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改的政治之维」正文
美国不可没有哈佛,中国不可没有北大。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就想起了金庸《天龙八部》中大理国与天龙寺的关系。天龙寺是大理国统治合法性的乌托邦空间,国柱所在。合法性本来应该在价值领域,不在生活世界之中,乌托邦空间就是人们生生的把从合法性从价值领域凝固在一个具体的地点之上,例如耶路撒冷,麦加等圣地都是如此。
纪文勋先生认为,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与五四运动有着衣钵关系。五四运动中对科学推到极致,成了唯科学主义,为后来科学唯物主义的横行清除了障碍。郭颖颐的《中国现代思想中的唯科学主义》只是描述从1900年到1950年的,其实今天主导思潮也是可以纳入唯科学主义。再加上民主运动形成的人民主权观念,发起五四运动的北京大学,说是现代中国的天龙寺,也不为过。
唯科学主义对自己充满着狂妄而致命的自负,认为科学是无所不能的,可以为人们建造一个可以包罗一切,解释一切的价值体系,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容纳,没有例外。当初掀起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它就会信誓旦旦宣称是有最终解决方案的,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将来还是可以解决的。这种思想奠立了全能主义政治的基础。被磁化入该意识形态的人,都认可全能政府可以解决和改造社会中的任何不良问题,因此,都成了把自己自由、财产权和幸福,甚至可以将自己最隐秘的家庭生活和性生活全部交给全能政府指导和管理的公民。所以,五四运动中的"德先生"和"赛先生"从一开始可能就是敌人。"赛先生"用强劲的双手扼住了"德先生"的喉咙,窒息了"德先生"。
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英国费边社拉斯基等人的第三条路思想对中国有着非常大的影响。这是自由主义学说的改良,认为在政治上保持自由主义,但在经济领域上实行计划主义。张君励便是持这种观点。我私下认为,任何自由国家都有经济计划,这种观点还是可以忍受的。因为现代社会经常把政治和经济分开来,政治领域实行平等原则,经济领域可以允许有适当的不平等以促进更高的平等。但是在政治领域实行计划就非常荒唐了。对于共产党来说,这种把经济领域的计划主义移植到政治领域,已经有着悠久的历史。当初在革命苏区有个AB团事件,对反革命分子,是按照固定比例进行摊派,每个单位都必须按照固定比例找出。如今的政治领域也是,例如公安人员每年必须抓捕多少罪犯,法官每年审理多少个案件等等。
古代社会政治和教化合一,政治的运行依赖于教化。现代社会则政教分离,表面看起来,似乎政治与教育无关。其实不然。几乎所有的民族国家在成立后,都大规模投资建立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国民。也就是说,现代社会的教育,不再是在政治层面,而是回归到个人领域或市民社会,民族国家本来不再直接介入教育,而是交给社会来进行公民道德和国家主义教育,这样来支撑政治体制。
在中国,唯科学主义支撑的改造社会观念让政治也直接介入教育,几乎所有的大学都丧失独立的地位,即使被誉为自由主义传统的发源地的北大也不例外。政治介入教育以后,各种弊端就显露出来了,例如国家毕业分配的弊端,还例如管理政工人员人数高度膨胀,教师地位下降等等。这次北大的教改受到各大学的支持,是因为他们都有同样的疼痛。
如果把当初蔡元培破格提携熊十力、梁漱溟等人,和当时清华大学严格的学术评选制度进行比较,对于学术,优劣不好区分,对于政治,就不同了。清华大学是不可能成为天龙寺的,即使现在国家领导人都出身清华大学,它也不可能是国魂所在。
当前的学术晋升制度,也是唯科学主义的结果。按照一定的参数来评选,似乎近于清华大学严格的学术评选制度,实则不然。法律没有道德的支持,也是效果极低。制度不足约束人心内部,可以是表面合乎制度,实际上南辕北辙。近代当时有着学术良心,如今败坏得一大糊涂。例如发表的文章,没有学术良心,再为严格的遴选制度,也不能保障学术质量。学术"近亲繁殖"是学术制度不能规范的,属于学术道德调整的范围,没有学术良知,也不能防止。
我在《经济民族主义》中认为当代的经济科学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之间有着延续关系。张维迎起草的草案,例如用比例的方法,还是带有唯科学主义色彩,不仅不是制度治学校,而且是把制度推到过分重要的地位,与蔡元培是对立的。此时许宏智居然想在此处复活蔡元培精神,令人十分诧异。
制度只合适于平庸人之间的共同世俗生活,不可能将北大提升到一个伟大的境界。张维迎起草的草案并非完全否认北大本身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而是相对来说,近亲繁殖的危害处程度大,弊大于利,所以明文规定侧重于外国文凭。这样的制度,有一定的内耗。 柏拉图于《共和国》一书中提出理想中的国家是一个行政国家,它是依赖最出色的人的自由智慧来管理的,而不是依凭法治(The rule of law)来管理的。柏拉图在《政治家篇》的对话录中指出,法律绝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一个人都是最有利的命令。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作出何谓善德、何谓正当的规定。人之个性的差异,人的活动的多样性,人类事务无止境的变化,使得人们无论拥有什么技术都无法制定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绝对适用于各种问题的规则。因此,柏拉图认为最佳的方法不是给予法律以最高权威,而是给予明晓统治艺术,具有大智大慧的人以最高权威。
柏拉图在其生命的最后十年内,开始对那种依赖个人才智自由地,不受约束地治理国家的图式发生怀疑。他仍然坚持"无法律"的国家是最高级且最完善的统治形式,但他也承认这种国家的有效运行需要具有最高才智的和不会作出错误判断的人士来掌握,由于这种人很难找到,所以他才不得不退而居其次,提出"法治国家"。
蔡元培是北大的哲人王,只有蔡元培才能将熊十力、梁漱溟包容进北大。也只有哲人王也才能治理天龙寺。所以为了最大程度提升,北大首先必须独立于政治,而且必须高于政治,而且应该有蔡元培那样的哲人王才行。拿着张维迎起草的方案,看着张维迎的豪言壮语,我一阵大笑:还是唯科学主义的狂妄。没有哲人王或者出不了哲人王,就应该试图使教育独立于政治,而不是其他。
在这里,必须将天龙寺和大理国的统治方法区分开来,天龙寺是一个以追求真理的乌托邦空间,而大理国一个世俗的国家,它无需有高尚的目标,它只要满足保障和平,保卫工作等最低目标就行了。
如果落实到教育,那就是请政治走开。教育是教育,政治是政治,北大需要哲人王,中国需要The rule of law。