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皓:近代康藏青藏之界划问题与英国“大西藏”的战略企图

作者:张皓发布日期:2016-09-26

「张皓:近代康藏青藏之界划问题与英国“大西藏”的战略企图」正文

内容提要:Tibet与“西藏”相互间有何区别?“大西藏”实质如何?这些问题不能不令人关注。西藏行政区域本已确定,西康作为地理的概念也很清楚,但在“大西藏”下却成为问题,引发了国人关于康藏青藏界划问题和“康”地性质的讨论。英国有意以地理名词Tibet混淆行政区域名词“西藏”,提出一个囊括整个青藏高原在内的“大西藏”,有意将Tibet称为“Thibet”,并进而划分西藏为“外藏”,西康为“内藏”。显然,作为行政区域名词的“西藏”应译为Histsang,与青海之Ch'ing-hai、西康之Hsikang对应。

关 键 词:康藏界划问题  “大西藏”  “内藏”  “外藏”

众所周知,十四世达赖提出一个“大西藏”的区划,“包括现在的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全部地区,新疆的五分之一地区,甘肃的三分之二地区,四川的三分之二地区,云南的一半,面积达240万平方公里”,要求在这区域里“实行高度自治”[1]。无独有偶,英国也曾提出一个覆盖藏、新、青、甘、川、滇六省区的“大西藏”,企图制造“大西藏国”。显然,十四世达赖的“大西藏”滥觞于英国的“大西藏”,Tibet和“西藏”两概念多次摆在世人面前。“西藏”本“为我国之行政区域名称,始于康雍之世”,“Tibet”“乃土伯特之转译。土伯特为亚欧各民族加于藏族之称呼,同时施于其所分布之地。故凡今卫、藏、青海及西康之地,西人皆称为Tibet”,Tibet实际上是西人眼中的“大西藏”,将之译为西藏“大误也”[2](P.36),国人却未认识到此点。虽然学者们探讨了有关问题,如柳祺探讨了“清代确定西藏这一名称的由来,及具体所指的行政区域范围”[3](P.89),任乃强研究了“西康境土之退缩”、“新西康省之疆域问题”[2](P.45-46)等问题,冯明珠分析了民初中英两国西藏议界之争,①但尚未深入探讨英国提出的“大西藏”。因此,本文综合民国报刊文献和其他文献来分析。这样,不仅能认识英国提出“大西藏”战略目的与所采取的措施,揭示三次康藏纠纷接踵而来的深刻原因,也有助于揭示隐藏在十四世达赖“大西藏”背后西方国家的企图。

一、西藏的行政区域范围和时人关于康藏青藏界线的讨论

“大西藏”问题,要从西康作为行政区域的形成和西藏的行政范围说起。虽然学术界已探讨清代如何确定西藏行政区域,但是仍然有必要从清政府改革西南行政区域角度加以总结,以明了西康怎样从地理区域变为行政区域。今天四川康定至克什米尔、印度、孟加拉地区,昔时分为康(喀木)、卫、藏(咯齐)和阿里四部。在清政府改革下,以下列为特点的行政格局形成。

第一,前藏、后藏的划分逐渐形成,“康”地被一分为二划入西藏、四川。

自打箭炉(即康定)西南至喜马拉雅山南麓地区,清政府一度称为危地、喀木地和藏地,《卫藏通志》记载说:“打箭炉西南、达赖喇嘛所属,为危地,拉里城东南,为喀木地,班禅额尔德尼所属,为藏地,合三地为危地耳。”[4](P.162)“危”通“卫”;打箭炉以西、丹达山(即太昭县)以东,为康。《大清一统志》说:“喀木(康)在卫东南八百三十二里,近云南丽江府之北。东至雅龙(砻)江西岸,西至努卜公拉岭卫界,一千四百里;南至噶克拉冈里山,北至木鲁乌苏河南岸,一千七百里。”

有人称康为前藏,卫为中藏,藏为后藏。清政府将自打箭炉到金沙江东岸的巴塘划入四川,将自南墩(位于巴塘西边)经昌都到察罗松多(位于丹达山以西50里处)划入卫而总称前藏,将藏及阿里合在一起称后藏。《西藏史地大纲》说:“太昭县以西,亦即丹达山以西,如拉萨等地,凡达赖喇嘛所属者,是为前藏。班禅喇嘛所属者,是为后藏,即唐古特也。藏之外乃为卫,在今印度孟加拉一带。”[5](P.183-184)按此,原来的“中藏”加上“康”一部分土地而为前藏;本来指“中藏”的“卫”,则自此指“今印度孟加拉一带”。

