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飞:西方传播法立法的基石――

作者:发布日期:2014-10-26

「吴飞:西方传播法立法的基石――」正文

"思想市场"理论(marketplace of ideas),是西方思想传统中影响深远并广为人们接受的一种理论。在西方,思想市场理论是一种"显学"①,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美国学者阿伦・迪莱特甚至认为表达自由是"自由放任仍受到尊重的仅有领域"②。那么,思想市场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有什么缺陷和不足?应该如何回应这一理论体系?目前国内学者鲜有论述,本文就此展开分析。

一、思想市场理论探源

1644年,英国政治家密尔顿在其著名的《论出版自由》的演讲中指出:"让我有自由来认识、发抒己见,并根据良心作自由的讨论,这才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③而自由则是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密尔顿认为出版许可制度破坏学术,窒息真理,阻挠了最有价值的商品--真理的输入。密尔顿主张让真理"和虚伪交手吧。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地交手时吃过败仗呢?他的驳斥就是最好的和最可靠的压制"③。密尔顿的理论是奠定在人类理性基础上的,即注重意志自由和个人判断原则的优先性,让所有想说的人都能表达自己的思想。密尔顿的观点可以视为思想市场理论的雏形。

1859年,约翰・密尔的《自由论》一书出版,进一步发展了思想市场理论。密尔认为,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是一种"特殊罪恶",因为"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④。在密尔看来,任何言论,不管它是真理还是谬误,亦不论它是不是部分真理,因而都必须允许其自由的表达,而不得进行限制。所以他指出:"对于一个意见,因其在各种机会的竞斗中未被驳倒故假定其为真确,这是一回事;为了不许对它驳辨而假定其真确性,这是另一回事:二者之间是有绝大区别的。"④密尔还指出:"如果不把需要得到答复的反驳说出来,它们又怎能得到答复呢?如果反驳者没有机会表明答复是未能令人满意的,又怎能知道答复是令人满意的呢?即使公众不必要,至少要去解答难题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总必要使自己熟习于那些难题,并且必须在其最令人困惑的形式之下来认识它们;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非把它们自由地陈述出来并置于它们所容有的最有利的光亮之下不可。"④密尔认为,在缺乏讨论的情况下,不仅意见的根据被忘掉了,就是意见的意义本身也常常被忘掉了。

密尔和密尔顿都相信人类的理性的能力,相信真理与谬误的对抗中,真理必将胜出。他们都反对对言论出版自由和思想自由的限制,因为这种限制将会导致真理隐而不彰;相反,在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里,真理必会愈辩愈明。密尔是从权利的角度来立论的,在密尔看来,表达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而密尔顿所关心的是真理,是少数社会精英的知识分子的言论自由,而没有从人权的角度来思考这一问题。密尔顿和密尔的思想奠定了现代思想市场理论和类似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自我修正过程"的概念,并且直接地影响了后来美国等国家的司法实践。1919年在亚伯拉姆诉合众国(Abrams v. United States)一案中,美国大法官霍姆斯在其著名的反对意见中,赋予了"思想市场"理论以新的生命。他指出:国会的"人们……坚信:他们所期望的至善,惟有通过思想的自由交流(Free Trade)才比较容易获得;也就是说,对某种思想是否是真理的最佳检验方法,就是将其置于自由竞争的市场上,让大众决定是否要接受该思想为一真理"⑤。他的理论与密尔的观念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之后,又有许多学者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强化了"思想市场"理论,如米尔顿・弗里德曼说:"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与经济市场的发展极其相似","正如现代的汽车是货物自由市场产物一样,现代物理学是思想市场的产物"⑥。在现实中,市场机制经常受到它的对立面诸如政府干预、中央计划一类因素的侵扰,同样,"科学知识的发展也受到了政府干预的许多影响",弗里德曼警告说:"由政府对科学进行中央计划会给科学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危险"。他指出:"在思想市场上,只有当讲者与听讲者双方都能获利时,交易才会发生。同样,交易要想圆满完成,通常要求意见的分歧。很少有什么经历比与一个在一切方面都有着完全相同的看法的人进行交流更为乏味的了--尽管在一切方面意见完全一致这种概念明显地只是一种不存在的、理想的模式。我们中甚至没有谁能与自己完全一致"。⑦这事实上暗示出思想市场存在的前提是多样性的思想与多元化的观念的存在。如果只有一种思想、一种观念,那是没有交易的必要的。

