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欲望叙事:从大众传媒到大众文化――关于大众文化的思考」正文
一
美国媒体的一个报道,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美国有一位男子,他的弟弟被绑架了7年之久,后来终于得以与家人团圆。电视台为此而专门拍了一部记录片:《我知道我叫斯蒂芬》。为此,这位男子颇为钦羡。可是,偏偏又没有人绑架他。于是他就干脆绑架别人,并希望有人为此而为他拍一部电影,哪怕只是“本周最走红的电影”。他声称,可以和受害者的家庭平分电影的利润。谋杀、媒介、电影、艺术,彼此之间竟然可以如此转化(而且只要“本周最走红”就行。这位男子甚至知道人们对所有的事情关心的时间都很短,永远是下一个画面、下一个画面),这实在是黑色的幽默!
在我们看来,没有哪个例子能够比这个例子将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的关系提示得更为清楚了。然而,要将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的关系剖析清楚,却实在要费一番笔墨。
剖析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的关系,必须从前面的那个老问题――欲望说起。
欲望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一个为人们所讳莫如深的问题。
在传统文化、审美,欲望被视为从所罗门的瓶子里跳出来的魔鬼。因此在二元的灵与肉、精神与物质的二分中,干脆把欲望划到了肉体、物质一边。西方传统的宗教社会的两个信条就是如此:世俗利益不是人生的全部;物欲的泛滥是一种罪恶。基督也说过:“我的王国不在这个世界上”,“血肉之躯不能进入上帝的王国。”然而,要消灭欲望又谈何容易,在历史上我们经常看到,哪怕是最虔诚的人,为了战胜欲望也要经过艰苦的努力。奥古斯丁不就承认自己心中充满了“粪土般的肉欲”吗?然而,即便如此,人们也仍旧与欲望势不两立。传统文化、审美的起点,正是从拒绝欲望开始。例如康德就是用理性、道德甚至上帝去压抑欲望,在他的美学中肉体愉悦的全部过程都被无情地省略了。康德指出:美感是一种“反思性”的判断力, 是美感产生的必要条件。“如果那普遍的(法则、原理、规律)给定了, 那么把特殊的归纳在它的下面的判断力就是规定着的。但是,假使给定的只是特殊的并要为了它而去寻找那普遍的, 那么这判断力就是反省着的。”“美直接使人愉快,但只是在反味着的直观里。 ” 显然,在他看来, 在感性中对理性的把握就是美感,因此,人只能在静观中获得美感,这就必须在人与对象之间插入一种反省判断力,必须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发现美,也就是说,必须与欲望绝缘。甚至,为了作到这一点,康德还强调审美活动只与视、听两个感官相关(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狄德罗、黑格尔、车尔尼雪夫斯基……也都如此)。原来,触、嗅、味觉都有消耗对象的可能,视觉、听觉却是非消耗性质的。因此,只把审美活动与视、听两个感官联系起来,就意味着否定触、嗅、味觉等与直接消费对象的感官会产生美感,否认饮食色欲之类快感之中也有美感。
也因此,传统的文化、审美就只能是一种堂皇叙事。它具有原创性、超越性、精英性、批判性和非功利性,禀赋着强烈的人文关怀,从终极关怀出发,以“应当是什么”作为价值指向,为人类建构并守护着精神家园与安身立命之地。而从接受者的角度来说,则必须与之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去毕恭毕敬地接受它们所给予自己的教化、熏陶,从而使自己的身心得到教诲、提升。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传统的文化、审美本身想象为圣殿、天堂、也可以把对之的接受想象为洗礼、净化。这样,当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与宗教、伦理精神发生着错综复杂的纠缠。当它在早期资本主义阶段面对着横流的“人欲”却喊出了另外两个震耳欲聋的字眼──“自由”的时候,当人类中的众多精英分子直到今天还在困兽犹斗般地为捍卫文化、审美的纯粹性而负隅顽抗,我们就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差异。