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蜀:与“九一三”有关的零散记忆

作者:何蜀发布日期:2011-09-15

「何蜀:与“九一三”有关的零散记忆」正文

何蜀,退休编审,文革史学家。“九一三”事件发生时23岁,正在重庆家中待业。

1971年的“九一三”,是文革中以至整个当代中国史上惊天动地的大事变。然而现在搜索记忆,我却想不起在官方公布这一消息之前,我是什么时候得知的。查日记上也无记载,显然,在文革那样祸福难测的年代里,太敏感的事情是不会写入日记的。模糊的印象中,消息是邻家的二哥悄悄告诉我的。他在银行工作,家里四兄弟,“出身不好”――父亲是前国民党起义军官,后被视为“伪军官”,文革中自然要被当作“国民党残渣余孽”了,幸而文革前早逝,免去受难。他们的母亲在街道运输队挣钱养家。风里来雨里去,每天在长江、嘉陵江边的码头抬运货物。在我眼里是典型的劳动妇女――若干年后我才知道她是满清贵族出身。他家老大是我们那条街上文革前有名的大学生,此时在川南一个偏僻县城的山区中学当教师,因对当地“新生红色政权”的主要负责人持批评意见,被打成反革命,遭到通缉,正在逃亡之中(因我和他的关系特别好,视之为兄长和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他们的母亲还悄悄领着我去他临时藏身的亲友家会过他一面)。二哥在银行里十分谨慎,但却时时关注着形势的变化。“九一三”这样的惊天事件,应该是他最先告诉我的。

那时候,已经23岁的我正为找一份谋生的工作而焦头烂额。我是子女中的老大,下边三个妹妹,老二已经下乡当知青去了,老三是“超龄生”(小学毕业后因文革爆发而未能升初中,作为小学生又不符合下乡当知青的条件),与我一起在家“待业”,老四刚去了云南“支边”。我本来在市中区的一所小学作代课教师,给小学五年级和“戴帽”初中班的学生教美术课(所谓“戴帽”初中班,是当时的一个“新生事物”,因文革前期的停课,致使大批适龄学生积压下来,到了“复课闹革命”的时候,各中学已经无法容纳那么多应该上初中的学生了,只好由各小学办起初中班,因是在小学里戴了个“初中”的帽子,故称“戴帽”初中班)。我本来教得好好的,学校也想留我转正,但我不愿当教师,特别是在当时那种“工人阶级占领上层建筑”的形势下,一心只想当工人,“改变阶级成份”。于是,7月暑假一到,我就不顾那位女校长(校革委主任)的再三挽留,正式提出下学期不再去代课了。这样,在“九一三”前后那两三个月里,我就正为寻找新的工作而东奔西走,打听消息,托人情找关系……根本无暇注意到国庆前后形势已经发生的微妙变化。

费了不少周折,我于1971年10月底调到了长江南岸的一家街道小厂――印制社。这家街道印制社,有几台圆盘机,一台石印机,主要是承印一些票据表册之类的小杂件。全厂只有二十来人,多为因病未能下乡的中学生和小学“超龄生”,中年人很少,有一个老师傅管石印机,一个给他打下手的青年大约二三十岁,从不与人交谈,默默劳动,人们悄悄告诉我那是监督劳动的“反革命”,不可接触的人。我在那里工作的不长时间里,从未听到他和谁说过话。也不知道他到底犯了什么事。因我在文革初期的筑路工地上做临时工时也曾被打成“反革命”,享受过监督劳动的待遇,所以对这个“反革命”很有些同病相怜,但也不敢打听他的事。就这么一个二十来人、处于社会边缘的小小单位里,也会有一个监督劳动的“反革命”:这就是当年中国社会现实的缩影。

中共中央于1971年10月24日发出《关于向全国群众传达林彪叛党叛国事件的通知》,规定:“传达的范围可以逐步扩大,先党员、工农兵,后其他;也可以同时传达。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但最迟应在十一月底以前传达完毕。”(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盘)查我当年的日记,在10月31日的日记中记载:“正式上班了。生活算是开始安定下来了。暂时一切还没有头绪……”看来我就是在那个通知发出的时候到街道印制社上班的,由此推算,我们听到正式传达肯定是在11月里了。

