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论社会关联与乡村治理」正文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通过引入村庄社会关联这一概念,理解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社会危机。农村社会关联的缺失,造成分散农民难以从对外交往和对内合作中得到好处,表现如农民即使有中央的政策支持,也无力抵制乡村组织不负责的短期行为,在村庄内部合作上也缺乏有用的成果。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推进和法治建设还不足以满足农民对秩序与协作的需要时,估量农村社会关联的状况与农村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社会关联 农村发展 社会秩序 乡村治理
当前人们在谈及乡村社会的状况时,比较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普遍的经济不景气及与之相关的农民负担过重,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外流等事;一是农村政治发展方面的问题,此方面似乎较经济方面的形势乐观一点,诸如村务公开、村民选举等事,均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在乡村治理研究领域,有人认为可以政治发展带动经济发展,以治理制度的变革促使农民负担降低。应该说,对农村社会的关注及在农村经济与政治发展之间建立起相关性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研究农村社会结构方面的因素与农村经济发展及政治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在一些农村作个案调查时,发现有些地方的农村已经因为沉重集体债务、高额农民负担和农民外流、土地抛荒等,表现出一幅衰败的景象,农村社会处于深刻的危机中,而造成这种危机的,除了经济政治两维因素以外,农村社会关联这一结构性因素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在本文中,笔者试图粗略构勒出当前某些地区农村社会危机与社区社会关联性质之间的相关关系。
村庄社会关联
无疑,社会不是均质的实体。在每一个特定的社会中,社会构成物的人与人之间都会发生种种并不均质的联系。这些联系构成一系列的结点和凸凹结构,从而使这个特定社会本身复杂化了。
考察在具体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性质及其中特别有用的凸凹结构,对于理解这一具体社会的特定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举例来说,在一个村落社区范围内,人们大都会以家庭为基础,以差序的形式向外推展形成自己的关系网络,这便是费孝通先生所谓的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差序格局"。 处于"差序格局"的村落中,人们便依关系远近来建构利益群体,并以这种关系远近来划界展开利益斗争。当然,对于更远的关系,这种利益斗争转而为利益合作。
特定人际联系的性质与深度,决定了人们在为获得利益和声誉所进行斗争中的协作能力与状况。以宗族关系为主导的"差序格局",在传统农村社会,可能会表现出以强有力的宗族与房派斗争来达到自我利益,假若差序里的人们宗族意识相当强,且促使宗族与房派斗争的理由足够多的话。一旦"差序格局"中加入过多姻亲联系,宗族斗争便面临着被瓦解的危险,有时甚至连"差序格局"也理性化了的话,情况就更为复杂起来。
人们在为获得利益或秩序而进行协作或斗争时,一方面,要以人们之间社会联系的方式为线索,另一方面要以人们之间社会联系深度为线索。综合考察人与人之间社会关联的形式和程度,便可以考察出这一社会关系的具体性质及他们在特定的、为获取共同(也就是个人)的利益与秩序中的协作或斗争的理由。
首先对人与人之间社会关联的类型与程度作一些具体的分类。第一类大致是那些传统势力特别是宗族势力依然强大,人与人之间社会关联严重受制于宗族影响的社区,宗族联系超越人与人之间的其他联系,宗族利益成为人与人之间进行划界的主要工具,宗族成为社会中最为显明的结构。诸如传统中国社会的情况,以及现在江西、福建、湖南等省某些地区的情况。第二类大致是那些经济比较发达,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村社会经济分层十分明显,农村经济精英因为掌握着大量经济资源,而在一些方面对其他人形成了关系网络上的优势,这时,既存在经济精英内部之间联系强化的趋势,也存在不同精英之间争夺对村民关系主导权的趋势,经济精英开始替代权力精英,普通村民聚集在经济精英们的呼号下面谋求自己的利益和表达他们的意愿。
