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理群: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震灾中的思考

作者:发布日期:2008-06-08

「钱理群: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震灾中的思考」正文

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

“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是学堂主持人逄飞给我出的题目;而“震灾中的思考”是我主动要讲的。原因也很简单:这些日子,我,相信我们大家都一样,整个心都扑在“震灾”上了,我们所有的言说,所有的思考,都集中在这一点上了。这是此刻我们唯一愿意、甚至渴望彼此交流的话题。而且,正是震灾使我们对什么是“当今之中国”,什么是“当今之中国青年”,什么是当今的“时代精神”,以及“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应该建立起什么样的关系,承担什么责任,都有了新的认识。正像震灾中的幸存者,北川中学的高一学生贾国伟在他的日记里所说:“世界变了,原来的一切都变了”(见2008年5月也20日《北京青年报》)。我们也都是幸存者,我们都有这样的“一切都变了”的感觉:世界变了,中国变了,我们彼此的关系变了,我们自己也变了,都要刮目相看了。在此之前,我们对世界,中国,中国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我们自己,都有过许多悲观的,甚至绝望的看法;现在,因为灾难,我们原来看不到的,忽略了的世界、中国,以及我们自己,人性中最美好的方面,突然呈现出来,我们开始目瞪口呆,继而被深深地感动了。

我们应该感谢的,首先是灾区里的受难者,是他们承受了这一切生命的苦难,正是他们在危难中表现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量,对生活的渴望,友爱与互助,奉献与牺牲,才激发了,点燃了全民族,全人类,以及我们每一个人,内心同样具有的爱与力量。一位网友说得好:真正的“英雄”是这些承受、“经历了磨难的人”,“他们绝不是等待别人怜悯的难民”,最终解救者是他们自己,而且也是他们拯救了我们这些早已麻木的,沉沦了的灵魂。一切“感恩和歌颂”只能归于这些受难者和“抗震救灾”的真正承担者。(何帆:《每一共同经历了磨难的人都是英雄》)

我自己在整个抗震过程中一直处于焦虑不安之中,我感到了自己的无力,甚至因此有愧疚之感。在这许许多多的人,都投入救灾行动中时,我特别感到了思想的无力;但我又不能放弃思想,这可能是我唯一能够做的,而且是应该做的。而因为思考,又带来了新的焦虑。昨天,我在报上看到了一篇《北京志愿者说》,说他“好害怕一件事情发生”:当“灾难过去”,“大家都回复正常作息”,会不会就忘记了这些受难的孩子呢?“我害怕他们已经被抛弃过一次了,他们不能承受再被忽略抛弃一次的二度伤害!”(2008年5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我也有这样的恐惧,即灾难过去“以后”的恐惧。灾难毕竟是一个非常态的状况,人们最终还要回到常态之中;我的忧虑正在于,回到原来固有的生活里,我们会不会固态复萌,又恢复了那个自私的,颓废的自我,那种冷漠的,互不信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样一种僵硬的,官僚化的,非人性,反人道的权力运作?------我相信这绝不是杞人忧天,因为我们体制的弊端依然存在,我们国民性的弱点依然存在。

这里,我想特别谈谈国民性的问题。是的,这一次抗灾,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国民性极其可贵的一面。这个民族有着一种难得的生命的坚韧力量。平时,看起来惰性很强,但凡有一条退路,就绝不思变革和前进,宁愿妥协,迁就,得过且过;但一旦到了危难时刻,就能突然爆发出一种自救的力量,即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或者叫“绝路逢生”。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经历了一次次民族危亡,而又始终不亡不倒,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一个基本原因。这一次抗灾就是这样的民族精神的大爆发,是一次民族自救。但起之也速,退之也快,这一次抗灾,并不能自然地将我们的民族惰性消除,而这样的惰性发作起来,又会将我们国家,以及我们自己置于一个不死不活的状态。我常说,中国人可以共患难,却难以同富贵;别看现在全民同心同德,日子太平了,又会是窝里斗。然后再等待下一次危难中的爆发,再来团结自救。正是这样的循环,使我们这个民族,既不会垮,总在前进,但又极其缓慢,令人心焦,我们也就永远在“绝望与希望”的交织之中煎熬。

