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声 童兵:市场与责任:西方核心新闻理念的演化及价值

作者:发布日期:2015-12-16

「林溪声 童兵:市场与责任:西方核心新闻理念的演化及价值」正文

新闻理念,是人们关于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媒介运作的看法和认识,是物化的新闻活动及新闻作品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运动产生的印象长期积累的结果。在不同的新闻传播环境和传播制度下,新闻传播实践形成不同的新闻传播体制,产生了不同的新闻理念。新闻理念既反映新闻传播基本规律,有着对新闻传播实践的普适性指导意义,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特性。

“市场”与“责任”是西方国家新闻理念中的两个核心概念,要求新闻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从业人员、公众、政府、社区、环境的责任。在西方现代新闻业的发展进程中,“市场”与“责任”常常互动互进。

与西方国家进行更好的互动沟通,向世界发出中国的声音,应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要求我们对西方新闻理念进行科学的辨析和实事求是的认知。本文对西方新闻理念的核心内容和形成过程作简略的回顾及评介,试图解析西方新闻业背后的价值导向。

一、新闻自由理念

新闻自由理念是西方新闻理念最为重要和精髓的内容,也是西方新闻理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自由主义的新闻理念起源于欧洲,政治民主与宗教自由的增长,自由贸易与旅行的扩展,自由放任主义经济的被接受,以及启蒙运动的哲学气氛,使这种报刊新理念日益勃发。

这种理念最初由英国思想家约翰・弥尔顿在1644年提出,他在法庭上的辩词以《论出版自由》为题出版,开启了出版自由理念的先河。

弥尔顿的出版自由思想概括起来有几个特点:[1]

1.出版自由是天赋人权,是公民神圣的个人权利。

2.出版许可制度破坏学术,窒息真理,阻挠了最有价值的商品――真理的输入。

3.主张让真理和虚伪交手――“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地交手时吃过败仗呢?它的驳斥就是最好的和最可靠的压制”。

4.出版自由思想的理论假设是相信人类出于理性与良知。出版自由是庄重、高尚、有教养的人们的特权。

5.基本没有涉及出版者行使出版自由的限度,只是针对政府与公民在出版管制问题上的分歧,极力主张报刊不受政府的控制和影响,使公民得以了解各种观点。

英国哲学家洛克、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和卢梭、美国政治家杰弗逊等人的许多论述,丰富了自由主义理论。杰斐逊是新闻自由的坚定拥护者,他有一句名言被自由主义者奉为圭臬:“人民是统治者的唯一监督人,甚至他们的错误也会促使统治者遵守他们制度的正确原则……如果要我来决定究竟是有政府而没有报纸,还是有报纸而没有政府,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2]需要指出的是,杰斐逊远非人们想像的那么激进,他支持新闻自由,但他提倡的是相对自由而非绝对自由,他明确地将新闻自由置于法律控制之下,顾及到“对个人的侵害”、“真实性”和“国家安全”等问题。[3]

1859年,在英国限制新闻出版的相关法律即将全部废除的时候,约翰・密尔的《自由论》一书出版,他被视为自由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在密尔看来,任何言论,不管它是真理还是谬误,亦不论它是不是部分真理,都必须允许其自由表达,不得进行限制。密尔认为,在缺乏讨论的情况下,不仅意见的根据被忘掉,就是意见的意义本身也常常被忘掉。

弥尔顿和密尔等人的思想直接影响了美国等西方主要国家的新闻和司法实践,不少人认为这些观点“具有激励和传播双重作用”。[4]施拉姆等学者曾对此有这样的评价:“从弥尔顿的思想出发,形成了‘观点的公开市场’及‘自我修正过程’的概念,那就是让所有想说什么的人都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思想。真实的、正确的思想会保存下来,虚假的和错误的思想会被克服。政府不应该参加战斗,也不应该协助其中的一方。虽然虚假的可能取得一时的胜利,但真实的意见吸引了新的力量来维护自己,会通过自我修正过程最后战胜其他意见而保存下来。”[5]

英、法、美资产阶级革命后,各国的报业进入政论报纸时期,这一时期报业在经济上依靠政府和政党的津贴,读者对象也多是政客与上层资产阶级分子,不得不迎合政府和上层势力的态度,报业发展蒙上了一定的集权主义色彩。早期的新闻自由理想作为反对专制体制的重要手段,来源于小规模的企业和分散的市场竞争中的普遍信念,它的付诸实践,对主要西方国家新闻传播业的进展产生重大影响。

新闻自由的主张者,把可以面对面进行沟通的传统信念嫁接到以市场为基础的媒体模式下。市场被看作是保证民意自由流通的中介,它是看不见的、公正无私的、温和的。同时,市场又被看作是在一个秘密、阴谋和傲慢的专制世界里仅存的一片诚实、真理和正义的绿洲。[6]传媒业逐渐成为不受政府干预的独立企业,按照自由经济原则,在公开的市场上参与自由竞争,兴衰成败取决于社会和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报刊成为“第四等级”,有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新闻自由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制度最终得以确立。从那时起,新闻自由成为西方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标志之一。

二、新闻专业主义理念

新闻专业主义理念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是西方新闻从业者恪守的最主要的新闻职业规范之一。大众媒介逐步赢得新闻自由,成为新闻专业主义得以形成的现实基础。西方国家自由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的同时,市场化媒体及所依附的广告商寻求受众最大化的商业动机使得一些问题表现突出:1、黄色新闻泛滥,煽情主义新闻盛行。2、捏造报道,教唆犯罪,甚至煽动美西战争。3、追求商业利益,报纸唯利是图,报业垄断出现,新闻自由受到损害。