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传统文化、审美的对于欲望的拒绝,事实上已经完全超出了文化、审美本身的真实,也不只是一种超然的审美趣味,而已经是一种文化特权、美学话语。尽管它隐藏在无意识化了的种种言论背后,以致于令人难以察觉。对此,当代的学者已经逐渐有所察觉。杜夫海纳指出:康德审美判断的普遍性来自“社会惯例的权威性”,“是专家们的一致,而这些专家们本身更多地不是如休谟所说,是由他们发达的审美力所决定的,而是由他们的社会地位决定的。” 阿多尔诺认为这是“肉体的否定性的缺席”,是一种“被阉割了的享乐主义悖论”。斯坦克劳斯也指出:在审美活动中,对音乐、舞蹈、雕塑的欣赏往往只限于有钱的少数在经济、文化上享有特权的人,“绝大多数美国和欧洲美学家今天还是白种人,并且在经济上和社会地位上是高度享有特权的人,他们和普通老百姓是不来往的。” 由此出发,传统文化、审美把某种类型的文化行为、审美活动确定为文化行为、审美活动(其它类型的文化行为、审美活动则被排斥),并且作为人们进入文化行为、审美活动的唯一模式,然后再以它为尺度将文化与非文化、审美与非审美分开,并且将其中的后者作为一种反面的陪衬,这固然在美学史上意义重大,因为文化、审美从此有了独立的品格。然而,由于这种独立品格并非真正的独立品格,而是在理性主义的保护之下实现的,一味如此,就难免使文化、审美陷入困境,并且最终走向某种令人难堪的自我羞辱:具备了超越性,却没有了现实性;使自己贵族化了,却又从此与大众无缘;走向了神性,却丧失了人性。试想,假如文化、审美只会让别人去教会自己如何喜爱美好的东西,从而在别人所期望的地方和时候去感受别人希望他感受到的东西,这实际上已经无法被称之为文化、审美,而只能被称之为一种变相的交易,一种可以在精神生活中人为操纵的东西。事实上,要想在别人告知自己为美好的东西之中感到一种真正的美好、一种个人的东西,无疑是天方夜谈,也无疑是文化、审美天性的异化。可见,通过片面的方式去膜拜文化、审美,并非对审美活动的尊重。通过片面的方式去强调文化、审美的超越性,也只是文化、审美本身的划地为牢。
进而,当代的学者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人的全部器官都参与了文化、审美体验,只重视视、听在文化、审美体验中的作用是不对的,实际上,触、嗅、味觉都在起作用。前苏联的斯托洛维齐就指出:“气味、冷暖和肉体疼痛等的感觉,也可能包含在审美体验中”,“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是因为现实的对象和现象的各种性质是相互联系的”。它们能起作用是在“它们同视觉和听觉联系在一起时”。 更多的学者则直接就文化、审美体验与生命体验的关系发表了意见。例如卡里特说:“在美是排除欲望而令人愉悦的东西这个通常的否定描述中,倒是包含了更多的真理。不过需要对它加以重要的限定和阐释。”“那些认为美具有最高意义的人,实际上就是在欲望着美,不过仅仅是为了观照的目的。” 桑塔耶纳说:“快感确实是美感的要素,但是显然,在这种特殊快感中,掺杂了一种是其他快感所没有的因素。” 弗雷泽说:在西方文明中,“灵魂外在于肉体、灵魂可以与肉体分离的思想,乃是如同人类本身一样古老的思想。” 乌纳穆诺也说:“能够区分人跟其它动物的,是感性而不是理智。”“感到自己存在,这比知道自己的存在具有更大的意义。” 确实,理性活动与整个生命活动是无法分开的,否则所谓理性就只能是缺乏灵魂的僵死形式。传统的文化、审美片面地认定只有理性才是人类的财富,把欲望视作罪恶的代名词,实际上欲望本身并非罪恶,只有以欲望排斥理性甚至一味泄欲才是罪恶。因此贬低欲望事实上就是对于理性的同时贬低。何况,灵肉之间的二元对立模式本来就只是一种虚构,是出于一种精神的自恋。既然认为人是以精神与动物相区别,结果就转而排斥欲望乃至肉体。然而却忽视了:对欲望的剥夺实际就是对生命的剥夺。文化、审美确实并非只与肉体相关,但也并非与肉体毫不相关。灵与肉并非二元,而是一体。文化、审美就真实地植根于感性之中。在无欲的世界,绝不可能有真正的文化、审美的追求,而且,甚至生命本身事实上也因此而已经名存实亡了。因此,没有必要在欲望与精神之中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应辩证地坚持一种身心一体的的立场,一种文化、审美活动是味、嗅、触、视、听乃至心觉神会的全身心的体验的观念( 所谓“赏心悦目”)。离开了生命体验,我们根本就无法完成对于生命的确证(所谓“年年不带看花眼,不是愁中即病中”),确实如此。在此意义上,所谓文化、审美实际上就是享受生命或生命享受。它所关注的也不再是彼岸的神圣、而是此岸的诗情,不再是“神圣叙事”而是“欲望叙事”。
