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凯文:也谈林彪九・一三事件」正文
2001年9月11日的《北京青年报》发表了中共解放军某部作家肖思科的文章:《粉碎五大谣言――知情人证明林彪真正死因》。(1)
肖先生为文的目的,在于驳斥坊间各种林彪之死的传闻以及不同于中共官方版本的林彪为何出走的解释。肖先生文中大力维护了中共多年来对林彪事件的定性,即“林彪集团是一个反革命集团,林彪反革命集团试图‘和平过渡’未果,但阴谋政变又未遂,最后乘机出逃摔死在异国他乡。”肖先生在国内号称是林彪问题专家,著书立说,成果颇丰,俨然一文革史方面的大家。然而,肖先生在林彪事件研究上得出的结论真的是天衣无缝、无懈可击吗?下面笔者愿针对肖文谈谈个人对林彪事件的看法。
(一)如何看待林立衡与张宁的说法及回忆
引起我对肖文兴趣的并非是肖先生如何考证林彪之死,因为1994年1月31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上彼得・汉纳姆的文章《揭开一个中国人之谜》,以无可辩驳的事实确认了林彪的确死于1971年9月13日蒙古温都尔汉的飞机失事。(2)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共官方对林彪一案的解释与结论有着许多令人生疑之处,作为一个史学家应该如何看待这些资料,是故意避而不见、装聋作哑,有选择地使用那些只有利于官方的说辞来解释历史,还是认真思考,在全面收集资料与证据当中找出历史的真相,还其本来面目?也许这就是我与肖思科先生之间的区别所在。
肖先生在其文中特别批驳了林彪是被“绑架出逃”,而且指出这一说法是出自林彪亲人之口。肖先生为何不点明此说就是出自林彪的女儿林立衡之口呢?林立衡是913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和证人,作为913事件的当事人,林立衡亲身经历了整个事件,她的证词应被视为第一手资料。913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张宁也在自己的回忆录《尘劫》一书中,描述了913事件的前后过程以及后来被中共专案组审查的经历。这些无疑都是最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其可信性不容轻易予以否认。换句话说,林立衡与张宁的回忆的重要性绝非坊间传闻的“西山镇压说”、“替身代死说”以及“软禁老死说”可比拟,稍有史学知识的人都清楚她们的回忆极具史料价值。然而肖先生在其文中却不屑地将林张的回忆与那些道听途说或胡编乱造相提并论,对这两位当事人的说法及回忆尽量予以忽略、贬低乃至否认,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肖先生的研究动机和研究功力到底是一个什么水平。
肖先生指出林立衡在1971年9月12日晚向北戴河的中央警卫局部队报告情况时,“就说:他们(叶群、林立果等)要把林彪‘弄走’……而在中共公布57号文件之后,当事人就一改常态,先后给毛主席、周总理写信,拥护中央‘对林彪等叛国罪行的批判和结论的完全正确’……而到1979年11月初,……又冒出了林彪是被‘骗上飞机’的说法。”(3)肖先生这么写的目的,无非是想证明林立衡在林彪事件上前后的态度出尔反尔,因而其证词也就不可采信。
凡经历过中共文革的人大都不会忘记那是一个怎么样的黑暗时代,林立衡在林彪出走前后的表现恰恰反映出当事人在中共权力机构巨大压力下,不得不违心认同中共当局对林彪事件的定性。在那种环境下她只能这么做,别无选择。这有什么可值得予以质疑与批判的吗?看看当年邓小平在文革中又是如何向毛泽东痛哭流涕写检查,深刻批判自己的错误路线及向老毛表衷心的。连邓小平都不能免俗,肖先生又如何可以指责林立衡在913事件前后的态度不一呢?可以想象林立衡面对毛周等人及专案组的淫威,不得不拥护党中央“对林彪等叛国罪行的批判和结论的完全正确”。但实际上,林立衡并非一贯逆来顺受,她不断要说出历史的真相,在巨大的压力下,她曾在1974年不惜以自杀来抗议中共当局对她的非法迫害。如果不是被逼无奈,她又何必出此下策呢?
(二)中共对林彪事件的审查是公正的吗?