在自由主义面临愈来愈多风险挑战的传播环境下,报业分工日益细化和专门化,形成独立的编辑、记者群体和经营管理人员两大块。编辑、记者负责具体的采编业务,经营管理人员则主要负责处理经营管理业务,如抢占广告和销售市场、革新传播技术、处理投资运营费用等。新闻专业主义即在由专业化的新闻机构组成的体制框架内孕育,其核心要素是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和新闻工作者的独立地位。

“发展于美国,奉献于世界”的客观性,被称为西方新闻业的“不死之神”,其基本特点是客观、平衡。[7]客观和平衡相辅相成:如果新闻事实是客观的,个人的意见则是主观的,只有把矛盾双方的观点都清楚地陈列出来,才能真实地反映现实情况;平衡则是指在报道中对各种相关因素和不同立场进行仔细衡量和比较,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报道其他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尽可能公平地呈现整个事件或问题的全貌。

客观性在美国不但成为一种主要的新闻理想,而且衍生出一套具体的操作规范:[8]1、记者应该采取一种超然、公正和独立的态度,避免受到党派见解、个人偏向或者利益集团的影响;2、记者应该寻求适当的新闻源――只提供给公众他们亲眼看到的或者是有证据证明的信息以及“被可靠消息来源确认的事实”;3、在报道有争议的问题时,提供各方观点应该公正、不偏不倚而又平衡;4、对某个人或某机构提出指控,一定要给被指控者以回答的权利;5、记者低调处理自己作为新闻故事叙述者角色的作用,尽最大努力用事实本身说话;6、那些能够为构建事实提供清晰历史性和解释性框架的信息常需要独立标注,等等。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新闻专业主义的思想深入人心,但还没有出现整个行业性质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1923年,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制订《新闻记者信条》,被视作报人集体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开始,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美国新闻界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其主要内容有八条:[9]

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新闻事业为神圣的职业。”

第二条:“凡与报纸所刊载文章有关的人,就其全部职责而言,均为公众所信赖的人。”“不为公众服务而仅为私利驱使者,均为背信弃义之徒。”

第三条:“思想清晰,说理明白,正确而公允,是优良新闻事业的基础。”

第四条:“新闻记者,只须写出心目中认为真实的事物。”

第五条:“对新闻压制均属错误,除非为国家社会幸福而设想者。”

第六条:“出言不逊者,不适宜从事于新闻之写作。受本身偏见所左右及他人偏见之笼络,都应该避免,绝不能因威逼利诱而逃避本身之责任。”

第七条:“广告、新闻与评论,均应为读者的最高利益服务。因此,一种有益的求真求实的观念高于一切。”

第八条:新闻事业应该“独立不挠,傲慢、权势均不能使其动摇。重视建设性、宽容性,而不取粗率性。”“勇于打抱不平,但不为特权者的要求或群众的吵闹所惑。在法律、忠诚及互助的认识下,尽量给予人平等的机会。深爱我们的国家,又诚心促进国际善意,加强世界友谊。”

这些自律条例,促使新闻从业人员反思,对解决市场化环境中日趋严重的新闻职业道德问题,塑造新闻工作者和新闻传媒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建立他们的责任意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责任理念

进入20世纪中叶,由于市场化浪潮的冲击,西方新闻自由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困惑和冲击,主要表现在:[10]

1.报业资本的垄断与集中,使新闻传媒在社会结构中日益成为一支独立的力量。政府调控新闻传媒的实力减弱了,反过来对传媒的依赖性加强了。

2.传媒由于自身实力的加强和外界压力的相对减少,失控的倾向加大了,公共信息资源被少数人垄断,“自由的意见市场”不复存在,言论自由处于放任状态。

3.传媒的“魔力”发挥到极致,使得公众通过传媒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障碍加大了,公众与传媒在新闻自由问题上的冲突与对抗加剧了。

4.媒介受到资本与商业的控制,生产和传播信息主要服务于市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从而侵害到其他权利主体,人们对自由主义产生怀疑。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新闻自由制度健康有效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对新闻自由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重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社会责任论应运而生。

以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为首的新闻自由委员会在1947年发布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被称为社会责任论的理论纲领,该报告指出“新闻自由的危险,部分源自新闻业经济结构的变化,部分源自现代社会的工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更是由于操纵新闻的人不能洞见一个现代化国家对新闻业的需求以及他们不能判断责任和不能承担肩负的责任所造成的。”[11]

现实并不像自由主义者所预期的那样。不受限制的竞争不一定就能够保证生产者可自由进入市场,而且市场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以竞争的,由于市场的投资水平太高或者风险太大,垄断资本彻底破坏了市场的潜力。社会责任理论摆脱了自由权利天赋的影子,将新闻自由带回到对道德权利膜拜的起点上重新加以审视:[12]1.强调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媒介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与义务;2.强调大众传播的专业准则,如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等;3.强调媒介应该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自我约束,不能传播煽动社会犯罪的不健康内容;4.强调受众的选择权和干预权,认为他们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

强调自由和责任的统一,是该理论的核心观点。将新闻自由视为一种权利的同时,也意味着应承担责任和义务:媒体、公众、政府三方都是权利的主体,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