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质平:台湾语文发展的歧路是“母语化”,还是“孤岛化”?」正文
一九四九年之后,从整个华语华文的发展史来看,台湾的语文发展是个有趣的特例。语言学家周有光在《21世纪的华语和华文》一文中,对中华语文在二十世纪的变化,做了扼要而全面的总结:
20世纪,华语和华文发生了历史性的大变化。语言从方言到国语,文体从文言到白话,注音从反切到字母,字形从繁体到简体。
上个世纪,中华语文在台湾的改变仅止于四项中的前两项。从方言到国语的这个改变,应归功于国民党四十年的统治。一九四九年之后,国民党“南渡”到了台湾,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使台湾成了中国第一个通行国语的地区。然而,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政局的变迁,竟出现了由国语改回方言的趋势。这是近代中华语文发展的一个逆转,也是一个反动。
由于国语推行的成功,一九四九年之后,台湾白话文的发展,虽没有大陆那么口语化,但一般来说,文体是从文言走到了白话。至于注音则始终停留在“注音符号”的阶段,没有能从民族形式转变到国际形式;十几年前沸腾一时的“注音符号第二式”,和最近提出的“通用拼音”,都只是为了立异而立异。舍已为国际社会承认并且接受的“汉语拼音”不用,而另立一个新系统。表面上看来是“别出心裁”,而实际上,却不免是“闭门造车”,贻笑海外,并使台湾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拼音系统,人名地名的拼写,充分体现了个人自由和地方色彩,真是五花八门,怎一个“乱”字了得! 至于周有光所说的字形由繁体改为简体,在台湾更是不见踪影。
国语的普及和白语文的成功是互为因果的。没有京调的官话普及在先,白话文就失去了一个可依附的语言;而没有几百年来白话小说及戏剧的风行,国语就失掉了写定的书面样本。胡适在一九一八年提出推行白话文的口号――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正是取意于此。要是国语在台湾渐渐走上了式微的道路,白话文在台湾的前途也就堪忧了。等到台语在台湾成为“普通话”的一天,台湾的白话文很有可能步上今日香港的后尘,在文体上文白夹杂,在用字上,方言普通话不分。台湾的语文眼看着要离规范的现代汉语日远了。这恐怕不是台湾人民之福。
语文政策往往是为政治目的服务的,这是无须讳言的一个事实。这种主从的关系,尤以台湾最近二十年来在语文政策上的改变最为明显。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结束,多少也意味着国语“一语独大”的终了。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结束,是台湾人民的幸事。但国语一语独大的终了,却成了台湾语文政策混乱的起点,这就未必可喜了。
在制定一个语文政策时,政治上的考量,固然是不可少的,但政治目的不应该是惟一的服务对象。文化的长期发展和个别语文的特殊内在结构,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为了达到一个短期的政治目的,无视于白话文基本上只能表达中国北方方言的这个历史和语言的事实,而提倡所谓“母语教学”或“原住民语言教学”,是置台湾人民语文习得和语文能力于不顾。
在台湾的所谓“母语教学”,实际上也就是方言教学。其目的无非是透过“台语汉字化”或“汉字台语化”,来达到由闽南方言取代普通话的目的。这样尝试的,不自今日台湾人始,清刊本招子庸所作的《粤讴》和晚清韩子云所写的《海上花列传》,就是粤语和吴语文学的先驱。《海上花列传》曾受到胡适大力推崇,为之写序重刊,并誉之为“吴语文学的第一部杰作”,张爱玲又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将《海上花》译为英文和国语,但这些努力都挽救不了韩子云与《海上花》“身与名俱灭”的命运。从方言文学的发展史来看,台语文学只是一个后生的小老弟。小老弟想知道自己往后的发展,只要看看两位前辈做出了多少成绩,也就可以了然了。
光绪辛卯(一八九一),韩子云曾将他所写的《海上花列传》前二十四回给《海上繁华梦》的作者孙玉声看,孙阅稿之后,有如下建言:
此书通体皆操吴语,恐阅者不甚了了;且吴语中有音无字之字甚多,下笔时殊费研考,不如改易通俗白话为佳。乃韩言:“曹雪芹撰《石头记》皆操京语,我书安见不可以操吴语?”并指稿中有音无字之诸字,谓“虽出自臆造,然当日仓颉造字,度亦以意为之。文人游戏三昧,更何妨自我作古,得以生面别开?”余知其不可谏,斯勿复语。逮至两书相继出版,韩书已易名《海上花列传》,而吴语则悉仍其旧,致客省人几难卒读,遂令绝好笔墨竟不获风行于时。而《繁华梦》则年必再版,所销已不知几十万册。于以慨韩君之欲以吴语著书,独树一帜,当日实为大误。盖吴语限于一隅,非若京语之到处流行,人人畅晓,故不可与《石头记》并论也。
韩子云坚持用吴语写《海上花列传》的这番议论,想必能得主张台语汉字化诸公的激赏。“曹雪芹撰《石头记》皆操京语,我书安见不可以操吴语?”这句话豪情有余,而常识不足。“京语”几百年来,以“官话”的形式,流通于士人之间,并有无数写定的文学作品,早已取得了“共同语”的地位。这也正是二十世纪初期,以北京话作为国语的主要依据。国语是来自方言,而又能超越方言的。苏杭一带,虽然自古人文荟萃,经济发达,但吴语却始终不曾脱离过方言的地位。韩子云未免高估了吴语的语言功能和文学地位。其结果则是“客省人几难卒读,遂令绝好笔墨竟不获风行于时”。
明末清初的戏曲小说家李渔,在他的《闲情偶寄・词曲部・宾白》中,特立《少用方言》一节,他说:
凡作传奇,不宜频用方言,令人不解。近日填词家,见花面登场,悉作姑苏口吻,遂以此为成律。每作净丑之白,即用方言。不知此等声音,止能通于吴越,过此以往,则听者茫然。传奇天下之书,岂仅为吴越而设?
