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我国农村改革历程」正文
39年来中国农村改革的发展变化成就是巨大的,成就是世界瞩目。但是当前面临的问题,三农工作中发展存在的问题也是非常突出的。两组数据可大概能说明这个问题:一是粮食产量方面:在改革开放前,1978年我国粮食产量只有6095亿斤,去年我们的粮食产量达到了12325亿斤,38年的时间使粮食产量翻了一番。使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改革开放初期粮食人均拥有量六百多斤粮食,现在我们人均已经拥有粮食九百斤,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二是农民收入方面:纵向比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到2016年的12363元,38年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指数,年均增长7.2%,比城镇居民的增幅高0.1个百分点。横向比较,1978年城镇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是3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是1:2.57。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是3361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2363元,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是1:2.72。可以看出,虽然农村改革取得了瞩目成就,但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仍有所扩大。当然,从2010年到2016年连续6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不断的缩小,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略低于农民。因此,当前农村工作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千方百计的保持住这个发展势头,不能让城乡居民发展速度缩小的势头发生逆转。过去的38年我们到底做了些什么事儿呢?我想细数起来非常不容易,我自己就给他概括了一下,实际上在不同阶段我们都做了必须做、应该做的事情:
第一件大事:确定了党正确处理和农民关系的基本准则
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为我们党取得全国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党对农民是十分感恩的。感恩体现在什么地方呢?中国农民世代的愿望就是希望有块自己的地,我们进行了全国性的土地改革,彻底的铲除了封建的地主土地所有制,让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从这一点来讲,农民对党也是感恩的。
建国后,我们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使国家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而不是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的附庸。但是要真正实现独立自主,就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工业体系,使国家尽快的实现工业化。而加快推进国家的工业化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工业化积累的资金从哪里来?那时候中国的工业非常弱小,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定了中国的农民要为最初工业化做出贡献,这就是当时这个历史条件下没有别的办法的一种选择。逻辑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变革,包括农村的统购统销、包括一化三改等,使资源能够尽可能的集中在政府手里,而运用这些资源,创造的财富的剩余满足了人们的必要消费,都把它要转成政府用于工业化的资金。
到了改革开放,我们对历史、对自己的过去的一些政策作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所提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这么两句话,我们现在叫做“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确立了党处理同农民关系的基本原则。在过去的三十八年实践中,包括中央关于农业农村的5次全会、20个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二个中共中央名义发出的性质地位规格等同一号文件的文件,总体上都获得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关在就在于他贯彻了这两句话。
第二件大事:确立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到后来在全国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到80年代中期就逐渐概括形成这个概念,就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1991年年底召开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经过反复研究,最后提出基本经营制度这个概念: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92年修宪的时候,把这句话列进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这个制度,成为了法定的。
“三权分置”最开始有突破在理论上,允许家庭承包经营,就是把承包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两权分离”并不破坏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这个理论后来被大家接受,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提出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后来在很多发达地区,随着乡镇企业发展,随着民工潮出现,劳动力出去了,所以土地就有流转。所以八十年代中后期,在那些发达地区就已经有了这三句话:“清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现在又提出三权分置,很重要的就是必须从法理上讲清楚这三者的关系及权能。明确土地承包权为用益物权之后,为让农民放心,我们现在在做三件事情:一是对土地进行确权颁证,预计到明年年底可以完成;二是在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长久不变”这件事情要怎么来确定法律表达;三是正在落实“三权分置”。
我国土地流转面积到去年大概是4.7亿亩,按承包合同来算占全部承包面积的35.1%,参与流转农户大概7100万户。“三权分置”提出来之后进程是不是可以加快?这里头有很多条件,加快就包括农民的转移、新型城镇化推进等。现在我们面临的继续要去解决的问题就是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经营权”是物权还是债权?这是在制定政策和法律过程中的一个大的难题,希望大家进一步去研究。
第三件大事:明确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从国家发展角度来看,二元经济结构在一定时期难以避免的,每个国家从农业国走向工业国的过程当中都有一个二元结构的时期。我们当初为了加快推进工业化,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这种状态固化,我们叫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问题逐渐突出。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这一概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其背后含义有三点:一是要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的问题。在全面小康建设的这二十年中,我们要做到城乡统筹发展、形成城乡发展的一体化。破题之作就是农村税费改革,然后在政府提供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养老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服务水平在逐步接近。“以公共财政开支的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的阳光雨露必须普照农村、普照到每一个农民头上”;二是城乡结合,农民要进城。从开始把农民工称作盲流,慢慢到民工潮,到现在我们要想办法让有意愿有能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让他举家进城落户,这个过程虽然很难,但毕竟在向前推进;三是双轮驱动、并行不悖的推行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不是把城市和乡村搞的一样,城乡之间的功能是不一样的。城市是集中资金、集中人才、集中创造力、带动其他地方的增长极。农村主要提供农产品、提供生态产品。对于我国的人口城镇化问题,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我们的城镇化率即使达到70%,农村还是有4.5亿人在那里生产或生活。因此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提出一手要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手要加快农村的建设。必须走出一条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并行不悖、双轮驱动这样一种战略。
第四件大事:补短板,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都在向前发展,农村当然也在不断的向前发展,现在我们面临的阶段是,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这个阶段性目标的攻坚期。总书记讲了这么三句话:“农业在四化同步中还是短腿,农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还是短板,而农村中的贫困人口还是短板中的短板。”总书记讲的这条短腿怎么补?那就要找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土地流转集中的规模经营固然重要,但是通过拓宽和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领域和空间,以及创新他的方式,可能是一种以扩大服务规模来弥补土地规模不足的一种重要的方式。
总书记提出来,短板中的短板就是贫困人口。我们的扶贫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16年我国的贫困人口还有4335万,比2015年减少了1240万。但这里面也涉及几个基本问题:一是扶贫标准和纳入低保的标准,两个标准需要接轨。去年我们的农村低保线已经高于农村贫困线,这意味着所有的贫困即使不扶都纳入低保也可解决,但显然国家不是这种要求,农民也不是这种愿望。二是不能盲目追求速度,避免数字扶贫。三是扶贫标准尚待深入研究。世界银行专家认为中国的扶贫标准在世界是高水平的,同时有很多按世界银行的方法应该算进来的比如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低保,还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这都在扶贫标准之外。当然这么说能不能服人、是不是科学,还可以进一步研究。
今年是改革开放第39年,大体上我们在制度上、在认识上以及我们在对未来的承诺上,我个人感觉我们做了这么几件大事:一是端正了认识,这样才有后来的一切变化。二是确定了基本的经营制度,保证能够在这个基础上能不断的发展。这里还需要大家进一步深入去认识的就是,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不是这个产业本身的基本要求?城乡统筹发展是不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所以我想这些都要从大的角度去看。最后就是在我们十三五期间,一定要想办法把这个短板补上去,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才能够堂堂正正的跟国人跟全世界说我们已经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