我们这个街道小厂听传达中央文件,是全体职工沿着长江岸坡边弯弯曲曲的石板小路(那时还没有什么滨江路)走到另一家街道工厂去听的,由几家街道工厂的联合支部的书记作传达。所谓联合支部,实际上是当时的街道工厂大多由各种有这样那样个人或家庭问题的人员组成,“成份严重不纯”,在某些人眼里甚至是“社会渣滓”,因此很难有几个真正“够条件”的共产党员,不得不几家街道工厂联合才能勉强凑成一个党支部。那个支部书记是个瘸子,如果换在其他大些的单位,书记的位子可能是很难轮到他来坐的。因此他颇有些踌躇满志、鹤立鸡群的样子。

在那家街道工厂的一个不算大的车间里,人们或站或坐拥挤在几台机床、工具台之间,瘸子书记招呼大家静下来后,威严地清清嗓子,虎视眈眈地把全场扫视了一下,装模作样地打开文件,突然以夸张的语调(类似于爆发性的吼叫)高声宣读起来:

“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逃出国的通知……中共中央正式通知:林彪于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仓惶出逃,狼狈投敌,叛党叛国,自取灭亡……”

他大概想引起全场震惊的效果,所以有点像戏剧表演一般装腔作势,几字一顿地加重着语气,并不时抬头扫视全场。然而可能让他失望了,他想看到的戏剧性效果没有出现。一个可能是人们都早已从各自不同的渠道得知了这个消息,已经不会再感到震惊;二是这些街道工厂的职工大多不关心“国家大事”,都在为自己的前途和家庭的生活操心(年青人都只是把这些街道小厂的工作当成一个过渡,并不安心长期呆在这里),因此既没有人发出惊叹声,也没有人显出震惊的神情,甚至更多的是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样子。事后我一想起那瘸子书记的表演,就感到好笑。不知他在1969年宣读确立林彪为领袖接班人的“九大”新党章时,又曾有过怎样的一番表演?

回想起来,“九一三”确实也没有在我思想上带来多大的震动。唯一印象深的,是“九一三”事件的爆发使我觉得印证了读一本外国小说后对现实产生的一种感触。

那本小说叫《十字奖章与箭火》――说来惭愧,我一直把它错记成是东德女作家安娜•西格斯的作品,直到写这篇文章时查资料,才发现作者是美国作家马尔兹。可见人的记忆之不可靠。――这部长篇小说是五十年代翻译出版的竖排的版本,书中写了一个德国兵工厂的中年工人威利,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不关心政治,曾认为希特勒执政后消灭了失业和饥饿,使德国变得强盛,给德国工人带来了幸福。他儿子是忠实的纳粹党员,并指责威利不积极加入纳粹党。儿子在国外为元首战死了,媳妇在接受追赠的铁十字奖章时,表示要继承遗志,把他们的小孩培养成新的“元首的战士”。威利在拼命工作中荣获十字奖章。但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许多事情逐渐使他认识到了纳粹德国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他妻子死于英军的轰炸。好友死于纳粹集中营。他同居情人白茜的儿子芦笛从前线回来,送给母亲的礼物竟是轮奸杀害了的法国女子的遗物,而芦笛钟爱的村中少女则已经怀上别人的孩子并骄傲地声称要为元首生一个好战士。威利想要偷放走白茜买来当农奴的波兰战俘,波兰人却根本不相信他……他终于从法西斯的毒害中清醒过来,开始以行动来反对希特勒政权,并在英国轰炸机飞临他住地上空时用稻草堆成箭头状点燃,让箭火指向他所在的兵工厂,而那位朴实的农妇、即将与威利结婚并且真心爱他的白茜在看到威利点燃箭火时竟惊呼引来了黑衫队员……

我是在“九一三”以前读到这部小说的。当时给我最强烈的感受,是书中所描写的那种毒害德国工人、笼罩整个德国社会的法西斯气氛,竟然使我感到就在身边:对领袖狂热的崇拜,对异端的严厉镇压,文化生活的枯竭,思想自由的窒息,亲人间“政治立场”的意识压倒了亲情……

在我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文革当局正在开展轰轰烈烈的“一打三反”运动,我住家的小巷在老重庆的上、下半城之间面临长江的半坡上,小巷的上方是靠近上半城边缘的大马路新华路。经常一到晚上十点正,就会有从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当时设在新华路)驶出的宣传车呼啸而过,沿途以高音喇叭播放着:

最高指示:

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要准备打仗!