第二,划分藏、川、青、滇四省区界线,以“西藏”冠名的行政区域基本确定。

在藏、川、滇方面,1724年,雍正以巴塘为川藏界线,“巴塘以西之地包括察木多(即昌都),则属藏有。”[6](P.46)接着,清政府将察木多“以南原来并不属西藏所管的大片地方,一并划给西藏管理”。1725年12月,议政王大臣等批复陕甘总督岳钟琪的奏议:昌都之外,“罗隆宗(Iho rong rdzong,今西藏洛隆)、嚓哇(tsha ba,在左贡)、桑噶吹宗(gsang sngags chos rdzong,今察隅)、衮卓(go'jo,今贡觉)等部落,虽非达赖喇嘛所管地方,但罗隆宗离打箭炉甚远,若归并内地,难以遥制……其罗隆宗等部落,请赏给达赖喇嘛管理,特遣大臣前往西藏,将赏给各部落之处,晓谕达赖喇嘛知悉。”[3](P.96)依此,今天东接金沙江西岸、南连云南和缅甸的7县,即贡觉、察雅、芒康、左贡、洛隆、八宿、察隅,划入西藏行政区,“于南墩宁静山岭上建立界碑。岭东之巴塘、理塘属四川,岭西属西藏。”次年,清政府更明确将昌都、洛隆、桑昂曲等地划给西藏,巴塘、理塘、德格等地仍由四川管辖,中甸、阿墩子(德钦)、维西划给云南,以金沙江为川藏、滇藏的界线。在青、藏方面,清政府1731年把位于藏北和黄河源以南之霍尔三十九族划给西藏,四十族划给青海,青藏以“西宁所管之那木称、巴彦等番族为界。”[4](P.196)

这样,西藏的行政区域确立,《卫藏通志》记载其“东至巴塘之南墩,东南至类伍齐番族,东北至青海所属之纳木称(即那木称)、巴颜(即巴彦)番族,南至珞瑜茹巴怒江,西南至布噜克巴(即不丹)部落,北至草地,通回部沙雅尔,西北通部回(回部)和阗”[4](P.187)。而“康作为一个地理概念,大致上包括鲁共拉以东,大渡河以西,巴颜喀喇山以南,高黎贡山迤东以北的一片地方。即今西藏昌都地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的全部及四川阿坝州、云南迪庆州的大部分地区。在地理上属青藏高原东南部和青藏高原向川西台地的过渡地带”[7]。

国家强盛时,上述划分并不存在问题。但在西方殖民主义体系的冲击下,矛盾就产生了,“康”是否作为一个行政区域的问题被提出来。有学者指出:“在清末赵尔丰经营川边之前,所谓‘康’主要是一个传统的地域文化概念……赵尔丰在川边实行改土归流之后,特别是1914年川边特别区成立后,‘康’逐渐从历史、地理、语言、文化区域向行政区域转变,随之康藏边界也逐渐行政化。”[8]既然西康要作为行政区域,其行政区域及与西藏的界线如何划分就成为整个民国时期的重大问题之一,中国有关官员(这里不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和学者展开讨论,热点集中在北线上,认为北线自西向东的交界处依次为:

边坝、鲁共拉大山和丹达山。边坝“系昌都以西四部落之一”,距昌都400余公里。《四川通志》记载其辖境自拉孜起,至鲁共拉山止。鲁共拉山位于今天西藏嘉黎县东北,与丹达山相距300多里。丹达山位于今天边坝县城西南,为“康与藏历史上之权威界限”[9],因而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黄慕松、九世班禅等人均主张以丹达山为界。黄慕松说清末收回边坝“则康藏界址自应划于鲁共拉大山根与拉里之间”的丹达山。[10](P.179)许多学者赞同此观点,华企云即认为“往昔丹达山往东之居民,恒自称为康坝娃,其西之居民,则自称为藏坝娃,是其交界之明证”[11](P.119)。