而从现实的角度看也是如此。在西方,自文艺复兴时期始,欲望被逐渐加以重视。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彼特拉克就说:“我自己只是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而从资本主义的全部历史来看,应该说,也正是一部欲望以及欲望中所潜藏的巨大能量被彻底释放的历史 。资本主义为什么能够在几百年的时间中创造人类历史中几千年都无法企及的奇迹,原因就在这里。在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聚集与欲望的膨胀成正比。奇迹的出现就是欲望释放的必然结果。欲望成为人类最为根本、最为真实的东西。上帝之城转而成为世俗之国。丹尼尔•贝尔就发现:资本主义承担的是与欲望魔鬼打交道的任务,而且,它不象过去那样去驯服欲望魔鬼,而是与狼共舞。路德维希•冯•米瑟斯也发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今天的奢侈品就是明天的必需品,这就是经济历史的发展规律。人类生活的一切改善和进步都首先以少数富人奢侈的形式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奢侈品就变成了所有人生活的必需品。奢侈鼓励了消费水平的提高,刺激了工业的发展,促进工业新产品的发明创造并投入大批量生产。它是我们经济生活的动力源之一,工业的革新与进步、所有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都应当归功于奢侈。” 而在东方的儒教国家(例如中国)与伊斯兰教国家,却一直幻想对之加以“驯服”。既想得到只有欲望魔鬼才能创造的东西,又想对之加以无情打击。或者以道德,或者以宗教,结果一事无成。
这一切都告诉我们,欲望实在并非坏东西,欲望之河中固然充满了恐惧的险关、莫测的暗礁,但是也不乏美丽的浪花、怡人的港湾。而从文化、审美的角度看也是如此。对于欲望的推举,必然要求在文化、审美方面给欲望以应有的地位。这应该是一种像那些物质消费品一样的精神消费品,是一些大餐、正餐之外的快餐、小吃。就像可以作为“美国标志的终极偶像”、“消费大教堂”、“消费者的宗教”的麦当劳,它并非一顿鲜美而令人愉快的美餐,而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加油",只不过是为了用热量和碳水化合物填饱肚子,以便继续赶路。也因此,人们肯定也不会向它提出“真、善、美”或者必须“余音绕梁“之类的要求,而只会关心“它有什么用”、“它值多少钱”、“它畅销吗?”、“它刺激吗”之类的问题。可是,要创造这样的精神消费品也绝非易事。因为这不但面临着一场文化、审美观念的革命,而且更面临着一场制作技术方面的考验。因为要实现这一切,就必须起码能够作到让它像麦当劳一样既人人爱吃,而且又遍布全世界。幸而,人类已经有了这样的制作文化麦当劳、审美麦当劳的技术,这,就是大众传播媒介。
大众传媒给欲望的文化、审美实现以最为强大的技术支持。大众传媒使得欲望的文化、审美实现真正成为可能。人类社会对于欲望的追求必然导致技术的诞生。技术的诞生又必然推动着大众传媒的出现。大众传媒的出现则无疑必然造就与自身的技术内涵彼此适应的文化,这就是媒介文化,也就是大众文化。从现代技术到大众传媒,从大众传媒再到大众文化,他们彼此之间就是如此一脉相承 。我们看到,大众文化在当代社会如鱼得水,几乎是出尽了风头,似乎具有无所不在的威力,处处行使着 "文化霸权",就是面对传统的文化、审美,它也毫不畏惧,不但无情地侵吞着传统的文化、审美的地盘,而且对之之大加改造、改编,使之名存而实亡,从而确立起自身作为文化、审美“大哥大”的地位 。然而,究其原因,无非就是因为它是现代技术的宠儿――大众传媒的产物。大众文化的“威力”就是大众传媒的"威力",大众文化的"霸权"就是大传媒的“霸权”。大众传媒不仅是大众文化的坚强后盾,而且也是大众文化孕育和生长的丰厚的土壤。
二
因此,与大众传媒一样,大众文化同样是欲望的制造、欲望的复制、欲望的批发、欲望的消费、欲望的诱导、欲望的催生,它本来就源于人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