李渔的戏曲小说真是大江南北,风行一时,在文学上少用方言,是他作品得以流通,并垂数百年而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个三百多年前的作家,已能有这样的体悟,而少数二十一世纪的台湾政客和知识分子竟看不到一个清初作家已了然于怀的问题。李渔的这番话最能说明:用汉字写方言,是画地自限。一个真有眼光的作家是不屑为的,所谓“传奇天下之书,岂仅为吴越而设?”
我们不妨用几个更晚近的例子来说明何以曹雪芹能用京语作《石头记》,风行全国数百年,而韩子云却不得以吴语写《海上花》而受到一时青睐。这就如老舍可以用京语写《骆驼祥子》,而鲁迅却不得以绍兴话写他的《阿Q正传》,沈从文不能用湘西土语写他的《边城》,是同样的道理。凡是沉醉于台语教学和方言文学的人都应该温习一下《海上花列传》的这段历史。
生活在今日台湾的人很可能有一种错误的感觉:台语的地位大有超越国语的趋势,因此孙玉声的这番话,已不适用于今日台湾。这是完全有昧于现代汉语发展的一个大方向。孙玉声在一八九一年就已指出通俗白话(京语)在书面汉语上的垄断性,这是他的特识。这种垄断性经过近百年来的提倡和普及,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巩固。《海上花列传》以第一流的文学作品,在一百多年前即落得个“难以卒读”的下场,今日若还想用汉字来写定方言,可以休矣。换句话说,一百多年前,《海上花列传》初出版的时候,或许还有一部分“苏州老乡”可以从“吴侬软语”之中,看出些小说人物的“神理气味”。但这种不能京语的“苏州老乡”,随着普通话的深入和普及,是越来越少了。今天即使苏州人之间书面往来,也得借着通俗白话作为相互交通的工具。苏州人今日都用汉字写普通话,并不是苏州人不爱苏州了,实在是用汉字写出来的苏州话,连苏州人也看不懂啊!
当今知道《海上花列传》这部小说的人已经不多,看过的就更少了,看过而又看懂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吴语文学比起台语文学来,不但历史比较悠久,作品也丰富的多,尚且落得如此结局,其他“后进”的方言其坎坷就更不待言了。今日在台湾热衷于所谓“母语教学”的人士,都应该有些历史和语言的常识。
“台语汉字化”不是一个“爱不爱台湾”的问题,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语言问题。汉字基本上是个表义的文字,勉强用汉字来记录方言中有音无字的词语,结果就成了“俗俗卖”,“强强滚”,“白帅帅”,“俗搁大碗”之类的“死文字”了。其所以为“死文字”,并不是因为这些词不口语,恰恰相反的是因为这些话太口语,口语到了只有某一地区的人才能了解。从汉语汉字的内在结构来看,这种有音无字的方言,只能止于口语,安于口语。因为“俗”和“帅”这两个汉字,无论在其古今字义中,都绝无“廉价”,“清洁”之意。不通台语的外省人,固然看不懂;即使精通台语的台湾人,初看这些“台语汉字”都不免“不知所云”。台语化了的汉字,往往只取其音而不取其义。结果所谓台语汉字化,无非是用汉字来记录台语发音,与其如此,倒不如径用罗马字母拼写台语,来得更简洁明了。
香港的广东人至今不曾放弃用汉字写粤语,但对不通粤语的外省人而言,看着那些方块字,就如同看日语中的汉字,“一生悬命”这四个字,个个认得,但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是“努力学习”的意思。粤语汉字化对不会说粤语的人来说,毋宁是“文盲化”。因此,粤语汉字化越成功,越彻底,看得懂粤语书报的外省人也就越少。方言汉字化的代价是孤立自己,是自绝于多数。
随着政经形势的改变,香港人已越来越感到学习普通话的迫切。一百五十年殖民地的生活使香港在语文上成了一个“不知有汉”的化外孤岛,周有光提到的二十世纪华语华文的四大改变,除了白话文有些成绩之外,其他三项在香港真是毫无踪影,但港人却能有意识的急起直追,努力的摆脱语文上的香港特色,希望与规范的现代汉语接轨,成绩是可以预卜的。
台湾人在面对这个议题时,所采取的态度是香港人的反面。台湾人处处希望突出语文的“台湾特色”。大陆实行汉语拼音,台湾则固守二十世纪初期的注音符号;大陆推行简化字,台湾则视简化字为破坏中华传统文化的阴谋;大陆采取由左至右横行的书写方式,台湾则基本上仍是由右向左的直行;大陆改称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所定的“国语”为“普通话”,台湾则沿用旧名。所有台湾语文上的特色,可以一言以蔽之曰“饶富古意”,台湾呈现的是中国二十世纪中期以前的语文现象,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仍旧惯”。香港人想“补课”,而台湾人却要“退课”;香港人要“接轨”,台湾人想“脱轨”。当然,这种种的不同,政治因素是一个主要的原因。我们在这里对政治问题暂且不论,但在语文上台湾人是脱离不了汉语汉文的历史和语言规律的。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初稿,九月十五日修订,九月二十二日再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