第三类大致是那些传统迅速消解而经济又不很发达,无论是传统权威还是现代权威都未发展起来,村民在某种意义上既失去传统的关联,又未建立起现代关联的农村地区。在这类地区,人们之间的关联有两种可能,一是短线关联,即在较大的范围内,村民相互之间不认同,很难将村民组合成为一个在全村甚或全组范围内一致行动的社会协作体,但在较小的范围内,有些人可以小有影响,典型如细小的社区精英对本人所在小群体的影响力,以及五服内兄弟或姻亲联系;另一种是短线关联甚至都不多,人们真正成了一盘散沙。构成真正一盘散沙的原因,大致是受到特别严酷外界环境的冲击而失去了内组织起来的能力。
据张静介绍,在政治社会学研究领域,有两种关于国家与农村互动关系的研究模式,一种为所谓"公民社会"论,这种观点认为,中国正在经历国家与社会的分化过程。怀特在对浙江萧山地区民间社团的研究中发现,与改革引发的社会经济变迁相契合,在国家与经济行动者之间,一种非正式的、非官方的民间经济和组织正在出现,它们与国家体制的界限日渐明显,活动空间正在日益扩大。
法团主义者的结论则有所不同。克利赫发现,在中国农村,农民的生存境遇差别很大,这些差别造成了他们对国家权力的差别性认同,因而国家在每一处所面对的,都是对国家有不同认同及有不同关系的农民群。农民间的冲突以宗族联结作为社会单位,其组织形态不是体制外的身份集团,而是跨越体制内外的同宗集团,很多时间,冲突不是发生在农民和干部之间,而是发生一组干部和群众与另一组干部与群众之间。宗族网络模糊了国家和社会、干部和农民之间的界限。
上述所谓公民社会论的观点大体反映了在农村经济社会分化比较彻底地区的情况,而所谓法团主义的观点则大体反映了宗族势力在改革开改之初呈复兴之势地区的情况。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农村社会关联度都十分强劲,农民作为一个集团的意愿,国家不能忽视。特别是这种社会关联已经产生出突生结构的情况下,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已经或正在出现的"非官方的、非正式的民间经济和组织",和大量私营企业(有大量雇工),再如在某些地区宗族组织的重建等等,都使得这些地区的社会关联呈强势扩展,其对外表达政治社会意愿的能力和对内维持秩序和合作的能力,都大大增强。当然,这两种类型的社会关联及建立在其上的社会突生结构不仅性质大不一样,而且未来发展的方向也不大可能相同。
在当前中国农村的大多数地区,农村社会关联往往处在既未能重建传统的社会关联,又未能建构起建立在社会经济分化上的社会关联,当然也就更无建立在这两种社会关联上面的突生结构,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对外表达自己的经济社会意愿,还是对内维持内部秩序与社会协作,都相当困难,农村社会处于一种甚至比以前更为软弱无力的困境之中。
社会关联如何影响乡村治理
好的乡村治理应该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与外界的联系中,具有讨论还价的能力,而不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二是必须协调好内部的协作,以经济地解决共同面临的社会秩序和生产合作等等问题。
解决以上两个问题,都与社会关联有密切联系。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社会关联比较强的农村,特别是存在有突生结构的地方,一定区域农村社会的人们都有可能以一个整体来理性行动。整体行动不仅可以抑制外界的掠夺,而且可以带来廉价的秩序和协作。
但是,在社会关联度不高的农村社区,农民作为一个整体行动起来就会十分困难,这个时候,无论是对外界掠夺的抵制还是在内部协作的达成上,都十分困难,社区内部诸多不经济行为比比皆是,乡村治理处于不良状态。
具体地说,在农村社会关联度不高的社区,国家对农村社会的超额提取成为可能,社会缺乏抑制这种提取的能力,乡村社会可能因此而将危机向深处转化,国家与社会关系失去了本应具有的弹性互动的韧性,社会地痞也会借助暴力来骚挠农民。
