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沂林:挥之不去的两案幽灵」正文
人们一般认为,西方文化起源于两希文化,即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在我看来,这个起源的地点是雅典和耶路撒冷 1;人物是苏格拉底和耶稣;事件就是两案,即苏格拉底案和耶稣案。他们分别代表的理性主义文化和宗教启示文化汇流成后来的西方主流文化。
两案距今已两千多年,作为历史事件,它们不仅在当年就震撼了西方世界,而且至今仍在影响整个世界。千百年来,乃至晚近,人们愈发喋喋不休地谈论两案,谈论苏格拉底和耶稣的不朽之死。似乎两案并未结束,因为它们的幽灵挥之不去。
一、苏格拉底案:
在人类法律史上,要想找比苏格拉底的审判更早而且更有影响的案件恐怕不可能了。说其早,苏格拉底的审判发生在公元前399年,在那时,人类发生的堪称“法律”的审判的案件并不多。
公元前399年的一天,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被迄今为止最民主的人民法庭审判并处死,开启了法律史的悲剧大幕。这一年,苏格拉底70岁。
根据当时的法律,雅典没有检察官或代表国家的公诉人,任何公民都可以提起控诉。控诉可分为公诉和私诉。本案的原告是三个人,安奴托斯,米利托斯,吕康 2。安奴托斯代表手艺人和政治家,米利托斯代表诗人,吕康代表演讲家。三个人中只有安奴托斯具有崇高的名望,其他两人名不见经传。安奴托斯是个有钱的皮匠,多次参加或领导保卫雅典民主政治的武装斗争。他是原告方的主力。
法庭号称人民的法庭或称公众的法庭。它由全体公民中抽签选出的人们组成,有权审判一切案件,包括那些最重大的案件。雅典法庭的审判官人数为六千,从30岁以上公民中抽签选出。但每个案件审判时,审判官未必全体出席。出席人数自二三百以上至几千不等。所有的审判官任期只有一年,一年后将重新选出,而且,每个公民一生中只能担任两次审判官的职务。这种法庭,也有人称之为“陪审法庭”,但这与现代意义上的由法官主持的陪审制完全不同。雅典的所谓陪审法庭称为“赫利亚”(heliaea),意思是司法大会。梭伦立法时创设了不服执政官的判决可以向司法大会上诉的体制。以后发展为行政官仅作预审,赫利亚成为雅典的一审法院同时又是最高法院。 3
法定审判程序严格而不乏公正,包括允许被告为自己作充分辩护,否则我们今天就读不到苏格拉底那离奇而又妙不可言的“自辩词”了。在辩论结束后,法庭要进行两次投票。第一次投票决定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则进行第二次投票,决定刑罚。第二次表决必须在原被告提出的两个量刑主张中选择一个,不能折中。无论哪一次表决,如果票数相等则按有利于被告方面处理。
在当时的雅典,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不同于现代。无论什么指控,无论罪名是否法定,无论犯罪行为是否确凿,也无论是否造成直接的伤害,只要法庭投票认定,罪名即告成立。因为唯一的标准是法庭的投票,又没有证据规则,所以当事人的辩护就变得至关重要。尽管当年没有职业辩护人的制度,但这并不影响当事人自我辩护的水平。雅典人长于辩论举世闻名,而辩论构成演说术的重要基础,所以,雅典成为语惊四座的大演说家辈出的地方。作为演说术的法庭辩辞不仅讨论案件本身,而且往往对自己的贡献或品德大大夸耀一番,以博得审判官的好感或同情。不过,法庭也不能容忍无休止的高谈阔论,所以必须限时。限时的办法是一律以滴水为钟,即在一陶盆下部钻一小孔,将陶盆置于高处,陶盆内盛一定容量的水,当辩护开始之时,即让水从小孔滴下,以滴完为限。
苏格拉底被控诉的罪名是两条,一是不相信国家亦即雅典所信奉的神祗;二是蛊惑青年。所谓蛊惑青年是指苏格拉底教导他的年轻朋友蔑视现行制度。这两条罪名归根结底表明,雅典与苏格拉底的冲突内在而不可调和,雅典已不能容纳仅仅以言语行动的苏格拉底。
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雅典和苏格拉底都是人类史上最耀眼的巨星,是两种人类迄今尚未逾越的奇迹――一个是民主的直接性和彻底性的奇迹,另一个是哲学的奇迹。从阿那克萨哥拉把哲学带入雅典到最后亚里士多德离开雅典这一百多年间,出现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三位哲学大师和诸多的哲学流派。如同中国先秦出现的诸子百家的奇迹一样,这样一种短时间里出现的哲学的奇迹到现在也没有被逾越。然而,恰恰就在这两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奇迹之间发生了冲突,苏格拉底案正是这种冲突的象征。