中国人民解放军

重庆警备区司令部

戒严令……

一男一女两个播音员轮番朗诵的高亢声音,在夜风中听来让人不寒而栗。因为戒严之后就是夜间(通常是在深夜零点家家户户都已经入睡之后)的“砰砰砰”敲门“查户口”。敲门入户以“查户口”为名抓人或警告、骚扰某些住户的,是户籍警察与“群众专政大军”的人员。

我已不记得是从何处借到这本《十字奖章与箭火》的书了。那时,爱读书的朋友们都是千方百计到处借书看,因为书店里只卖毛泽东著作(偶尔会有一两本《金日成选集》或卡斯特罗的《历史将宣告我无罪》之类),图书馆也除了马列毛著作外不开放其他书籍。读过《十字奖章与箭火》之后,与一个在桥梁工程处当工人的老同学在长江边谈心时,我说到了对笼罩社会的法西斯气氛的感受。老同学是我十分信任的好友,跟我同样是“出身不好”(我父亲是右派,他父亲是“历史反革命”――参加过国民党领导的抗日远征军),他听后警告我:千万不要再给其他人说这些话。

我当然知道利害关系,除了对他,这些话没有对任何人再说过。

说到借书,还有两件事给我很深的印象。一件事是听一个朋友讲的,一件是我的亲身感受。

朋友讲的事,发生在重庆的沙坪坝大街上,是他亲眼看到的。沙坪坝自抗日战争时起就因内迁的大、中学校等教育机构集中而被称为“文化区”。文革中的学生造反也是从沙坪坝区的两所大学开始的。我那位朋友那天在沙坪坝中心区的街上看到,一个人拿着一本《鲁迅全集》(全集中的一册),被一个解放军士兵叫住了,那解放军要他把书交出来,并且要当场烧掉。那人说书是借人家的,并且据理力争说这是鲁迅的书,是好书,鲁迅是毛主席肯定的人物。可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那解放军根本不知鲁迅何许人,只是一味胡搅蛮缠:“难道你把毛主席的书就学好了吗?”谁敢说把毛主席的书学好了呢?好,那么你就只能读毛主席的书,读其他的书就是对毛主席的不敬、不忠。最后,那解放军执意把那本《鲁迅全集》夺下来,当场在地上一页页撕开,点火烧了。旁边围观的人没有谁敢有半点不满的表示,只能“道路以目”。

这件如此愚昧地践踏、亵渎文化的事,就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中重庆市著名的“文化区”。

自从听朋友讲了此事后,我就十分警觉。因我经常会拿着书上街(不是还书就是借书给别人)。自那以后,我拿书上街都要用旧报纸包上,而且尽量包得乱一点,不让人看出书的轮廓,显得像是包的衣物之类。有一天,我又拿着一本借来的苏联克鲁普斯卡娅美术工作室编的素描教材上街,去还给一位一起学画的朋友。当我走过重庆市中心的解放碑时,无意间的一瞥让我大吃一惊……

当时解放碑还没有开设步行街,一路电车甚至运货卡车都可以从解放碑旁边鸣着喇叭驶过,但那时车辆还很少,马路上都是人车混行。我走到解放碑旁边时,无意间扫视了一眼,突然发现整个解放碑地区前后左右熙熙攘攘的行人中,竟没有一个人手里拿着书!

这一意外发现让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我这手里的书不是目标太大了吗?万一有个多事的解放军过来要收缴我的书怎么办?当时我脑子里急速地想着应对的话:我要告诉他,这是列宁斯大林时代的书,是革命的,克鲁普斯卡娅是列宁的夫人……事后回想,才感到自己的可笑,这些说明有什么用?连鲁迅都不知道的人,会知道克鲁普斯卡娅吗?

幸好那天我没有遇到多事的解放军。

这就是“九一三”之前留在我记忆中的一个社会现实的细节:在重庆最繁华、人烟最稠密的解放碑大街上,已经没有人手里拿着书了。

不知这算不算文化大革命的一项成果?

当然,最大的成果应该是对人心的摧残。

在“九一三”之前的“一打三反”运动中,到处都不断召开声势浩大的公判大会,大开杀戒(杀人权即死刑核准权下放到地方),导致全国陷入血腥的“红色恐怖”之中。仅据重庆市的有关记载即有:

1970年3月6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重庆分行职员方运孚因在“文革”期间为刘少奇同志鸣冤,被市公检法军管会以反革命罪行判处死刑。1980年3月1日,市法院查明方运孚在“文革”中的议论不属反革命性质,决定撤销原判,宣布无罪昭雪。1983年2月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追认方运孚为烈士。

1970年4月23日 长寿县万顺公社四重大队三生产队农民余方正被市公检法军管会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1980年3月6日市法院查明,余方正在“文革”中的言行不属反革命罪,撤销原判,宣告无罪,予以平反昭雪。

1970年12月10日,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