而在内部合作方面,大量公益事业无人过问,社会公道不再具有强制力,"各顾各"的村民丧失了对集体事业的热情和集体事业可以为自己带来好处的信心,一些临时的,缺乏长远眼光的事情到处发生。生产合作、公益事业、社会舆论都不再具有价值,各人自扫门前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但是,任何一个社会得以存在的基本前提是解决内部的秩序问题,在社会关联度很低的农村,依然存在农村基层组织,如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特别是在当前实行村民自治的情况下,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这一结构应该在抑制上级过度的提取和形成内部的协作上,发挥一些作用。但事实上,在社会关联度较低的农村选举中,一个方面,村民的自由往往是不受其他结构性力量(诸如宗族,经济大户)影响的投票自由,另一方面,每个村民只拥有分散的一票,不足以构成与当选村干部之间的互动,选举出来的村干部并不能从他的得票中感受到真正的力量。例如,当他在与乡镇据理力争时,他不能将自己所代表的村民们组织成自己坚定的后盾在背后示威,因为村民根本无法组织起来示威。乡镇将由村民以大多数票选举上来但对乡镇不太驯服的村干部强行撤换后,村民们可能会十分惋惜,说,怎么又撤了呢?他们不会想到他们有一致的力量去抵制乡镇的撤换,村干部们大都不会指望村民们有表现此种力量的可能。同样,在对内合作中,选举出来的村干部们说,大家既然选举我来当村干部,我就要为大家办些实事。但他每办一件实事,都或多或少损害一些人的利益,虽然会带来大多数人的利益,其结果,往往是得到利益的村民并不会站在选举出来的村干部一边为他着力,而利益受到损害的村民,却会坚定地一个个起来反对这个正在为大多数人办好事的村干部。
有时村民干脆就选那些强悍的人来当村干部。这些强悍的人来当村干部时,他们强烈的个性使他们敢于抵制上级的不良安排,他们敢说,我是群众选出来的,你们撤我的职是违法行为,虽然他知道群众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不会站出来为他这样说话。他可能对村内一些破坏公益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他讲,你若敢再做破坏公益的事情,小心我揍你。他知道不能借助说村民都反对破坏公益之事而可以阻止少数人破坏公益之举,但他可以凭借自己的身体暴力和以身体暴力为基础的语言暴力。有时,这些选举出来的强悍的村干部们,反而将村庄治理得较好,但显然,他很少依靠选举获得了可以治理好村庄的资源与力量。也正因为这些选举出来强悍的村干部们并不从选举中获得什么,他们在村庄治理中就可能有时有益,更多的时候有害,以至村民不久就发现,他们对那些选出来的横行霸道的村干部无可奈何。
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和市场经济的初步发育之下,农村社会充满着骚动不安的气息。乡镇在向村民收取税费时竭泽而渔,村民根本不关心那些日渐沉重起来的村级债务,村干部们则说,我今天当了干部,晓得明天还能不能当。
乡村治理的危机
可以在很多层面来谈乡村社会的危机。现代化的基本方向是城市化与工业化,城市化与工业化带来农村社会的危机和破产,似乎已被证明是全世界的规律。
当前构成乡村社会危机的经济方面,主要表现在中西部地区,其表征为随着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日趋沉重,乡村债务恶性膨胀,乡村经济发展难以为继。
从经济方面看乡村社会的危机,的确事出有因。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12亿多人口,九亿生活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绝大多数农民仍然在专心致志种田,一心一意搞饭吃。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所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份额一直在下降,此种背景下,考虑到我国作为大国经济的特征,无论农民如何调整产业结构,他们都会发现,只要他们种什么,市场上什么东西就堆积如山不值钱,自己就会亏本。细想一想,事情并不奇怪,农民与市民之比为3:1的情况下,谁来消耗那么多农产品?因此,农民若不能尽快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危机就不可能解决。不过,因为农民数量过于庞大,如此之多的劳动力从农业和农村中转移出来,无论多么迅速,怕也要用上几十年时间,这就是说,从经济上,农民处于相对贫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