现在,我要提出的问题是,我们有没有可能打破这样的循环,能不能把这次灾难的“非常态”中爆发出来的人性之美,人情之美,变成一种稳固的社会与精神的“常态”?我以为,这就需要作两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作理念的提升,即把在抗灾中从人的生命本能中爆发出来的人性美、人情美,提升为一种新的价值观,新的伦理观,同时对我们原有的价值观、伦理观进行反思。但仅有理念还不行,必须要有制度的保证。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将抗灾中所展现的政府和人民的新关系,提升为一种新的治国理念,并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同时也必须正视这次救灾所暴露的制度缺陷,为我们正在进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四大改革提供新的推动力。这就是这十多天来,我一直在紧张地思考,并且想在今天和年轻的朋友们一起讨论的问题――“如何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

这首先是我们这些幸存者的责任。大家不要忘了,我们这里所说的抗灾中所爆发出的所有的美好的东西,都是以数万人的死亡和数十万人的受伤为代价的,这是浸透了死难者的鲜血的。如果我们不珍惜,不把它转化为精神资源,将其遗忘,甚至成为自我炫耀的资本,那就是犯罪。

我还想强调的是,这样的讨论,也是我们“当今之中国”所急需的。记得我今年4月27日北大110周年民间纪念会上,就讨论过这样的“当今之中国最需要什么?”的问题。我提出了一个分析:当今中国,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进入小康社会,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巨大的成绩;但也就同时面临着这样一个摆脱了贫困,开始富裕了的中国,将向何处发展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之中国,正走在十字路口。我认为,在这样的转折关头,需要提出“四大重建”,即“制度重建”,“文化重建”,“价值重建”(它是文化重建的核心),“生活重建”。当时,我提出这个问题,许多同学都觉得过于宏观,并不能引起共鸣。但是,现在,经过这次地震的洗礼,我们再回过头来讨论这四大重建,就有了血肉的内容:在我看来,我们要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其核心就是一个“价值重建”与“制度重建”的问题。

下面,我就按照这样的思路,来展开我的讨论。这是名副其实的抛砖引玉:我十分真诚和迫切地希望和年轻的朋友一起来思考和讨论;我以为,这是最初的激动过去以后,我们最应该做的工作。而且我所提出的一己之见,是不成熟的,有些问题我自己也没有完全想清楚,没有把握,需要讨论,欢迎质疑,我所期待的是一个集体的智慧,共同来思考和解决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讨论。

敬畏生命,一切为了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健全发展

这次抗灾,最为响亮,最激动人心,也最具有凝聚力的口号,大概就是“人的生命重于一切”。这里,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生命至上”的理念,强调的是人的生命价值的至高性与普世性。

所谓“至高性”,就是认定人的生命的价值具有绝对性,它高于一切价值,它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一切与之相违背的价值,都应该受到质疑。而我们这里,长期以来,却奉行着“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可以无条件地牺牲人的生命”的理念,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念。当然,人可以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次抗灾中就有这样的牺牲,献身者应该为我们所崇敬。但是,这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主选择,其内在动因正是自我精神发展和完善的需要。这和外力的强制侵害与剥夺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而且即使是这样,也是应该尽量地减少,不能轻言,更不能鼓励牺牲。我们必须将伤害人,特别是无辜的平民的生命的外加的战争,和对人实行肉体摧残和精神迫害的独裁专制,同时置于审判台上,就是这个道理,这是一个不能让步的底线。所谓“为了崇高的目的”的“牺牲论”之所以不能接受,还因为这样的“牺牲论”的背后,常常隐含着巨大的欺骗,因为所谓“崇高的目的”的解释者、宣扬者是那些自命“真理的掌握者,垄断者”的政客,或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所谓“为崇高目的”而“牺牲”,其实是为这些政客,代表卖命。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了。年轻人对那些动不动就鼓动你们去牺牲的蛊惑,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人的生命至上,同时是一个“普世性”的观念。我们知道,人是分为群体的,不同地位,出身,经历,不同文化、教育背景,不同信仰,不同国家、民族,不同利益的人的群体,共在同一块土地,同一个地球,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冲突,是必然的;而要真正和谐相处,就必须有一个“最大公约数”,取得公认共通的价值。这次震灾中的全国、全世界的同一条心,启示我们,这样的普世价值,就是人的生命至上性。这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体会和体验:救助每一个遇难者的生命,在这一目标面前,原来存在的所有的分歧,论争,利害冲突,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因此,通过这次救灾,我们应该毫不含糊地将“敬畏和尊重生命”(也包括大自然的生命)作为一个基本的价值,普适性的价值确立下来,如一位作者所说,它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浙江会计师舒圣祥:《活下去,是有种信念》,载2008年5月17日《中国青年报》),并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生命是美丽的,活着真好”,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年轻人的基本的,稳定的,不可怀疑,不能动摇的信念:前一段时间曾经出现的年轻人厌世、轻生的悲剧,再也不能发生了。