1976年10月毛死江囚后,林立衡的处境才开始有所好转。她又开始了一个漫长的路程。虽然毛周等人已死,但中共集权统治依然如故,当年参与大肆迫害无辜人们的统治阶层还在当权,他们当然不能容忍在他们手里定的案子有任何松动的可能。林立衡的申诉材料虽然递到有关部门,但中共当局又是如何“实事求是”地进行审查的呢?1979年在邓小平批示下,中共成立了“林彪遗留问题审查办公室”,专门复审林案中不少当事人的申诉。然而,搞复审的那批人竟然是原来林彪专案组的原班人马。可以想见他们是如何对林案进行复审的。肖先生在其文中并没有详细说明中共是如何“实事求是”搞审查的,只是依然强调中共当局的审查是“公正”的云云。问题是中共搞的专案有过“公正”吗?
中共建国前的历史先且不说,中共的专案是否公正只要看看中共建政以来的劣迹即可明悉一二。从三反五反到反右运动、从批判高饶反党联盟到打倒彭德怀军事俱乐部、乃至打倒刘少奇反革命集团的文革浩劫,这些运动中哪一次不是大搞冤假错案,有多少无辜之人家破人亡、含恨而终,难道林彪一案会是这些千万个冤假错案中的一个例外吗?中共在邓小平治下虽然提出了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所有冤假错案”,但一涉及到毛泽东的地方就“宜粗不宜细”,而将一切罪恶都推到林彪和“四人帮”的头上,反正林彪已死,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辞呢。
具体到林彪一案,中共又是如何“公正”审判的呢?我们还是看看肖思科本人的大作吧。在《知情者说之三――历史关键人物留给后世的真相》一书中,肖先生向世人披露“1979年9月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由华国锋主持,邓小平摆开了自己的观点:‘有些人罪很大,要判无期徒刑的’”。胡耀邦讲“最重要的是要同毛主席的错误分开”,彭真则说“这几个人(指黄吴李邱)一定要审,判刑可以轻一点,她们同江青不一样,历史上还作过一点好事”。邓小平特别指示“起诉书的内容不能涉及毛主席、周总理的错误,这一点要特别慎重”,“黄永胜等人有功,量刑可以轻一些”。(4)
从以上肖先生披露出的资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林彪事件涉案人还未实际进入法庭审理时,中共最高当局早已为其定下了审判的调子和刑期。不仅如此,当局还要特别小心地区分毛泽东、周恩来与被告的关系,唯恐被告人一个不小心泄露了天机,在审判的关键时刻泄露出自己所犯的“罪行”其实就是执行了伟大领袖的最高指示。事实上,林彪及“四人帮”集团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及所判刑期不是由法院在审判后根据事实来决定,而是由当权者事先拍板定案,检察官和法官全部听命于中共当局,尤如傀儡,实际的审判不过是排练好了后走个过场而已。请问肖先生,这就是你口中的“公正”审判吗?这种审判有可能是“公正”的吗?
1987年当林立衡被当局批准从河南郑州回到北京时,中共当权者曾对她“约法三章”,诸如“不许接见记者”、“不许对外发表言论”、“不许会见外宾”等等等等。如果当局对林案如此有信心,又何必这么处心积虑地要封住林立衡的口呢?不仅如此,林案其他涉及者也遭到同样的命运。林办当年一位秘书就向笔者直言“中央不许我们说话”。显而易见,中共当局在林彪一案的审查方面绝非如肖思科所言“林案的审查报告和审判判决是公正的”。
(三)李文普的证词有几分真实性?
肖思科先生在其文中对林彪的内勤警卫处副处长李文普有很正面的评价,认为其证词“有可信之理”。相反,那些质疑李文普证词的人在肖文中竟然成为“不怀好意者”。(5)
笔者不否认肖先生在发掘林案真相上作了不少努力,曾走访了不少证人,其中以李文普最为关键。可令人起疑的是,林办这么多秘书、内勤,肖先生为何只采访到李文普一人?李的证词为何没有其他林办秘书、内勤的佐证?笔者也曾见过几位林办的秘书们,可他们却无一人认可李的证词,这难道是偶然的吗?