昌都、江达和德格。昌都“为西藏门户,界通川滇”[4](P.235),因此划入西藏还是西康成为争议重点,《蜀报》强调“今日不欲固边保藏则已,苟欲固边保藏,非急将察木多划并入川,实别无良策”[12](P.103)。江达位于金沙江西岸的昌都东北部,原系德格土司领地,1909年划归四川邓科府。同赵尔丰、尹昌衡一样,黄慕松也主张康藏以江达为界,认为按清制“江达以东为康,以西为藏”[10](P.104)。华企云赞同说:“宣统二年,边军征藏时,已直抵江达,故严格言之,今日康藏之界限,实以江达为鸿沟矣。”[11](P.120)德格位于金沙江东岸,“居西康之北,与俄洛、色达两地接壤。”1909年,清政府废除德格土司,设置德化州。黄慕松认为德格以西区域是康藏划界的中心问题之一,这片区域“原属川边,亦系康地,康藏分界极为分明”[10](P.104)。

南线的讨论较简单,自西向东依次为:巴塘,位于金沙江东岸,“在里塘之南(应为西)五百余里”[4](P.233)。巴塘所属巴木塘,即三莽里之一,通称上莽里,刘曼卿称之为“内地与西藏间分野”[13](P.46)。里塘,“在打箭炉之西六百余里”,“昔隶青海部落”,“为西藏要地。”打箭炉,《卫藏通志》称其“为中华之极西,西域之极东”。[5](P.231、230)

青藏边界划分的讨论也颇为热烈,热点地区如下:

当拉岭。西藏称当拉岭为当•沙买拉山,“乃唐古拉(当拉)山脉之统称。”朱绣所著《海藏纪行》称当拉岭“为青海玉树与三十九族之界山”,“当拉岭之西,有大山蜿蜒,屏障于玉树西南境者,番名奢午拉[山],地图所谓唐古拉大山是也。本昆仑之南干,与哈喇昆仑并行,为后藏、新疆之界线。东迤入前藏,与青海分界,横贯于中坝、格吉、拉休[秀]、迭达诸族之间,崇山峻岭,千岩沟壑。入川边东南,迤于金沙江之西,澜沧江之东,至云南境,为云岭山脉,即金沙江与澜沧江之分水岭也。”[14](P.142,114-115)按此,唐古拉山脉自西向东然后折向东南到横断山脉,是新藏、青藏、滇藏的分界线。

玉树二十五族。位于昆仑山以南、当拉岭以北。朱绣认为,此处“面积南北八百余里,东西二千余里。商业繁盛,人民众多,为青海南部精化荟萃之所。清雍正三年,划归青海办事大臣治理,会盟贡马,经数百年。民国三年,裁撤青海办事长官,归甘边宁海镇守使管辖,旋设玉树治理员,治理民刑、开垦事宜,又设玉防司令部于结古,沿边驻兵,商旅往来,不啻内地”[14](P.49)。言下之意,属于青海的行政范围。

三十九族。《海藏纪行》记载说:“三十九族本土[吐]番[蕃]之支裔,与玉树二十五族同种,居黑水之上游,西至沙克河为界,东北与当•沙买拉[山]毗连。昔为青海蒙古降服,自清初削平罗卜藏丹津乱后,渐次招抚,雍正九年,暂归驻藏大臣管辖,载在贡马之列,后由理藩院奏派夷情部[郎]管理征收、民刑事宜。”[14](P.117)即是说,虽然三十九族一度归驻藏大臣管辖,但只是暂时的,无论是地理位置上还是历史上均应划入青海行政区。

在讨论中,时人逐渐对康藏行政区域及界线有了清楚认识。一般认为西藏东界西康江达,南界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西界克什米尔,北界新疆,东北是青海,“东西相距二千一百里,南北一千四百里,面积二百五十万方里,人口约六百万”[15](P.11)。至于西康,黄慕松认为“东起打箭炉,西至丹达山,计三千余里;南与云南之维西、中甸两厅相接壤,北蝓俄洛、色达两地与甘肃交界,计四千余里”[10](P.46-47)。华企云指出:“昔之康,乃今昌都地方……至于今日所称之‘康’,则实指逊清季川边务大臣所经营之川边而言,其地域则南接云南,北连青海,东起泸定,西迄丹达山。”[11](P.119)两人均认为西康西界丹达山,但在东界四川这点上,华企云认为是泸定非康定。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