“生命至上”,这是一个总概念。它其实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需要作更深入的讨论和分析。根据在这次救灾中的观察,体验和思考,我觉得它至少有八个层面的意思。

第一,我们讲的“生命”,是有明确的指向的,就是具体的,一个一个的“生命个体”。到我写作本文时为止,我们从废墟里救出的六千条生命,是一个一个地救出的;我们说:“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指的也是一个一个的具体的生命;我们说“为人的生命负责”,其含义也是明确的,就是为“每一个个体生命负责”。这在救灾中好象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常识,但却有非同小可的意义。因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是很少强调“个体的人”的,我们更重视的是家庭的人,社会的人,国家的人,这当然自有它的意义和价值;但它也容易造成对个体生命的意义、价值和权利的忽视和压抑。因此,鲁迅等先驱者在上一世纪初提出“个”的概念,在五四时期提出个性解放的观念,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权利,从此得到了确认。但在以后的中国历史发展中,却不断发生用抽象的群体价值、利益否认个体价值、利益的观念和行为的偏差。比如,“为人民服务”,至今也是我们的基本治国理念,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对它的理解,在一些人那里,“人民”成了一个抽象的群体概念,就出现了“我是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这样的误解。问题更在于这样的抽象的“为人民服务”,就很可能变成为自称“人民代表,公仆”的官员服务,那就变质了。而这一次,在救灾中,“为人民服务”,就成了实实在在地为每一个具体的生命个体,他们的生存、温饱、发展负责,这正是“为人民服务”的治国理念的正本清源。所谓“敬畏生命,关爱和尊重生命”,就是“敬畏个体生命”,它是必须落实为对每一个个体生命,每一个公民的尊重,关爱,具体服务的。不仅治国如此,我们每一个人对人的爱也必须落实为对一个个具体的人的具体帮助。

其二,关爱每一个生命,同时就意味着承认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这一次救灾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完全打破了原来的等级观念,即所谓“在灾难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贫富,不分职务高低,不分官员平民,我们一起受难,互助互救,共度艰难,共同承担生命的艰险,也共享生命的意义和欢乐。如论者所说,“生命的宝贵不因包含身份、地位在内的一切差异而区分,所有的生命都同等宝贵”(舒圣祥:《活下去,是一种信念》)。这样的“生命平等”的意识也应该成为一个基本价值理念,并成为我们追求社会公正与平等的基本依据。

其三,给最危急、最困难的,也就是最需要帮助的人以最及时的救助,这是这次救灾不言而喻的基本原则,它其实也是有着普遍意义的,就是我们关爱生命,首先是关爱弱者的生命,这也是五四时期的先驱者所提出的“弱者、幼者本位”的观念。有朋友提出“生命至上的理念首先要充分体现在孩子身上”(江苏市民尹卫国:《把教室建成庇护生命的坚固屏障》,载2008年5月18日《北京青年报》),这大概已经成为经历救灾以后的中国人的一个共识。因为孩子们在救灾中的表现,深深感动了每一个成年人。更因为这次灾难以血的事实昭示我们:社会体制的每一个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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