中共在林彪一案上的不公正其实就反映在其审查取证过程的不公正。从张宁《尘劫》一书中,我们看到的是林彪专案组是如何绞尽脑汁发掘林彪的反党证据。在关押审查林办有关人员时,由于在林办秘书及内勤身上始终找不出林彪有图谋篡党夺权、阴谋政变的证据时,专案组是如何想方设法在李文普的身上打开缺口。在答应了李提出的几项交换条件后,李才说出林彪在去山海关机场的路上曾问“到伊尔库茨克有多远,要飞多长时间”,以至李发觉林彪要叛逃,李因不愿叛国而跳车。(6)问题是李文普既然有如此高的革命觉悟,为何在审查初期不及时向当局汇报,邀功请赏,而要等过了许多时日当局单独对其进行关押审查后,在与当局达成几项条件才予以说明呢?
另外一个疑问是李文普为何自伤?据李文普自己讲,当李与林彪同车出发向山海关机场行驶时,因不愿叛逃而跳车,跳车时林立果在车内开枪击伤李的左臂,李跳车后向车内也还击了一枪。但前来查验李伤口的医务人员及警卫人员一致认为这是李自己开枪自伤所致,这些人包括外勤警卫处的刘吉纯处长和张青霖等人。后来人们检查林彪那辆红旗防弹车,发现林立果座位下有一弹壳,车的右前门车壁上有一弹孔,显然这是林立果一枪所致。在李文普跳车处也发现一弹壳,但车内却找不到李所说的从车外向车里射击的弹眼,车内的其他人也没受伤。(7)那么李的一枪究竟打到哪里去了呢?李文普不可能在跳车开枪还击时将子弹打到他身体侧后方的汽车右前门内壁上。看来只有一个解释:李自己打了自己一枪。这难道不是一个苦肉计吗?这出苦肉计演给谁看呢?当然是演给党组织和林办其他不在现场的工作人员看。这就是肖先生口中的“有可信之理”的李文普的所作所为。对照李文普在审查前后的过程来看,李文普显然有作伪证的嫌疑。
肖先生分析说,李的证词“并没有因此给他带来什么好处”。然而,如果中共官方因与李达成交换条件,林彪因此被定性为叛国投敌,而李则因交代有功,未被开除党籍、开除军籍以及本人家属不受歧视等等来看,怎么能说李没有得到好处呢?看看林彪一案涉及那么多人,多少人因此无辜系狱、家破人亡,难道这都与李的成功交代无关吗?李的这一交代为当局定性林彪事件立了大功,但它可以瞒过天下耘耘众生,却瞒不过同在一起工作的林办秘书们。去年10月初某网上刊物曾刊登一位林办秘书致张宁女士的信,明确点出“焦点的问题是九一三事件仍然被李文普的那句话维系着结论。活着的人,他又是关键,这只有从外围突破,他的防线则不攻自破。”(8)看来,大家都知道问题关键所在,肖先生又何以如此相信李文普的证词呢?说穿了,无非李的证词对中共官方有利,而其他林办证人的嘴又被封住了,天下众生也就只能听肖先生一个人的解释了。
(四)林彪是怎么出走的?
肖思科在其文中特别否定了林彪是被“绑架出逃”,认定林彪是自己主动出逃。其实,林立衡在向中央申诉时,特别指出林彪是“被骗上飞机的”。肖先生在文中也承认此说“由来已久”。肖先生在其文中反复证明的是林彪系主动出走,因而不是被骗,也不是被绑架。
肖先生在其文中编了一个很逼真的情节:“等司机杨振刚把车开上来,林彪、叶群、林立果、刘沛丰就从屋里走出来。刘沛丰提三四个皮包先上车。接着是叶群、林立果上车,林彪最后上汽车,林走到门口还问内勤:‘东西都装上没有?’没停步,很高兴的样子,帽子未戴,大衣也未穿。”可惜,肖先生并未给出这条证据的来源和出处。
林彪出走的当时到底是处在什么状态,对揭开林彪出走的问题至关重要。根据张宁的回忆,林彪在当晚服下安眠药后很快就睡着了。而周恩来给叶群突如其来的电话以及周下令北戴河机场的飞机不可起飞(必须四首长同时签字),使得叶以为林彪将要大难临头,因而强行叫起早已入眠的林彪,立即出发。当时叶群和林立果冲进林彪卧室,叶群和林立果架起睡眠中的林彪,并给林彪穿上衣服,而两个内勤陈占照和张恒昌则给林穿上裤子、袜子和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