雅典政治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彻底、最直接的民主制度。所谓直接的民主,是指最高权力直接属于公民大会和公民法庭,中间没有任何媒介或代表。所有的官员甚至不是选举产生而是抽签产生,也就是说所有公民都可能担任任何官员,这就意味着几乎所有公民都可以参与政治,实现了直接的“人民统治”;所谓彻底,即无论什么问题,无论立法、行政还是司法都一律以投票决定。雅典的民主兴起于公元前6世纪,鼎盛于公元前5世纪,而衰落于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著名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发生于公元前431年,历时27年,以雅典的失败而告终。从此,雅典民主制走向衰落。
苏格拉底本人的一生恰恰经历了雅典民主制度由盛转衰的过程,所以他并不是对民主知道得太少而是太多。让他深感其痛的是,民主的统治仅仅是多数的统治,但多数并不真正拥有智慧。苏格拉底对流行的意见往往是蔑视的。当人们一般都认为某个问题是天经地义的时候,他往往会提出质疑或反省。“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是他最著名的话,也是他一生的实践。他不喜远游,甚至对自然界也无大兴趣(少年时喜好)。他是历史上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带到人间的哲学家”。他喜欢在城里、在集市上、在廊下与人谈天,内容都是人间或人生的各种话题。在谈话中他喜欢辩论,尤其喜欢诘问对方,从中他生发出一套卓越的辩证的技巧,一种探究真理的技巧。一方面,苏格拉底在诘问对方时也在追问自己,在启迪对方时也使自己升华;另一方面,许多自以为是的智者在苏格拉底的否定式论辩术下每每败北而招致羞辱,这当然使他感到无比惬意。苏格拉底一生都在讥讽世界,蔑视世俗所艳羡的一切,诸如财富、权力、地位、名誉等等。他不仅蔑视权贵,也瞧不起普通民众。他列举了他认为从事属于“粗鄙行业”的诸如“漂洗羊毛的,做鞋的,盖房子的,打铁的,种田的,做买卖的”等,都是“笨蛋和傻瓜”,他们根本不懂公共事务,怎么能参与统治呢?所以,苏格拉底从“知识即德性”的命题出发,主张在最重要的公共事务亦即政治事务上实行一种知识的统治和智慧的统治。他认为城邦不能够由公民自己来治理,而是要由“知道如何统治的人来治理”。这个人大概就是后来柏拉图所说的“哲学王”,或者中世纪基督教发展起来后所形成的“牧领权”的治理方式,人民就象群羊一样,需要由一个放牧的人来照看。这个理念的前提是:既然舵手、鞋匠、医生等等都需要专门的知识,那为什么恰恰在最重要的事务――政治事务上却不需要一种专门知识呢?这是他批评民主的一个内在理由。
问题在于,他不仅是个思想的哲学家,还是一个“行动”的哲学家,这个“行动”就是对话和演讲。他一生都在研究和教学,没有从事过任何其它工作。他的教学也从不收费,所以,说他的职业是教师似乎也不对。他依靠他父亲留给他的遗产所得的微薄收入为生,生活简朴到一般人无法忍受的程度。他没有衬衫,也不穿鞋袜,总是一件同样的外衣,其实就是一块大氅一样的布,白天穿着,晚上一摊开既是毯子又是床垫。他的饮食也极为简单,没有哪个人能像他那样忍饥挨饿。清心寡欲使他“衣食无忧”,并有足够的闲暇从事哲学。他是土生土长的哲学家,市井中人,整日在城邦与任何愿意听他讲话的人讲哲学度日。喜剧诗人阿里斯托芬在其著名喜剧《云》中让苏格拉底作为一名丑角出场,对他癫狂和古怪的行为方式极尽嘲弄 4。但无论如何,他的弟子满天下,许多不同哲学派别的人都自称师承于他的教导。尤其是有一批年轻的朋友经常纠集于他门下听他宣扬反民主的学说。如果在雅典民主制的兴盛之时,人们完全可以宽容仅仅是“宣扬”反民主学说的行为,但在雅典民主制衰退之时,这已经不能容忍。