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科学哲学理论是把科学讨论会当做"思想市场"的。在他看来,关心同类问题的科学家,大家共同组成一个市场,每一位参与者都向这个市场投放自己的产出,又都从这个市场取得自己的权益。某人就问题尝试性地提出一个解答(理论1)其余人可以无拘无束充分自由地对其进行批判讨论、责疑问难、验证反驳。其结果,或者理论1被改良,或者它被推翻,无论何种情况,都将促使新的理论出现,因此知识得以增长,思想得以丰富,市场得以繁荣。波普尔认为:"真理不是呈现的;也不容易得到,探索真理至少需要:(1)想像力;(2)试错;(3)通过(1)(2)和批判的讨论;逐渐地发现我们的偏见。"⑧波普尔所谓的"科学讨论"与我们所指出的"思想市场",其本质在于行为者都有批判理性主义的精神。在批判理性主义的光照下,思想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即思想者互相之间自由的批判讨论,最能推动思想意见的产生和发展。

归纳起来,"思想市场理论"大致包括下列基本含义:其一,自由和表达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人民有知情的权利和知情的自由;其二,人是理性的,能够判别真伪和是非,应当让人民在"思想市场"上发表和接触各种意见之间做出判断和选择,真理也可以在各种思想的公开竞争中自我完善,最终战胜谬误,而为人们接受;其三,在自由竞争思想市场中,何种意见得到多数人的支持,那么这种意见就是国家政策的基础,这正是民主政治"多数统治"理论;其四,传媒业应成为不受政府干预的独立企业,按照自由经济原则,在公开的市场上参与自由竞争,其兴衰成败取决于社会和公众的信任与支持的程度;其五,表达自由是寻求真理、保障人民权利的最好办法。通过不受政府干涉而自由发表的意见,人民可以了解国家事务的全部情况,监督政府的行为,防止政府损害人民的利益。不少人认为"思想市场具有激励和传播双重作用"⑨。

