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村庄内亲兄弟的“反兄弟行为”

作者:刘晨发布日期:2015-07-27

「刘晨:村庄内亲兄弟的“反兄弟行为”」正文

 

在农村,亲情到底有多大的分量,是真的很不好评议。比如说,两兄弟为了分家产,闹的不相往来,甚至动粗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即为我们所讨论的“反兄弟行为”(下文将阐述具体的行为方式)。有的亲兄弟之间会因为为“大人养老”、“送终”等,闹的不可开交。也有因为“宅基地”、“家产分割”等,闹的不可开交。甚至,矛盾的引起,会因为妯娌卷入进来以后发生质变,从“忍”、“隐蔽”到“台面”,“爆发”。好一点的情况是,妯娌之间发生矛盾而亲兄弟“冷眼旁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时候兄弟之间往往会碍于血缘和情面。

通常,生活在农村里的人都会觉得这些都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一方面是因为这类情况比较常见,另外一方面心里也明白,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人都抵不过一些物质的诱惑和对自己利益的维护,而放弃人情与亲情。如此,有的甚至会发生命案或家族仇恨。

反之,那些愿意吃亏的,可能就矛盾要少一些。

“不让”、“没有肚量”、“不会处事”、“妯娌介入”等等就会导致“不能吃亏”、“凭什么我吃亏”的局面,继而发生肢体冲突,甚至道德侮辱和亲情的怯场。比如说,在湖北省的张村,曾经发生过两兄弟因为利益纠葛(他们一个40多岁,一个30多岁)。老大对老二进行毒打,且将其裤子脱了,让农民们旁观,被打的一方,生殖器等都暴露无遗。而之所以如此,主要是想达到道德羞辱的目的,让其没有“脸”见人。让人想不通的是,为何两个兄弟会采取这类的方式对峙,甚至老大仗着自己力气大,而采取道德暴力的手段,对亲弟弟采取如此无理的方式加以打击,实在是匪夷所思。而冲突的原因,并非是因为一个问题所致,而是因为一系列的问题积聚到了一定的时候(比如先前发生的老人谁来照顾的问题等),突然在暴力的临界点发生了转变,双方付出行动,以达到发泄不满和“给个教训”的目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虽然说道德羞辱比用刀致命的方式往往要更加温和一些,但是在费孝通所说的熟人社会当中,人情面子等,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更为的重要,他需要的可能更多的是尊严。恰好,这个命脉被对方抓住以后,而被采取让其“丢人现眼”。但是,即便是被道德侮辱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据我观察,最后往往就是两兄弟“不相往来”。也就是说,,老二可能因为老大的羞辱和蛮暴而产生了仇恨或胆怯。从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糊糊涂涂”的过,而乡亲们也多是见怪不怪。时间久了,貌似就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一样,但当初施暴的时候,在道德羞辱的时候,他们都是在场的。

在上述的这些论述当中,我们大致看到了一些原因、形式与后果,整个过程持续差不多有几个小时。我们也知道,因为利益的冲突,而亲情变的冷漠,虽然是“一个妈的肚子里出来”的,但是还是改变不了在利益面前而变得冷漠无情的人性。却在肢体暴力与道德暴力同时采取的时候,弱者往往就会吃亏,而不会因为其道德制高点是否占据否,“吃了眼前亏”不说,最后结果还是没有解决,还是自己承担旁人指点的代价。

我们通常认为,这些都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作为个案在一个乡村也的的确确的发生了。何况,还有一些亲兄弟之间的冲突,没有被注意或没有道德侮辱而已,或是直接动刀。为何在乡村社会,亲情与自我利益之间发生的是弱关系,而很少有相互之间毫无二心的交往?

笔者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所谓利益冲突与道德羞辱,都非常好理解,“牙齿和舌头还会打架”呢。道德羞辱是因为乡村的逻辑,特别是面子逻辑如此,故而采取这些行动都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亲情的怯场,而不是缺场,有需要进一步解释、分析和论述的必要。所谓怯场是因为,“怕”存在,而不是“不存在”,要知道,当暴力发生的时候,既然选择了付出行动,那么“要搞就搞好”、“你不仁不要怪我不义”,如此,就会非理性的选择一些行为,进而将这些血肉的联系遮蔽和隐藏,才可以放心大胆的对抗。如宫廷里的斗争一样,如果都考虑血缘,忍让,大度等,最后可能皇帝都没有人做了,那就贤能政治很可能被完成,而不会出现叛乱。同理,只有把亲戚遮蔽以后,才可以放手达到自己的目的,故而在心理上达到“不怕”。反之,如果“怕”,那么肯定就会顾及情面,而不会把亲弟弟的内裤都脱了。这即为兄弟之间的“反兄弟”的逻辑。

最后,我们不难发现,在社会层面上,也会有这类的情况发生,利益冲突是肯定会有的,但是道德羞辱,却并非是合理的。比如说,校园暴力被演化为网络暴力之后(如“白衣32号”等),出现的人肉搜索(网络暴力)之后,就是道德侮辱,所谓的隐私权等一概不存在。语言暴力,也会搅合进来,最终对他者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无疑,这是一个需要被法制根治的情况。而亲情的怯场,需要在利益冲突的时候被心理遮蔽才能“放手做”的情况,也需要反思。在亲人之间的暴力(比如女儿举报父亲,妻子举报丈夫等),无论是出于教训,还是借助政治权力来帮助自我,达到报复的目的,都是需要在黄宗旨所说的“儒法合一”的情节下进行考量,而不该被大肆的宣扬。在儒家文明当中,有提倡“亲亲相隐”,而不是亲人之间反目成仇。如果是提倡亲人之间相互的举报,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东西是直的被加以信任的?不安全感,就会蔓延,最后人情冷漠,只会造成世态炎凉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情况在1947年―1952年底,不是没有过。所以,当我们从一个村庄里的亲兄弟的案例出发来看社会的一些问题的时候,我们还有很多法治方面与传统文化方面的努力需要去做,反之,后果将会不堪设想。这也绝非是危言耸听,因为我们已经重复了很多次公共的暴力和道德侮辱了。

2015年7月26日

作于澳门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原文地址:http://www.zgxcfx.com/Article/89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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