在审判苏格拉底之前,公元前411年,后来又在前404年,不满分子勾结外部敌人斯巴达推翻了民主政体,建立了独裁专政,施行恐怖统治。这两次专政时间都不长,只有几个月,但都有许多恐怖事件令人难忘。公元前401年,就在审判前两年,反对分子又发动了进攻,但没有成功。尽管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苏格拉底曾鼓吹武力推翻民主制或亲自参与任何政治阴谋,但他的“蛊惑青年”的“罪行”现在已不可饶恕,因为他的弟子中地位显赫的、有钱的年轻人在上述所有三次的政治动乱中都起了领导作用。
审判开始了。本案的法庭由500人组成。苏格拉底按法庭程序为自己进行了辩护。他的辩护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定罪表决之前,作无罪辩护;第二个阶段是定罪表决之后量刑表决之前,提出量刑主张;第三个阶段是量刑表决之后,作对死刑判决的评论。
苏格拉底认为:辩护人的首要责任是讲真话;而法官的首要责任是集中精力听取并考虑辩护人讲的是否谎言而不必在意其讲话方式。他说:“雅典人啊,你们如何受我的原告们影响,我不得而知;至于我,也几乎自忘其为我,他们的话说得娓娓动听,只是没有一句真话。他们许多假话中,最离奇的是警告你们要提防,免受我骗,因我是个可怕的雄辩家。无耻之极!他们无耻,因为事实就要证明,我丝毫不显得善辩,除非他们以说真话为善辩。他们若是以说真话为善辩,我还自认是演说家――不是他们那种演说家。他们的话全假,我说的句句是真;藉帝士的名义,雅典人啊,不象他们那样雕辞琢句、修饰铺张,只是随想随说,未经组织的话。自信我说的全是公道话,你们不必多心,反求节外生枝之意;我这年纪的人绝不至于象小孩那样说谎。可是雅典人啊,恳切求你们,在我的申辩中,若听到我平素在市场兑换摊旁或其他地方所惯用的言语,你们不要见怪而阻止我。我活了七十岁,这是第―次上法庭,对此地的辞令,我是个门外汉。” 5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在申辩的第一阶段中讲的都是真话,而且在第一阶段的辩护是成功的,竟然有220人投了无罪票。
颇有意味的是,苏格拉底将辩护所针对的原告分为两类,一类是“现在的原告”,即本案程序上的三个原告;一类是“从前的原告”,即很久以前就辱骂他的人。前面说过,苏格拉底与雅典的冲突内在而深刻,这种冲突实际上是哲人生活与城邦政治生活的冲突,或者是“真理与意见”的冲突。因为哲学家是癫狂的,与常人常事格格不入,所以往往既不被人理解又遭人厌恶。在雅典人民及人民代表看来,专注于所谓“真理”的哲人,不仅无益、而且很可能有害于城邦的稳定与发展 ,因而必须受到审判与严惩。苏格拉底明白自从被告上人民法庭的那一刻起,败诉的命运已无可避免。他若采用对话的技艺、哲人的口吻为自己辩护,无异是用神性世界的真理来贬抑人性世界的常识,从而激怒人民法官;他若采用说服的艺术为自己辩护,则哲学的“真理”就会降格为一种政治“意见”,从而淹没在一大堆“意见”之中。于是,他采用特尔斐神谕的故事来为自己的哲人生活辩护。
特尔斐(Delphi)是阿波罗神殿所在地。苏格拉底的弟子凯勒丰有一天去了那里,他问神是否有人比苏格拉底更贤明,回答是没有。苏格拉底本人对此甚为困惑:一方面,他相信神决不可能说谎;另一方面,他确信自己并无智慧,无论大小都没有。为了试探神谕的真意,他便去拜访一位有着极高智慧声望的人,是一位政治家。交谈时他发现,这位政治家只是自己以为聪明,事实上并不聪明,于是他试着告诉这位政治家,结果引起这位政治家的愤恨,在场的许多人也对苏格拉底不满。后来他又去访问一个人,这个人在智慧方面的名气更大,结果他得到了同样的印象,也把那个人和其他许多人给惹恼了。从那以后,他一个接一个地去访问,结果发现,所有被访问者,从政要到匠人,无不认为自己有智慧。他终于明白:神谕是真的,因为比起这些人来,自知其无知实在是一种智慧。但是他的这些不断的访问与考察使自己四面树敌,引来极为恶毒的谎言和固执的诽谤。他对此也感到苦恼和害怕,但他认为他必须将自己的宗教义务放在第一位。苏格拉底说:“ 甚至如今,我仍然遵循神的旨意,到处察访我所认为有智慧的,不论邦人或异邦人;每见一人不智,便为神添个佐证,指出此人不智。为了这宗事业,我不暇顾及国事、家事;因为神服务,我竟至于一贫如洗。” 6
接着,苏格拉底与在场的原告米利托斯展开了辩论。这一苏格拉底式的问答如同平日一样,使得米利托斯作为对手只能表现出弱智和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