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媒体监督」正文
上周四,人民日报发评论《“媒介素养”体现执政水平》认为,我们正处在一个媒体事件时代,公众对社会和政府的关切,大多以媒介为平台,一个“治理媒介化”的时代已经到来。文章还指出,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从长远来说,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利莫大焉。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仍有一些人和个别组织对媒体监督心存芥蒂,甚至或多或少带有几分敌视情绪,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其实,理性看待媒体监督,对于准确全面地体察民情、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大有裨益。
6月14日开始,一组重庆小贩摔伤的照片开始在网上流传:在解放碑九尺坎,一名中年妇女摔倒在地,面部和手臂都被鲜血染红,身下有一摊水,所挑的两筐水果散落一地,鞋子也掉了一只。发帖者称,城管在追卖水果的小贩,双方拉扯时小贩从梯坎跌下去,城管一看出事就跑了。
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和评论,这其中不乏一些反思和探讨城管体制的声音。蹊跷的是,有人据此认为媒体在城管话题上严重失衡,媒体报道存在“妖魔化”城管群体的倾向。
对媒体监督做出这种污名化解读,无论如何都难以自证其说。每个人的形象,都是在日常的言行之中累积而成的;每个群体的形象,也正是由无数个体塑就的。如果说有谁在“妖魔化”城管群体的形象,答案可能正是城管自己,因为城管粗暴执法的确时有所闻。譬如解放碑小贩摔伤事件,虽然调查认为整个过程中城管人员无殴打、推搡行为,但在小贩杜某摔倒的同时,城管人员离开了现场而未能给予及时救助。不要说小贩摔倒与城管执法行动有关联,即使是路过的行人,看到有人摔得鲜血直流,也应施以援手,但城管们恰恰选择了离开。这显然与“人本、规范、文明的执法理念”相违背,也正因如此,重庆渝中区市政部门免去了带队城管干部的队长职务,其他随队人员也被停职检查。
形象是自己挣的。比如,合肥城管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开通微博,除了第一时间受理网友投诉之外,还及时发布城管系统的重点工作动态,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知识,发布讨论话题等。这一“亲民”活动受到市民热捧,开通仅半个月,粉丝已飙升至4万余人。
上周,还有一种舆论认为,媒体过于偏好“负面情绪表达”,习惯于将一些负面情绪和畸形价值观层层放大,以此制造传播效果。
我们不否认,部分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为了传播效果的需要,的确存在“标题党”横行等乱象;但是,同样不能否认的是,多数所谓的“负面情绪表达”关联的大都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真实声音,它们听上去可能不像正面报道那样欢乐祥和,但往往也是真实反映了底层民众的利益诉求。
记录这些真实的民情表达,避免让它们成为“沉没的声音”,这是一个有良知、有道义感和责任心的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方式。如果安于表面的平静与和谐,忌讳甚至过分压制这些表达,不为这些所谓的“负面情绪”表达适当留一些出气口,或许这才是为矛盾冲突埋下隐患。等到“沉没的声音”经过长时间的累积突破极限爆出“水面”,补救起来事倍功半。近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其实不乏教训。
当然,随着传播手段的革新,尤其是微博、社交网站等新媒体的出现,媒体传播效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所拓展,如果媒体不能客观、审慎地对新闻事实加以报道,其后果可能也将非常恶劣。比如,前一段关于“黄瓜抹避孕药,吃了将绝育”和“西瓜因使用膨大剂而爆炸”“膨大剂会致癌”的报道,就因为不够科学和严谨而对相关产业产生了负面影响。对于类似的情况,我们也要更加谨慎。
无数的实践都表明,创造条件让媒体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一件利大于弊的事情。当然,让更多人理性认识媒体监督的前提,是媒体能够提供更加客观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