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珂:汉人的形成――汉代中国人的边疆异族意象」正文
春秋时期,处于华夏边缘的秦、楚、吴、越等人群,逐渐在华夏的历史记忆中找到了自己的祖源,这种“溯源”也得到华夏的认可。华夏间密切的交往,终于造成政治上的统一,这就是秦汉帝国的出现。秦虽然不及百年就亡了,汉帝国却延续了四百多年。在这四百多年中,愈来愈多的边缘人群遗忘他们原来的祖先,而华夏也逐渐遗忘这些边缘人群的“异族”身份。于是,华夏心目中的异族概念便持续地向西方、西南、南方与东南漂移。
但是,华夏边缘的漂移、扩张不是没有止境的。有些地区的人群,因生态与社会结构因素无法成为华夏。有些地区的人群,则因资源分配、分享的原因而不愿成为华夏。到了汉代末年,这个华夏“边缘”逐渐明确化、固定化。在本章中,我将从汉代人如何描述四方“异族”的生活、道德习俗,特别是他们的族源,来探讨汉代华夏对边缘人群的“异族意象”与其“自我意象”,以及在此异族意象与自我意象下,华夏如何与不同的边缘人群展开往来互动,而产生不同性质的华夏边缘。
汉代是“中国人”在本章中,我将普遍使用“中国人”来指称构成汉帝国的人群,也就是所谓的华夏。这个用法,只是反映当时华夏在面对四裔族群时的自称,而无其他现实含意。汉代文献中,汉人以“中国人”自称的例子不胜枚举。如,《史记》南越列传中记载,南海尉任嚣劝赵佗据地自雄时,他提到在这南方“颇有中国人相辅”;又,当南越贵族鼓动群众反对来自汉帝国的皇后时,他们也说“太后中国人”。的异族意象与自我意象形成的关键时代。主要原因是:(1)汉帝国是华夏形成后第一个维持较久的统一帝国,这时中国与四裔族群的关系,是形成中国人异族意象与自我意象的关键;(2)汉帝国势力在东亚的扩张,达到其移民所能生存的生态地理极限,以及帝国行政力量所能控制的政治地理极限;(3)汉代是中国有系统的“正史”记载之始,文字历史记忆,使得在汉代形成的华夏自我意象与异族意象延续下去,深深影响后世的中国人。因此,研究汉代中国人的异族意象,也就是探讨“中国人”自我意象形成初期的情形在本章中除了部分辅助文献外,主要以《史记》、《汉书》、《后汉书》等“正史”记载为主。这是因为,在汉代文学家与训诂学者的作品中,虽偶见有关边疆异族的零散记载,但其中所提及的,常与现实世界的边疆民族有些差距。因此对于这部分材料,可能需要另外为文处理。相反的,《史记》、《汉书》等史书中对于四裔民族的族源、生活方式,以及与中国关系的记载,都是基于官方档案,与地方官员、将领的报告,以及史学家亲身的采访。以此写成的、有系统而又完整的记载,无论是否确实它都代表一种典范观点。当我们在探讨“汉代中国人”的异族意象时,事实上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的汉代中国人的异族意象可能皆有些差距。但是,在文献不足以让我们作这样细微的探讨时,“正史”所表现的典范观点,可提供我们研究“汉代中国人”自我意象与异族意象的基点。
汉代中国的边疆民族意象
在汉代中国人的观念中,他们受四方异族环绕(图11)。汉代中国的北疆,主要是匈奴、鲜卑与乌桓,这些是草原游牧或森林草原游牧人群。在中国的东北有高句丽、 、貊等,他们是定居于村落行农业的人群。在中国的西疆,这时有许多不同的部落人群,被泛称为“羌人”或“西羌”,他们是居于高山及谷地的游牧或半游牧人群。
图11汉帝国势力所及之华夏边缘(编注:未找到原文图片)
在南疆与西南疆方面,住着许多被称为蛮及西南夷的人群,他们是定居程度不同的农牧混合经济或游耕人群。东南方面,则是被称做越人(或粤人)以稻作农业为主的定居人群。因为人类经济生态、社会组织的不同,汉代中国人对这些人群有不同的异族意象。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不同的原因,或不同程度地被华夏排除在“中国人”之外。
北方边缘:匈奴
自春秋晚期以来,北边华夏诸国就在建城垣,以防御北方部族的南下。秦统一中国后,将各国旧长城连接起来,于是“长城”代表了统一的华夏帝国北方边缘,也是华夏民族的北方边界。被排除在此边界外的人群,早在战国时已完全游牧化了。原先,他们凝聚成一个个的游牧部落。自匈奴部落的冒顿单于崛起,大部分的草原游牧部落都统于匈奴游牧“国家”之下。
匈奴游牧国家结合定居社会的中央化领袖威权(单于),以及游牧社会的分裂性结构(左右贤王、二十四长与其下的各级部落首领),成为相对于南方汉帝国的一大政治势力。靠着分裂性结构下机动的军事力量 游牧盛行的地区不只是缺乏农业资源,更重要的是这些资源不稳定,譬如:不稳定的雨量,突来的高温或低温,无法测知的大风雪等。在这样的地区,游牧的移动性使得牧民得以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人群组合来利用自然资源或逃避灾难。为了随时以适当的人群组合来适应环境的变化,游牧社会的结构需要有弹性,而且每一基本游牧单位对于本身的游牧事宜需有相当的决定权。基于这些原则,最常在一个游牧社会中见到的便是所谓的分裂性(亲属或社会)结构 (segmentary structure)。,匈奴不断地侵扰汉帝国边境,以此从汉帝国得到一些物质上的利益。单于与各部落首领将此利益层层分配下去,以此巩固他们的地位Thomas J? Barfield, The Perilous Frontier: Nomadic Empires and China (Cambridge, Mass?: Basil Blackwell, 1989), 32~80? 。就在如此的政治结构上,北方游牧人群与南方汉帝国展开数百年的往来互动。
汉代中国人对包含在匈奴之下的北方民族的描述与评价,显示华夏对非华夏的一种诠释,也就是诠释他们为何不是“华夏”。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匈奴的描述,即可代表这种汉代中国人观点。首先,在经济生业上,《史记》中称匈奴人跟随牲畜到处迁移,没有城郭,也没有定居农业《史记》卷一百十《匈奴列传》。《史记》中还记载了一封汉文帝给匈奴单于的书信,其中说:
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无离,君臣相安,俱无暴逆。同注①。
因此对当时的中国人而言,人群经济生态上的差别,也就是匈奴与汉政权所辖人民的分野。同时,在《史记》中,司马迁也模仿匈奴人的观点,记载匈奴皇后所说的话:“今得汉地,而单于终非能居之也。”同注①。这个观点,也表露在《史记》所载一位投降匈奴的汉人所说的话中:为了强调匈奴与汉为敌体的地位,他以匈奴的衣、食、生活习惯与汉不同,来劝匈奴单于勿贪汉人的物品。这些都显示,汉代中国人认为这样的经济生态差别,使得草原与汉帝国成为两个不同的世界,匈奴人也应意识到这一点。
其次,司马迁认为匈奴人都贪狠好侵夺:“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故其见敌则逐利,如鸟之集。”同注①。班固在《汉书》中对匈奴的总结印象也是,“夷狄之人,贪而好利,披发左衽,人面兽心。”《汉书》卷九十四下《匈奴传》。最后,司马迁及其同时代的人对于北方人群“野蛮性”的鄙视,主要是在道德文化上。他们认为北方夷狄“ 利所在不知礼义”,“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这些,在汉代中国人眼中都是野蛮得难以想像的风俗。
至于匈奴的族源,《史记》中记载: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
夏后氏在战国至汉代中国文献中,至少有两种象征意义。其一,当夏后氏与黄帝、尧、舜等并列时,他象征中国一线传承的祖源之一如《国语・鲁语上》:“有虞氏 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 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 其二,汉代人也经常以夏后氏与商人、周人共举,来描述文化的世代演变,或说明不同地域人群文化上的差异,夏后氏在此经常指文化比较原始质朴的时代或人群如《礼记・檀弓上》:“有虞氏瓦棺,夏后氏 周,殷人棺椁,周人墙置 。”。因此,将匈奴视为夏后氏的后代,一方面是将匈奴视为与华夏同源的人群,另一方面似乎认为他们比较野蛮落后。由匈奴为夏后氏之后的说法看来,汉代中国人将北方匈奴视为与华夏经济生态不同的敌对人群,除了认为他们在某些道德文化上比较野蛮外,基本上对他们并无鄙视之意。
西方边缘:西羌
对东汉时的中国人来说,西方异族羌人比起北方异族要野蛮得多。这些西方羌人分布在青海河湟地区,以及沿今日西藏高原东方边缘的地区。这些人群大多也是游牧、半游牧人群。他们分成许多大大小小的部落,种族繁杂,中国人甚至无法以其各自的自称族号来称呼他们,因此只有以“羌”这样的泛称族号来将他们都包括在内。有时在泛称族名“羌”之上加上一些专称词,如旄牛羌、白狗羌、越 羌等等。然而,这些加上专称的人群是否为一建立在彼此认同上的人群单位,都是值得怀疑的。
这些人被排除在华夏之外的原因,与北方人群相同,主要也是与汉人在文化生态上的差异――汉人将所有不定居的人群都当作是非我族类。但是由于西方人群的部落组织,使他们在汉人眼中比北方游牧人群更野蛮。成书于战国时的《吕氏春秋》中,就已提及西方有些“无君”的人群,以此强调文明的特色之一就是统于君主《吕氏春秋・恃君》所载:“氐羌呼唐,离水之西, 人野人,篇 之川,舟人送龙,突人之乡,多无君。” 。到了汉代,在长期儒家君父观念的教化下,当时中国人更认为“无君”是野蛮中的野蛮了。
汉代的河湟羌族,就由许多“无君”的部落组成。他们是兼营农业的半游牧人群。《后汉书・西羌传》中记载,羌人没有一定的居所,以畜牧为主要生业,逐水源、草场而迁移。同书中说,他们很少种植谷类,但也记录了一些有关羌人种麦的事《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关于羌人的游牧及农业,见于 Ming?ke Wang, The Ch'iang of Ancient China through the Han Dynasty: Ecological Frontiers and Ethnic Boundary? Ph?D? dis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1992)?。对汉人来说,羌人与匈奴相同,也是父兄死后娶其后母寡嫂的野蛮人。羌人与统于单于的匈奴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分成一个个的部落。
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为雄。《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
这正说明了羌人是在分裂性社会结构下的游牧人群。在这样的游牧人群中,聚散有弹性的社会结构是他们生态适应的一部分,各分支群体间的敌对(segmentary opposition)是此社会特性之一有关羌人的分裂性社会结构,见Ming?ke Wang, The Ch'iang of Ancient China through the Han Dynasty: Ecological Frontiers and Ethnic Boundary, 80~94;关于游牧社会的分裂性结构,在人类学的游牧社会研究中有许多探讨,如:Fredrik Barth, “Segmentary Opposition and the Theory of Games: A Study of Pathan Organization,” Journal of the Royal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 89 (1959): 5~21;E E EvansPritchard, The Nue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