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行长安街:媒体没有说假话的权力」正文
曹景行:欢迎来到长安街,共同关注中国的事态发展。今天的焦点话题是关于假包子事件背后的假新闻。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喻国明教授,还有一位是我们的老朋友,北京的资深评论员蒋兆勇先生。
新闻职业操守待提高
曹景行:这个假新闻事件,并没有被揭发出来之后就结束了,而是不断在发展。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个部门联合发表一个通告,这种做法很少见,可以说对今后中国的新闻界会有一个比较大的、持续的影响。我们看到中国记协发表的一个通报,强调虚假新闻的产生严重败坏了我们国家的声誉,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严重违背了新闻记者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严重伤害了新闻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干扰了社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还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喻老师的看法是怎幺样?
喻国明:我想假包子这样的假新闻,无论是对于新闻界来说,还是对社会来说,都有很严重的后果。作为信息披露的媒介,当然它要恪守自己的新闻职业道德、真实客观,但是社会本身存在的问题,到底用什幺样的机制去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或信息安全?这同样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蒋兆勇:在19号北京奥组委的新闻发布会上,关于18号晚上北京电视台的道歉声明,我提了两个问题,一个就是电视台刻意说是临时工干的这事,那幺既然是临时工,为什幺能制作这幺具有公信力的节目呢?另外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新闻界的一些潜规则被暴露出来,比如新闻临时工不给工资。我当然反对他作假,但他在北京要生存,得有一个正常的收入,这些人从这个电视台窜到那个电视台,不出问题才怪。
曹景行:一个层面就是假新闻的出现,本身有一种社会背景,这个社会背景是中国人现在对这些问题特别敏感,所以这一类的假新闻迎合了社会的某种情绪。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的新闻体制的结构性问题,这个结构性的问题也使这类假新闻容易出现。
喻国明:我们的信息媒介管理体制、运作体制有一个特征,就叫做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也就是说媒体扮演的角色是政党喉舌,但是它的整个经济支撑却要自己从市场上找资源,也就是说责任、义务和保证条件之间实际上是不匹配的。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就造成了现在新闻界的所谓的潜规则和矛盾。
蒋兆勇:外国记者在北京参加新闻发布会是不拿红包的,他们觉得这是对其职业操守的侮辱。
“新闻民工”因何出现?
喻国明:我们知道在中国有660多所大学有新闻专业,这样如此之大的供给就造成了新闻单位在选择人的时候余地很大,所以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极其不平衡的,有大量的新闻民工出现。很多单位采用计件式工资,或者要临时工拿一定额度的发票去报销以换取收入。
曹景行:香港既使最商业化的报纸,所有编辑也还是固定工资。后来我到上海,跟一个报社老总说,你们怎幺现在主要是靠稿费。他说现在普遍都是这个样子。如果是临时工的话,是不是可以为媒体省掉很多钱?
蒋兆勇:他们既无工资又无社保。
曹景行:给稿费比较有灵活性,而且可以省社保、医疗,但是这里的风险非常大。
喻国明:我们还是要基于对每个记者的信任,如果说每一个报道、每一个细节我们都要第三方去核查的话,那样媒介的成本就太高了,也不可能做到的。所以必须能够保证他有一种团队的归属感,分享这个团队所有的荣誉、成就、利益等等,这样我才对它有一种忠诚,才有起码的职业要求。如果说我就是雇佣人员,我今天可以在这儿吃饭,明天在那儿吃饭,他就会用一种最急功近利的方式来工作。我知道一个非常知名的一个记者,他说他们报社规定了一个出差半径,如果在北京市100公里范围之内,那幺报社可以报销出差的往返费用,如果超出,你得自行解决或者由被采访单位来解决。可是让他觉得很郁闷的是,他做的常常是监督性的报道、调查性的报道,你怎幺能让对方单位来出钱呢?这真是很滑稽。
曹景行:所以才会有红包的问题,甚至在山西有假煤矿就有假记者,每天去敲诈。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假新闻的背后实际上是一个体制的缺陷。
"你有不说话的权力,但没有讲假话的权力"
蒋兆勇:我在想一个问题,就是网络时代还有传统意义上的宣传吗?媒体事业的趋势还是属于第四权力,还是相对独立于政府的,而且现在记者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演变,越来越觉得自己应该去监督政府。
喻国明:你意思就是说当一个媒介如果在体制上不是跟一个政府形象捆绑在一起,那个个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危及的仅仅是他自己个人的声誉。
曹景行:但是现在这件事情造成的影响会使大家对中国的整体食品安全产生担忧,有火上浇油的味道。
喻国明:问题在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媒介往往比质检部门揭露出来的食品品质问题更多,绝大部分食品安全问题不是由质检部门主动揭露和检查出来的,而是由媒介承担了这样的角色,然后质检部门才跟进。这说明质检部门和媒介之间可能有某种对峙。如果媒介以后很难找到这些问题,那么就说明质检部门真的已经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了。
曹景行:不管怎么样,就是即使现在在政府对产品的监管机制上面有各种各样的不足,也不是媒体可以造假的理由。如果造假,媒体还有什么价值?到底怎么样来防止假新闻呢?