二、"思想市场"理论评析

为什么人们会同意在商品市场上政府可以进行适当的管制,而不同意政府在思想市场上的管制行为呢?罗纳德・哈里・科斯(R・Coase)认为,部分的原因是"思想市场中的信念不具备商品自由交易价值中的信念的同样根基"。他引用了迪莱克特的一句话说:"自由市场作为组织社会精神生活所必需的方法,早在其作为组织社会经济生活的必需方法而得到提倡之前就已受到推崇。自由交流思想的优越性在承认商品和劳务在竞争性市场中自发交换的好处之前就已被认识。"②理查德・波斯纳认为,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中,"思想是一种被大量生产的有用的商品"⑨。波斯纳虽然认为思想市场的真理性概念并没有为宪法保护这种特殊市场提供必要而充分的理由,不过他认为,可能有两个方面可以为表达自由提供经济学基础。第一,对表达自由(主要是政治言论)的管制会造成这样一种危险性,即"破坏民主程序,从而导致最大危险的垄断--政府权力垄断"⑨。美国宪法一直力图避免政府权力的垄断,采取三权分立的政策。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分权的目的在于防止国家强制力的垄断化,因为"这种垄断的潜在成本比任何领域的垄断成本要高得多"⑨。如果对表达自由进行管制,那么第一修正案的思想自由市场模式将受到质疑。市场理论建立在这样一种理性的假定上:负责决策的明智公民寻求并授权管理自由社会,但是,在对表达自由集中控制的时代,市场理论几乎没有赖以存在的基础了。对一些人来说,表达自由是寻求真理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特别是政治真理。现在,对这一原则的精辟解释认为,政府必须允许对话继续下去,不管这一对话多么有害。只有在社会秩序受到明显威胁时,才准许政府惩罚讲话人。这表明对表达自由的态度根本取决于所表达的内容对社会所造成的外在成本与外在收益的比较,而不是高度垄断的政府权力。第二,对表达自由的管制"造成了信息市场的脆弱"⑨。因为对某一言论创设财产权既是困难的又是无用的,也是不可行的,这样从经济上来讲就不会有激励作用。新信息生产者由于不具有该信息的财产权,所以在市场中收回其价值是困难的,只有通过给予信息的生产者以垄断权(财产权),该生产者就有一种强有力的刺激去发现新信息。但事实上这种激励是不存在的,政府对表达自由的管制又增加了信息生产的成本,所以信息产品生产不足,市场是很脆弱的。如果大众思想在市场中是一种对有价值但不受欢迎的思想的替代品,这样,"政府对不受欢迎的思想所施加的任何成本都可能导致大量其他思想对之替代"⑨。波斯纳认为,实际上,"有价值的"和"不受欢迎的"这两个概念同时使用表明,存在着这样一类思想,它的收益几乎是外在的。因此,有经济学上的理由担心,表达自由的实现会遭到冷遇。因为思想市场具有外在性,一种思想的表达或宣传都会有外在成本和外在收益,但是对个人而言,由于思想的财产权不可创设,所以个人价值微乎其微,而每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遵循投入与产出比合理的原则,个人不会对此进行大量的投资,由此造成信息的生产不足。

目前,学界对思想的自由市场理论的诘难主要是从两方面入手的。

一是认为该理论的科学性不足。美国学者埃德温・贝克分析道:古典的思想市场理论是建立在几个关键的假设基础上的⑩:其一,真理必须是"客观的"或者是"可发现的",真理可以在辩论和讨论中使谬误黯然失色;其二,人们具有正确地洞察真理或真实的能力;其三,真理的发现是令人满意的,因为真理为行为提供了更好的基础,能使人类受益。贝克认为这些假设基本上站不住脚。首先,真理不是客观的,对真理的选择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实用主义或价值的考虑。这一点得到了波斯纳的支持,波斯纳指出:"作为一种实践,决定思想的'真理性'的就是这种市场,而不是某些最终真实性"⑨。他认为,这种实用主义的真理概念对压制思想和禁止这种思想的传播起了妨碍作用,因为没有人拥有最终真实性的渠道。如果令人反感的思想是可以强制地排斥的,我们拥有的这种真理就可能在扭曲的竞争过程中得到伪造。其次,人并不总是理性的。思想市场理论的基础之一,就是人的理性的能力。但人常常不是理性的。现代非理性主义哲学思潮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认为作为主体的人是个别的、不可重复的,特别强调人的非理性成分诸如意志、情绪、直觉、本能等,并认为人的非理性因素对人具有决定性作用。贝克分析说,人之无理性或无法充满理性主要体现在:第一,人们对问题、对社会的理解是基于信息输入的形式和量、人们处理信息的机制以及人们的利益和经历;第二,市场机会的不平等使意见的辩论无法公正地进行;第三,由于大众传媒对改变人们现存的观念常常是无效的,即使每个人的信息输入是同等的,也会出现支持现状的偏见;第四,持不同意见者的观点最不可能被媒介展示。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人们不会对言论的力量或思想市场的动作存有多大的信心。

二是认为思想自由市场理论还存在一个现实的可能性问题。理想的大众传媒应具备一个重要功能,即提供一个交换评论与批评的场所。默多克(Rupert Murdoch)认为,市场竞争是保证新闻与广播自由的最基本的条件,可以把这种自由理解为不受国家干预的自由。以市场为导向的媒体,可以把个人从由国家支持的传统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竞争可以使任何企业自由地进入思想市场,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听、读或看。美国学者梅耶(Meyer)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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