造了世界?是追求现实还是追求来世?是为共产主义奋斗还是为将来升入天堂?这些问题摆在了每个党员和教民的面前。特别是一些汉族干部,由于在当地占少数,又不信仰宗教,受到歧视、排挤和孤立,被边缘化,各民族间在提干、就业、上学等方面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
和谐社会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那个教派的自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民族地区原有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封闭格局被打破,促使不同区域、不同文化特征的不同民族之间以“走出去、引进来”为特征的交流交往日渐频繁,但因不同的利益要求、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引起的民族之间的摩擦和矛盾纠纷的发生也日益频繁,面对不熟悉的市场经济和瞬息万变的市场,觉得自己的命运难以把握,乞求神灵,一些宗教剥削、民族特权的现象又重新出现。有的宗教头人甚至利用宗教聚敛钱财。教民群众是有神论者,认为凡事皆由“前定”,使许多农牧民思想保守,听天由命,安于现状,阻碍了经济发展。他们在人生观、价值观上定位在修来世,宁愿忍受贫困,也要把辛辛苦苦积累的资金用于赎罪消灾。由于群众对宗教的虔诚信仰和积极捐助,许多地方的寺庙修的富丽堂皇,以至浪费宗教资源,形成宗教泡沫。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当数量的村支部和村委会却没有起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学校的数量也大大少于寺庙的数量,如甘肃东乡族自治县有清真寺532座,平均一个村,一个门宦有几座,许多群众对集资办学的热情远不如集资建寺的热情高,甚至宁愿把孩子送到寺庙,也不愿意让上学,这无疑对民族地区的脱贫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阻碍作用。
4、宗教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家族势力复兴引发的摩擦事件增多。宗教在我国各少数民族中的影响十分深远,少数民族大都全民信教,有的是一个民族信仰不同宗教,有的一种宗教分许多教派,有的是几个民族信仰一种宗教。一定程度上,宗教特征就是重要的民族特征,宗教感情就是最深切的民族感情。所以,宗教问题处理不当和宗教不和睦,就会造成民族关系紧张和社会震荡;同样宗教上的不理性乃至极端,也会直接导致民族分裂。新形势下,由不同宗教和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的矛盾冲突导致的民族之间、民族内部的冲突和纠纷呈多发态势,特别是宗教内部存在不和谐,教派之间扩大势力范围,有的教派领袖争夺教权,争夺群众,争夺教民,试图一统其他教派门宦。同时,利用宗教对民族地区的其他组织进行渗透,也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正常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从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看,导火线有的是新闻出版物发表伤害民族情感的言论,有的是悬挂宗教忌物等伤害民族宗教感情的行为。这些事件波及速度快,组织性、联动性强,对社会和谐影响较大,行为方式表现激烈,甚至堵塞公路,冲击党政机关。
家族势力的复兴是在包产到户以后蔓延开的,教派中的“门宦”派系也强化了家族势力,特别是在落后农牧区,对权势的依附心理和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的便利,使农牧民很容易在家族组织中获得保护和安全感,由于共同的利益,家族势力对经济的发展有积极的一面,但也有封建特权,称霸一方的消极性,如在地方选举干部,解决重大问题方面,没有这些家族头人的点头许可,就很难行得通。甚至一些地方整个家族贩毒,并有保护伞,形成了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和社会和谐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如临夏和政县1996年马海毕卜家族盗窃杀人案,家族涉案罪犯24人。此案暴力侵害执法民警,导致和政县公安局副局长侯维正牺牲,4名民警受重伤,2支手枪被抢,7名群众被杀,9名群众受伤,汽车、房屋被烧,在犯罪嫌疑人家中还搜出少量毒品,在当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极大关注。最终,四处逃散的罪犯被抓捕,因盗窃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氏家族8人死刑,其他16人死缓、有期徒刑等刑罚。执行枪决时,马有安还给家人说,“别哭了,反正阳世里活的也没意思了”说明这些亡命之徒无法无天的极端性和不怕死的精神。此案是典型的家族犯罪案例,面对家族人多势重的犯罪,暴露了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和投入装备薄弱的问题,此家族长期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也说明了基层群众法制观念的薄弱。
5、严峻的生态问题导致了社会矛盾。民族地区是生态十分脆弱的地区,同时生态要素又与生产、生活要素息息相关。不断的放牧、索取、不注重保护的生产方式,以及高消耗、高污染的低层次、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严峻的生态问题。对这种情况,100多年前的革命导师恩格斯早就发出警示:“我们不要过分的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个这样的胜利,自然界却报复了我们。今天我们面临着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复杂和严峻的问题”。民族地区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系所造成的生态问题将直接导致利益冲突,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而导致民族关系的不和谐及其由此带来的整个国家社会关系的不和谐。西部民族地区牧业是一大支柱产业,而牧草的退化、短缺、极度干旱、过度放牧导致了草场沙化,水源枯竭等生态灾难,有的地方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口,因争夺水资源、草场的纠纷也呈增多之势。
6、境外渗透和民族分裂问题。当今世界,由民族问题造成的社会动乱、地区冲突、国家分裂比比皆是,同时由于全球化的影响,因民族问题引发的一国的动荡往往会影响周边国家,甚至波及全球。加之两极格局结束后,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泛起,“人权”“民主”“自由”“民族自决”使一国民族关系及国与国民族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复杂多变,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着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以“西化”、“分化”为直接目的的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和分裂活动也呈不断加剧之势,他们通过“支教”“献爱心”宣传西方的宗教文化价值观。“藏独”和“东突”等极端势力在影响着和谐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威胁着国家安全与稳定。
二、抓住民族地区的个性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总结和规律性认识,是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普遍原理,我们一定要坚持贯彻。把民族政策的普遍原理与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是推动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和结论。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不能人为扩大民族差异,搞民族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我们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作到法律面前民族平等、人人平等。
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特色优势。因此,我们一定要正视和研究民族个性、差异,才能更好地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搞好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设。而民族宗教无小事,抓住了民族宗教问题就抓住了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的理念指导民族地区的发展
新时代、新形势下,造成社会不和谐、民族关系不融洽的各种复杂问题的出现和存在,迫切要求我们必须要以构建和谐社会的全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