喻国明:其实有很多方面可以考虑的。比如说在体制方面,可以把媒介的角色加以区分,有一些媒介是商业化独立自主运作,它的信誉、品牌由它自己的表现来决定。还有一些是国营体制、党营体制的,这些地方不会以吸引眼球为目的,不会为了广告去做一些很极端的事情。而这些真正按照商业化运作的媒介,它的品牌对它的商誉和商业价值其实也是至关重要的生命线。刚才你讲的造假实际上是媒介的一个自杀行为,任何一个有商业意识的媒介,实际上都不会放纵这种做法。我想这需要在体制方面把它理顺,才能将新闻民工的现象从制度安排上把它加以根除。
曹景行:香港电台是政府拨款,就是说具有公共职能,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也需要把电波这种公共资产当中的一块划出来,作为公共资产,来为公共服务。但是在中国就分不清楚,许多问题就出在这里,公共服务和商业属性纠缠在一起,显规则是为公共服务,实际上背后的潜规则是为商业服务。第二个就是从新闻工作者的素质上来讲,我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讲假话。有这么一个说法,就是作为新闻从业人员,你有不说话的权力,但没有讲假话的权力。这一点是最起码的东西,不讲假话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底线。
破除媒介拜物教
喻国明:过去的媒介由于跟行政决策系统联系在一起,所以它的公信力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从老百姓的评价的角度来说其实是比较高的。但是媒介数字化之后,有各种各样的媒介形式,每天都在披露大量的信息,这其中是真是假,它的权威度如何等等,都是疑问。今天我们中国人不能再有所谓的媒介拜物教了,就是不能再认为媒介所说的都是真的、都要绝对相信它,这种东西是跟国民的媒介素养联系在一起的。
就新闻工作者本身而言,他应该有一个行为底线;但是对于一般的老百姓而言,他也应该学会某种程度上的鉴别和面对媒介的基本媒介素养,就像一个人需要有起码的科技素质、法制素质、道德素质。今天各种各样的媒介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一般成员的媒介素养问题在世界各国也都是提上了议事日程的。所以我想在说到假新闻的时候,一方面要求我们的媒介应该有职业道德,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整个社会的老百姓也要有媒介素养方面的意识。
蒋兆勇:假包子的新闻和说假话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是必须要严厉的谴责的。我还是赞同喻老师说的,媒介的自律应该由行业协会来做,不能从上到下像搞运动一样。
喻国明:其实还在于我们媒介平时在报道类似负面情况的时候,是有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的。如果说这种路径比较畅达的时候,假包子的报道就不是物以稀为贵,也许就有可能在人们的正常检查当中发现它的马脚。我觉得要给人们一个说真话、揭示问题的很畅达的平台,这是很重要的一种机制建设。如果所有媒介都因此不敢说话了,有问题也不敢揭露了,我想这造成的危害更值得我们去重视。
蒋兆勇:如果要管理,就应该尽快出台新闻法,对媒体的性质做一个界定,然后在这个界定下按照法律去做,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规范才能够建立起来。
喻国明:不是说一旦媒介出了问题就把它包起来,把它束缚住,而是说明确它应该履行的角色,以更强的力度支持它去做,这样才能把它真正的管好。
曹景行:我的看法就是完全消灭假新闻不大可能,假新闻还是可能会出现,但至少是控制、抑制假新闻的蔓延,把它降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就是整个媒体的生存环境应该更加宽松。这点实际上是在一个发展的过程中,比如今年突发事件应对法法案的讨论。原来的草案中规定不准媒体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要有效管理,但是起草者都没想到媒体反应会这么强烈,后来经过讨论,在最新的稿子中就做了重大的修正。另外奥运要到来了,现在对境外媒体也是给了一个很宽松的环境。我觉得这些都在发展。
喻国明:对。我觉得制度安排在中国是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因为它是一种价值导向,是利益杠杆,决定了整个格局。比如说新闻民工的问题,如果在利益关系上还维持现状的话,我想造假的东西就不可能避免。
曹景行:对中国的新闻事业来说,二十多年来真是蓬勃发展,还是个很新的事业,大家都在探讨当中的规律。今天我们只能讲到这儿,谢谢两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